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那些事(二)- 驱赶房客
第一次自己亲历驱赶房客,但是心里确实像打翻了五味瓶不是滋味。屋主在选择是否要驱赶房客前都是很辛苦纠结的,但是房客不付钱,又不搬走,驱赶房客无疑成了唯一的选项。
我的房客从2014年7月开始付房租就拖拖拉拉了,因为房客的太太被解雇了,而她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太太原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主要是阅读修改法律文件,找病句或者意思不明确的句子,年薪在五万左右。
这是一对黑人夫妇俩带三个孩子的家庭,先生叫捷森,太太叫德娜,三个孩子入住当时年龄分别为13,16 和17两女一男。由于太太的收入不错而且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已经住了10年,现因孩子大了两卧房不够住了,所以他们需要有一个三个卧室的房子,正好我的房子适合他们的需要。先生虽然工资不高但是也有两三万一年的收入。所以我选了他们做房客,只可惜先生刚刚搬入我们的房子不久就失业了,但有失业救济金,一开始两三年他们都不错,房租付得很准时,而且他们也不打电话来要求什么,我挺喜欢他们的。
2014年初开始,太太开始喝酒,大女儿已经搬出去住了,为了自由。后来儿子也搬出去住了,家里只有夫妇俩加上小女孩,当时小女儿16岁了,但这一年她却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太太喝酒太多,以致太多次在法律文件上出错,因而被解雇了。
先生倒是上班了,只可惜打的都是零工,一个人有二份到三份工作,从2014年7月到2015年,房租有时不付有时一拖两个月,催紧了付一点,不催就不付。我太累了,但想到之前他们还不错,欲尽力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结果从2015年8月开始他们既不接电话又不肯见我,我无奈开始请律师来处理。
其实我心里也是想尽力帮助他们的,所以催房租不是很紧。一般来说付房租是在每个月的1号,但如果当月的5号还不付就要房客付罚款。我定的是50美元的迟交房租费,许多房东都規定10%的当月租金。
有的房东在当月5号还没收到房租就发《三天或付钱或搬走》的通知。这是驱赶房客的第一步,我通常会试试联络房客看是不是这个月他们的财务特别紧,宽容两周之类的,如果房客不理我,我才会走法律程序。
这一次我在当月的12号仍没有收到房租,打了多次电话也没人接。隔了两天,房客回电话很客气,也承认他们沒付房租是他们不对,但苦于他们的女儿车祸没有办法付钱要求宽限两周,我等了一个月,房客的邻居告诉我,他们全家3个人都开始上班了,虽然都是临时工但都还有事在做,有收入的。
我为了帮助房客太太还问她要了履历表, 我开始为她找工作。我是真心想帮助她的,
他们家煤气已经半年没有开通了、因为没有付费被煤气公司切断了煤气。所以他们每天都是买饭来吃,没有煤气就做不了饭。在家做饭总比外面买的吃节省很多,虽然说麦当劳有卖1美元一个的小汉堡但每天吃汉堡也不是个事。他们的手机也是时通时断,没钱付时手机公司就把服务仃了。既使有公司想约谈应聘也因手机没服务而丢失了机会。他们就是这样一天混一天。
我还在担心小女儿的孩子出生后没钱怎么办,他们说孩子出生后新生儿的生活是不愁的,美国对未成年人生的孩子补贴多多,从婴儿奶粉尿布到手推车都按月提供,如果是低收入家庭政府还会给他们发放食品劵,每个月在250美元左右,以此确保美国儿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当然婴儿的医疗保险也是免费的。所以他们根本没烦恼,就是这样有钱乱花,没钱赖帐。
我以自己最大的诚意帮助了他们,但他们就是拖到哪天算哪天。我己经四个月未见房租了。律师通过法院获得强行驱赶房客的批准,联系当地警察局,警察将强行驱赶通知书送到房客手上,给他们七天的时间搬走,如再不搬走就有一个“lock up day” 即锁门曰,通常在给出七天搬走通知以后的第八天至十天内执行。
警察在执行驱赶的那一天,屋主一定要在场或是房屋管理的公司人代替屋主去,记得那天我早早地就到了,远远地就看到屋子的大门是半开着的。差不多早上九点三位警察到了,先敲门没有人应门,警察就自己进去了。
我是站在门外不远的地方,警察要求我站在门外是因为在屋内不知道会有什么情况会发生,怕我在场会有危险。所以通常雇主都是站在门外等候。
过一会儿只看到房客的小女儿抱着婴儿走出了屋子,什么都没带。我反而急了对她说你怎么连孩子的奶粉尿布等都不带呢,然后她才想起来,两个警察帮她把尿布奶粉从家里面拿出来,我还提醒他要把婴儿的推车也拿上,虽然都不是大东西,但买起来都是要化钱的。我不明白她是不懂还是不在乎。
其实这个时候我心里面很难过,我看到这个还不满周岁的小女孩怎么这么小就已经有了一个被赶出屋子的经历呢?!
