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東南亞人,卻在美國如魚得水。按他的話說,美國愣是自由。
他不知是如何被我們的前任主管給挖來的。別人見工面談,西裝革履还怕領帶不正,他愣是T 恤短褲登堂。
他精力充沛,工作能力頗強,點子也多。每當有人誇他,他还不忘說一句:“还有更多東西要學”。
他有三個學齡前的兒子,一個比一個皮,卻都皮不過他自己。他下班常不回家而去打籃球。發薪水前跟同事借幾塊錢是常事。我們可以當著他的面說,他的老婆真不容易,要照管四個男孩。有一天他得意地跟同事說他前一晚把他老婆強暴了,因為他老婆跟他賭氣,一個禮拜沒理他。
他高興起來,能在辦公室裡哼小調,逮著華人同事就纏著比功夫。跟他在一起,愣是不悶。
有一天他和他最不喜歡的代班上司頂嘴,氣得上司最後通牒他:要么照上司的話做要么回家。他一扭頭就回了家。
他再沒有回來,公司把他給辭了。
後來聽說他很有一段日子沒找到工作,再後來就不知去向了。
还挺想他的。
作於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