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打击
一天放学回家,没见妈妈很是奇怪。过去我们一到家,就可看到妈妈,她知道我们应到家的时间,决不允许先玩再回家。她要知道今天在学校的情况、作业、活动等,并给点小零食,然后各自回屋做作业。做完作业就可玩了。我跑去找保姆薛妈,保姆说下午爸爸突然回来说外婆不太好,可能去世了。他们急忙坐了学校的小轿车进城,让我们不用等他们吃饭。晚饭时保姆照料我们吃饭,然后让我们睡觉,保姆办完就下班回家了。到我们睡觉时他们还没回家。我奇怪刚死就下葬吗?什么事会回不来。
三寸金莲 , 中国女人的“享受“
回想抗战时幸亏有外婆的接应,否则会更苦。外婆是很阔人家的闺秀,瘦高个子,但脚特小,实在不般配。他的脚裹的极狠,非常小。应该说是典型的三寸金莲。一次在她洗脚时我看见她可怕的脚,这是第一次。真把我吓坏了,她的脚怎么会是这个样子!脚后跟是一个大园砣,除可见一个大脚趾外其它脚趾全窝在大脚趾的下面,脚背隆起,袜子是三角形,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极小的步子。
谁会这样狠作这残忍的事?我去问妈妈,妈妈说当然是外婆的母亲了。为了外婆可以嫁给阔人,她的母亲必须这样做,长大后果不其然嫁给了清朝的秀才。
妈妈说她和保姆差不多大,小时也裹过脚。那个时代女人要想嫁到好人家就必须裹脚。
妈妈的母亲和外婆逼她裹,白天被裹住太痛了,晚上趁大家睡觉,就偷偷放开。第二天挨打后又给裹住。经过不停的反抗,大人管不了,妈妈得胜,放了脚。
保姆可比妈妈惨。她说在农村她家穷,她裹脚时间较长。但因早早就嫁到了婆家,丈夫身体不好,需要下地干活,脚就放了,但她走起路来仍然很晃。
我姨生在辛亥革命之后五四运动时,妇女在某些方面得到了解放,又在北京,很幸运没裹过脚。
给她们裹脚的人自己也受过同样的罪。因为那个时代的阔男人把女子当作花瓶、玩物。认为女子小脚好看,走起路来小步子,摇摇摆摆很漂亮、很娇嫩、很文静、是淑女,说明有好的教养。为了能嫁到大户人家,咬牙、流着泪来受这个罪。裹脚是旧社会对妇女压迫之一。
回想当我有了自己的女儿时,看到她小脚特好玩,特可爱,象一块白橡皮,还可以给我按摩后背。我经常亲她的小脚,有时还会放到嘴里唑它。我绝不会下手来裹她的脚。真不能想象妈妈的母亲在她小时会下得了手。大概全世界只有中国妇女受过这样的罪。
保姆小时还生过天花,命大活了下来,但满脸是麻子。丈夫死得早,为了养家,就只身一人到北京做保姆。她进城不久就给外婆做保姆。应当感谢她照顾了外婆终生。
娶姨太伤天害理
外婆生过几个小孩,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三个:我妈妈是老大,弟弟是老二,和一个比妈妈小十二岁的妹妹,就是上面说的姨。姨出生在外公鼎盛时期,外公有许多钱,住很大的房子,有保姆、丫头、听差、管家等。外公钱多了就膨胀,用钱逛窑子,娶小老婆。全家对姨就是娇惯。妈妈刚上高小,然后是上中学,也不会去关心姨的成长。姨从小就和大人去看戏,打麻将,逛商店、买东西,没有人督促她应当好好学习。
外婆没文化,只会溺爱姨。外公有小老婆后,在北京住在另一个房子里。再也不像过去按对妈妈的管教来管姨。过去是小学校长,应当知道该如何教育小孩。但有了小老婆之后,大老婆这边已无心管了。对姨的功课好坏一点也不在意,这和妈妈小时的成长环境完全不同。
姨和妈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说话不实在,骗人。妈妈大学毕业后住在家里发现了,那时她才十二岁,妈妈忙于拼命挣钱,也没好好管。姨中学毕业后功课很差,再想管一下她,但已太晚。虽然考上辅仁大学,但永远毕不了业。
回想日本占领和外婆住在一起时,看见她把烟末装在长的管子前面的小勺里,抽起来还吧嗒著嘴。这烟很臭。把她的大房间全熏黑了,还有非常怪的味:是烟,饭,大小便的混和。后来听说她也抽大烟,这是由于她忧郁的心情。自从儿子十多岁死后,一个女人无子就没地位,再生一个还是个女的,翻不了身。丈夫偷偷的娶了小老婆,本不想让外婆知道,后来还是被发现,外婆成天和外公吵闹,外公甩掉外婆,带着小老婆住到了上海。外婆从此心情极坏,抽起了大烟,成天呆在家里念佛。妈妈也非常恨她的父亲,更恨这个二太太,妈妈下决心要好好念书,撐起这个家。所以妈妈的功课一直非常好。