房客小女儿一脸的无助,抱着她的孩子站在外面发呆。
但是我没有选择,我给了他们太多的时间,他们连头连尾小半年没付房租了,不想办法也哪都不去地就在房子里面,我实在也是没有办法,只有驱赶。
警察告诉我现在我的房客被赶出来了,我应该立刻把门锁换掉,如果我让他们再进来,那么我需要再花时间重新走程序来驱赶,那就是又一个三个月的等待期。可是当天到了下午二点我们正在换锁的时候,房客的先生来了,哀求地跟我商量说他想要进去拿几件他太太的替换衣服,因为太太上班需要穿的。
我清楚的记得警察告诉我千万不能再让他们进去屋内,
可是面对着他们要拿自己的衣服我怎么能够说不呢。我想还是宽容一次吧,让他们进去把所有手上能够拿下的衣服出来吧!然而片刻之后,我看到他只拿了二件上衣和一个存硬币的罐子,我想这个可能是整个房子里面唯一有的现金的地方,他就这样走了....
法律的规定是说如果房客被强行赶走而房客的东西仍留在房间里面的话,房东应该要给房客两个礼拜的时间,在这个两个礼拜时间的当中的任何一天给他们两到三个小时来把东西搬走。如果说两周以后他们没有搬任何的东西,那么屋主可以把他们的东西拿出来拍卖或者送人或者花钱搬走。
我的房客告诉我他们要进房间拿东西的,但是因为要联络车子所以还不确定哪一天,但是一定会是在两个礼拜之内。作为房东来讲当然是希望他们越早搬走越好,腾出时间才可以来整修清理房子,以便尽快地找下一个房客。可是他们就是给你拖到最后一分钟。
二周的最后一天,讲好了早上十点他们坐车过来,结果到了十二点才来。于是小女儿请人把她的一个床垫搬出来,连好好的床架都不要了,而大女儿说回来帮父母搬家而实际上就是来选一些母亲的衣服只呆了几分钟,带走几套衣服就走了,哪里有一丁点帮助父母的意思。小女儿一手抱着婴儿,一手翻抽屉,边想着哪些东西可带走。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过去替她抱着婴儿好让小女儿能多搬点东西。结果她东看看西看看,象在逛商店似的,整个过程大约两个小时结果他们只选了一些衣服,主要是婴儿的用品和玩具,其他的什么都不要了。留下的大件有三个电视机,歺桌,沙发,三个床还有跑步机,甚至全套音响,什么都留下了当然包括一大堆的垃圾。我虽然可以自行处理剩下来的东西,但那是头痛的事,我要找人来搬不光是要化钱付人工,也要化钱丢垃圾。我可以把这些东西供给无家可归的人用或者是需要的人用,但是联系了以后时间要两周以后,我也是没有经验应该早一点通知有关公司来取就好了,但是谁又知道他们只是选了一些是软的东西留下这么多的麻烦给我呢!
房客被赶走的当天晚上正好天下着大雨,我心里面挺难过的。因为我不知道他们可以在哪里过夜,后听说男房客就是在公园里面度过的,而女的去了她的姐姐家。
小女儿带着婴儿去了小女儿的朋友家。不管怎么说是我让他们变得无家可归。最可怜的是未滿周岁的婴儿。而我也确实没有别的选择。
房客被赶出后还常常与我联系,因为他们的信件尚未转走,我当然每三天就将他们的信件寄给女房客的姐姐家,信件中有州政府发的失业救济金支票。
男房客也有发短信给我,表示道歉,也感谢了我之前多次帮助他们。我虽然损失了半年房租,但看到房客的短信,我也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