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的著作,绝大多数是党内文件,在党的会议上的讲话,等等,这些都是毛为党的工作,共产党已经为此给了他最好的待遇,提供了最好的资源。而且国家为了出版毛选,组织专门机构、人员,为此花了很多钱。所以,这些稿费理应上交党和政府,由党和政府支配,不应放在毛的私人手里,由毛自己使用。
应该指出,毛的稿费是否由毛个人支配是一回事,他是怎么花费使用的是另一回事。二者不应混为一谈。
长期以来,我一直想找关于刘少奇稿费的材料,看看他是如何处理的。前后一年多时间没有结果,今天终于找到,大家自己看看他与毛泽东,这两个当时中国第二号和第一号共产党员对待稿费的差别。
“《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再版和平日他写的一些文章、讲话发表后,有时报刊为他寄来稿费。开始刘少奇不知道,都是由秘书代为保管。后来秘书征求刘少奇意见,是否可以用它们来补贴一下家庭开支。当时刘少奇家中人口很多,加上老家的亲戚时有人来,经济上确实需要补贴一下。刘少奇听后表示,这些文章是由于工作关系发表的,稿费不属于个人,应该交给组织。后来,王光美代表刘少奇和全家人将这些稿费上交了中央组织部,了却了刘少奇的一件心事。”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5/1021/c117092-27722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