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个大V的博客,我给搬这来了。昨天有人讨论但没有写出细节。有辩护的说向美国靠齐,这些人真懂美国税法吗?美国要求公民和绿卡人员全球收入报税,因为那是公民和绿卡,算美国的正式居民,美国从来没要求住在美国的外国人报美国的所得税,只是要求外国人在美国工作有收入交税而已,中国这个要求在中国居住超过183天外国人全球收入报税,法理是哪里来的,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纳所得税包括社保已经是为中国做出重大贡献,因为老外基本是拿不了社保退休福利的。凭什么国外收入给你报税。简直是笑话了。
新版个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纳税年度里在中国住满183天的境外人士,就构成中国的税收居民,需以其全球所得扣税,避税难度较以往高。
我就想问一个问题:假设一个美国人,在中国住满183天,他在美国有股票投资收入,房地产租金收入,中介收入,写书的版税收入,。。。。中国税务局要他交税,怎么交?中国税务局去哪里知道他有多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