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18年03月09日 星期五 晴

打印 被阅读次数

2018年03月09日 星期五 晴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关于房产税的几个问题:
第一,到底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如果是“房地产税”,则没有道理,因为土地不是我的,是国有的,你没有道理向我征税;如果是“房产税”,那么,我只是租用国有土地70年,在上面建房子,征税就必须去掉土地的价格;第二,征税是以房产购买时的价格还是以现在的市场价作为标准?如果以市场价为标准,那么谁来评估呢?评估费谁承担?如何保障评估价公平?
第三,房产属于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就必须折旧,房产的使用年限为70年,是不是要按照逐年折旧来进行征税呢?

收房产税需要对房屋估值,然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收取。这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难度之大无法想象——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刀切,但会衍生出大量棘手问题。另一方面,房产的估值和房地产的市场会有很多牵绊和磕碰,有可能影响或锁死市场。因为房屋估值是“相关部门”所作,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而市场是流动和变化的——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权威估值与市场房价如何和谐相处?——但也许这里面有许多妙处是草民无法想象的,姑且就算作杞人忧天吧!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