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许多事不可做,许多事不屑做,又有许多事做不出;既不能解释,又不能抱怨;就是穷酸一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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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华丽的辞藻,我更喜欢洗练的文字。毛姆的作品从不会让我失望。他说出的话,总让我发出感叹:字字准确。

初读《月亮和六便士》总觉得开篇有些絮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故事有着它特有的悬疑之处,那就是“人性”。作者调侃着、讥讽着,时不时就往你心上扎上那么一下,又或是在你脑子里留下一个问号。他说:“作家最关心的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他还说,他“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含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看到这两句,我的好奇心完全被激发出来了。这就像我无法抗拒美一样,我同样也无法抗拒那复杂而多样的人性所散发出的强烈的吸引力。在我们所学中,“明辨是非”是极其重要的修为。当我们生活过,就会发现“是”与“非”都关乎于选择。而有的人,他不必选择,只需随性而为。他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在故事的开篇作者就告诉我们,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不管你喜不喜欢他的作品,都无法被人忽视的伟大天才。所以当他以一副平庸的姿态走进我的视野时,我就产生一种强烈的期待,我期待着那从平庸向天才蜕变的伟大历程。可谁知道,随着故事的推进,他抛妻弃子,忘恩负义,落魄潦倒,流落他乡……我们从作者的采访中得到一个一个的碎片,试图在只言片语中找到线索,但很可惜作者并不想让读者如愿。他告诉你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并告诉你故事的主人公说话颠三倒四,无法表达自己;还告诉你,说故事的人可能说的也不是实情。他知道你想要他怎么去写这个冒险故事,他甚至说得出你心里为这个故事编织的一切幻想情节,但是他就-是-不-那-么-写!毛姆的文字有一种魔力,他总是讥诮地揭开你的心事,让你难堪却又无法拂袖而去,因为你还想听他接下来的话,结果他笑笑转身走开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故事?想说明什么呢?我不断提问,寻找答案,想要探求更多,为了就是了解思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想一定会有人一方面想把他一脚狠狠踏入地狱,一方面又感叹于他对“自由梦想”的追求。先把他的天赋放在一边,我首先看到的是一个无感的人。我们拥有的情绪和道德观,在思特里克兰德那里只有嗤之以鼻。曾经我们的社会给这样的人一个标签——反社会人格障碍。当然,我并非要从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他。我真正想说的是,他做事,不会因为有人受伤或是死去就会有所不同。因为,良知对于他是一个无法感知的东西。这就像依偎在你身旁毛茸茸、暖呼呼的猫咪绝对不会停止猎杀和玩弄猎物一样,这是它的天性。而对于这样的人,你跟他讨论友情、爱情和感恩,恕我直言,只不过是一种傲慢的无知。因为你的一切判断都基于良知,而他天生无法感知,后天的学习只不过是教会了他如何去配合他人表演。

思特里克兰德彻底摧毁了扮演多年的社会角色——一个忠厚老实、毫不起眼的社会成员,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一个恪尽职责的丈夫和父亲。在作者的文字里,我可以看到他用一种大多数读者可以理解的方式,连消带打地把这件事描述成在安详平静中蛰伏的对于狂放不羁、惊惧不安的渴望,因为那是一种我们可以理解的冒险精神。但事实上,作者知道思特里克兰德不是为了这些才走上了另外一条人生道路的。那绝不是为了追求梦想,更不是为了寻找自己。我认为,当作者与读者产生通感时,他的文字会让人觉得准确无误;而当作者与笔下的角色产生通感时,我们就会感到一种无法描述,却让人无法忽视、欲破茧而出的强大力量。那就像天与地之间的惊蛰,那是蕴藏极深、不知何处来、不知何所终的“念”。

作者没有告诉我们,是哪一种“念”让思特里克兰德突然转变。所以,我们会去想象和追究那个原因,比如:梦想、自由、恋情、欲望。我们可以试图让他看起来更合乎逻辑,还可以试着给这件事定性分析,但我们永远找不到答案。这就像思特里克兰德无法感知良知一样,我们也无法感知那种力量。他的伟大基于此,我们的平凡也基于此。

阿伯拉罕医生和布吕诺船长,一个被“晴天响起的一声霹雳”击中,一个则为生活而富于激情。我被他们的故事触动,但他们和思特里克兰德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在那个时刻——阿伯拉罕改口说:好像得到了什么启示;船长说:要是不相信上帝我们早就迷途了。记得吗?荷兰画家施特略夫和布吕诺船长说了同样的话,他们怜悯思特里克兰德。尤其是施特略夫,他的怜悯中带有一种虔诚的奉献精神。因为他们的精神领域都需要一个主宰,这样让他们觉得安心,看得到方向,方得始终。而思特里克兰德永远带着骄傲和轻蔑,因为他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束缚和皈依。

这就是思特里克兰德痛苦的根源。当你追逐一个确定的目标时,不会痛苦不堪。他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他试图形象化那种在身体里的力量。我不确定是否可以解释为“灵感”,因为我并不认为这两个字足以描述出来。来用个极端的例子——毒瘾。毒瘾面前一切其他的欲望需求全都是虚无的。你能描述毒瘾发作中和得到满足后的感觉吗?不能。你能感受到,但你无法描述。思特里克兰德画画就是这样的“毒瘾”,他试图用线条和颜色勾画出他看到的世界真谛,绘画的过程就是追求满足和释放的过程。画作完成后,他会有一种无法描绘的挫败和释放后的空虚。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不可自拔。“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像一个终身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除了画画,他什么也不关心,他不在意住在哪里,吃了些什么。他对于情欲的干扰感到厌恶,所以他找女人只是为了摆脱生理欲望,而非满足。所以,用过则弃,不需羁绊,没有束缚。最后他让爱塔在他死后焚毁了他作品——因为他完成了想表达的一切,他创造,他毁去——这就是他的自由。当你看到他凄惨的死相,你可能会喝彩,你也会唏嘘感叹。但,他不在乎如何生,也不在乎如何死。他活着的时候只靠他的灵魂,他死了只是将病腐的躯壳随手一丢。我们不断纠结是因为他不在乎的东西,正是我们所在乎的。所以,我们笑他太疯癫,他笑我们看不穿。

我并不想去赞美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就不会去咒骂他。因为我觉得,了解他的想法比判断、或是评价他的为人更加有趣。在他死后,我会不断去想那一个又一个出现在故事里的角色。我不断地往前翻着书页,回顾着所有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我问自己:你能分清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含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吗?

我想,我不一定做得到,但是毛姆肯定做到了。

茵茵梦湖 发表评论于
书名很吸引人,有象征的美感,可惜我没毅力去读完它,博主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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