外公和现在的贪污腐败的高官所作所为是一样的,他们破坏家庭,给妻子和子女带来极大的痛苦,甚至患忧郁症。外婆、妈妈和姨都是外公玩女人、娶小老婆的受害者。他们对外公的特殊憎恨,就反映了这个问题。我在美国看到许多这样家庭的子女就存在这种无名的火。不知何时就爆发,形成一种社会问题。
无罪的人
1948年,爸爸途经上海去美国访问。爸爸说虽然外公反对爸妈的婚姻,但还是应该去看。妈妈坚决不同意,说她的父亲所作所为使她的母亲短命。但爸爸不同意说:他犯了大错误,但他还是你的父亲,作为礼貌,去磕个头没有什么不对。爸爸执意要去,妈妈无法。
爸爸去上海给外公磕头后,这一去使得从没联系的关系联系上了。解放后他的长子鼎贻我叫他上海大舅,和长女上海大姨,都来北京看过爸爸和妈妈。特别在爸爸是右派后,上海大舅来北京开导爸爸。外公的这两个孩子都事业有成,在上海工作出色,是领导,业务骨干。
我是同意爸爸观点的。那时虽是一夫一妻制,但管理不严,按当时的习俗,外祖父和二太结婚是人们认可的。不能说她有什么错,是外公对妻子不忠,对子女不负责。这是历史造成的,她没有什么文化,但他们能把子女教育的这样好,还是应该肯定的。
我文化大革命大串联时,在上海1967年一月底的一个夜晚去了他们家。他们住在一个很小的弄堂里,只有很小的两三间住房。也许是文化大革命的结果,好多家住在这个院子里。二外婆已经重病,躺在床上,不很清醒,他们告诉她:大小姐的二女儿来看你了。她似乎听懂了,点了一下头。
屋里又冷又暗,也没地方坐。我所见过的大舅,大姨全不住在这里,他们不会说普通话,我又听不太懂上海话,所以没呆多久就走了。但看他们的生活不是阔人的派头。我猜外祖父到上海后没有工作,坐吃山空。养这样一个六口之家,也不容易。二外婆一定要自己操劳,把家管好,带好孩子。
后来妈妈住在我的学校,上海大舅来看妈妈,知道我科研工作的困难后,给了不少的指导和帮助,我很感谢他,我女儿帮我在上海工厂作科研时,也带她去拜访过大舅和大舅妈。这些事情会发生应该感谢爸爸去看了他们,让他们感到得到了认可,受到了应有的尊重。
回想小时看过的苏联电影“无罪的人”,一个私生子被父母抛弃,在社会上得不到尊重。他有什么错?是他父母的错。这个故事写的非常深刻,给我很大的教育。我的上海舅,姨就是这样无罪的人,不应当受到歧视。
重蹈覆辙
外婆去世后姨怎么办?由于说的好听,做的太差。爸爸很不喜欢她,这样爸爸活的时候,她不能靠我家。外婆死后她卖掉了这个漂亮的四合院,这是外公给她们的。带着保姆住到了上海,想靠外公。但这时外公又有四个小孩,没有可能养她。只好住在亭子间,到无声电影院做解说员,生活极惨。但仍然摆谱,人长的不错,据说有些人追她,她一个也看不上。
经过国民党时期的金元卷货币大大贬值,几年来姨的钱也花的差不多。解放后她在上海实在混不下去了,回到了北京。北京是她的出生地,有她的姐姐我的妈妈,我的干妈等亲朋好友,可以有个照应。
姨回京后在北京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就在西单商场开了一个织毛活的摊。在那里爱上了卖钢笔、修钢笔小店的小老板、一个已有九个子女但长得很帅有家室的老男人。结果先斩后奏,怀了孩子。逼这个男人离婚,他们结了婚。
姨忘了自己被她父亲抛弃的痛苦。不想想自己所做所为当二太太,给大太太和那九个子女带来多大的痛苦。
我们家是极其反对这个婚姻的,但知道得太晚,生米煮成熟饭。姨共生了四个小孩,生意一点也不好,养这么多人实在困难。院系调整后,我家搬到城里,她的保姆赵老太就到了我家。直到文化大革命这保姆帮人民大学造反派来抄了我母亲的家。如果她不做这坏事,我们是会让她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安享晚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