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一切都还不迟

夕子做過記者、PR和廣告人;出过书、写了很多文章,也买卖了很多房子;現居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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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方维维,2005年来多伦多,从喜欢一个人,到不得不--喜欢,一个人。

二字头的时候,觉得身边什么都多得过剩。

用不完的时间,跳不完的舞,交不完的朋友,赴不完的约会……随着日子一天天地推进,光阴一寸一寸地游走,从前的那些富裕时光,如今看来只觉得奢侈。

繁忙的工作、生活的奔波、老友每次见面时的唠叨……每天24小时恨不得照48小时过,回到家包一丢鞋子一甩,把头埋在沙发上时常听着电话留言脸忘记洗就睡着了,第二天闹钟响的时候又是新的奔波。

在办公室里,唯一的一点精力全都耗在跟黑白参杂的鬼子们斗智斗勇上了,桌上看似热情的“HELLO ,My dear”桌下却是处心积虑的互相倾轧;时间长了,看着周围的笑脸只觉得是一张张虚伪的面具,累了,倦了,也不想去跟谁真心相对……

这样的生活,怎么还能有时间邂逅美丽的爱情?怎能有自信去拥有恒久稳定的爱情?时间久了,瞧着只开花不结果的恋情,很难不让人发出疑问:“这究竟是谁的错?难道错过花开的年华也就错过结果的爱情么?” 

饶是如此,因为不大自我限制,好奇心也强,每一个我喜欢过的人,虽然没有开花结果,但是回忆起来,都是很愉快美好的时光。

这些男孩子丰富过我方维维的生命。

我十分感激他们的情意,爱很难找,谁喜欢我,我都很尊重珍惜;就算不能长久,相处过的吉光片羽,也是可贵的美丽回忆。

浩一是我刚到多伦多认识的一个男孩子,我们同岁,22岁的我们还和孩子一样,浩一是个性格率真笑起来白亮牙齿的小男孩。

当时我在DOWNTOWN King街上一家MORTGAGE公司上班。公司并不很大,只有7个人,很多杂事都是由我操办。老板接到单后,会转给我这个“常务值班代表”,我再和AGENT直接联系,询问客户的有关资料,而时常提供给我客户信息的就是浩一了。 

浩一是我们公司所有华人AGENT里唯一讲国语的,也是唯一的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他的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带着一点点南方口音,让人听着舒服而自然。

因为客户的关系,我们几乎每天都打电话;在电话里,浩一的声音总是悠扬而快乐,好像从来没有任何事情让他烦恼过。我慢慢开始期待在一天的开始听到他昂扬快乐的声音,就像每日期盼第二天灿烂的阳光一样。

圣诞节公司请所有的AGENT吃饭,两百号人里,我一眼就将浩一认出来。和我想象中的几乎并没有出入,他头发短短的,穿一件灰色带暗条纹的衬衫,黑色西裤;整个人看起来挺拔而英俊。

那天浩一在晚上的PARTY唱了张信哲的歌,当歌声响起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卡拉OK没有消掉原声,大家惊呼,原来歌神在此。

浩一就这样被迫唱了整晚,而我也端着酒杯听了整晚。

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总感觉昏暗的灯光中有一双亮亮的眼睛一直望着我,深情款款。
那天晚上,浩一送我回家,从此以后,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出去。

我恋爱了。

浩一做事很认真但是却有些不太精明,虽然他揽的客户多,但是每每到他差不多搞定客户的时候,总有人把他手里的业务抢走,害得他的COMMISION分得特别少,月薪仅仅够他基本生活费用。 

我并不在乎他的经济状况,从一开始,就投入了全部的感情。

 我虽然工作非常忙,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晚饭从来都是叫外卖,但为了他,我开始做饭、做早餐、做家务。不管再晚,我都要等到他回来才一起吃饭。 

两年后,我跳槽到Bay街上一家很大的投资顾问公司,薪水比原来多了两倍。

但他却在这时候失业了。

其实,在多伦多,失业是很正常的,我没有感觉这有什么难堪,但他找工作找了两三个月都找不到,却突然暴躁和自卑起来。

我们俩在一起时,只要有一句话不中听,他就会摔门而出。而有的时候,因为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浩一会开始摔摔打打;从那以后,每天我回家的脚步开始迟疑,生怕打开门看到的又是一张铁青的脸。 

2008年12月12日,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

那天,他一早出门,到第二天凌晨2点还没有回家,我打电话到浩一几个朋友家询问,他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凌晨3点钟左右,浩一突然打电话来说,他再也不回来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从朋友那里得知,浩一到小镇的一家房产中介做财务主管,在他看来自己终于可以“独立自主”了,他不想继续在我的树阴下过日子,说从此可以松一口气,各奔东西。 

在我看来我的那些牺牲,那些温柔以待那些体贴照顾,对于浩一来说却都如同绑架和勒索,让他喘不来气。

我仰起头,不想让眼泪流下来,也许这就是爱情烟消云散的模样吧。

这就是我在多伦多经历的第一段感情,我万万没想到是这样一种结局,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浩一本来没有任何理由抛弃我,却竟然走得那么绝情。

经历了浩一的不辞而别,我对爱情开始抱着患得患失的态度,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会毁掉爱情。

但是这一次,是我自己主动放弃了那么好的一个爱人。

人生不要错过两样东西: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深爱你的人。

那一年的春天,我认识一个男孩。

他叫易鑫,是一个非常单纯正直而善良的男孩子。

我时常叹着气望着他:易鑫啊,我以后一定要有一个跟你一样的小孩。

我是一个非常抵触姐弟恋的人,可是没想到这段恋情的男主角整整比我小了6岁,不过他又比我高了6厘米,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经常被他拿来开玩笑,说是两项相加,“抵消”了,我们两人是“最佳拍档”。 

那会儿我们最经常的约会方式就是骑单车四处踏青;春天的多伦多真的很美,是郊外。大片大片的油菜花微微绽放、绵延数公里,沿途都是浓烈的鲜黄色和大片的碧绿,风一吹过,油菜田沙沙地响,波浪起伏,让人怦然心动。

易鑫吹着口哨,我戴着大大的草编凉帽;灿烂的阳光打在两个人身上,一前一后,把影子拉得很长。

在之后的每一年的春天,当我驾车再度经过那一片油菜田的时候,再也没有看过那么让人心动的美景了。

恋爱的日子里,几乎是我教着他怎么关心我、照顾我的。 

易鑫是属于脾气特别好,又特别耐心温柔的孩子;记得我说过我不喜欢吃姜,每次我们出去吃饭,他总是用筷子一根根把菜里的姜丝给挑走。

那时,他住DONMILLS Sheppard的一间小小的APRTMENT;而我住在离太古附近的HOUSE,几乎每天下班我都到他那里先吃完饭再回家。因为易鑫比我下班早一个小时;每天都是他先回家做好饭等着我回家一起吃。

每天晚上敲开易鑫家的房门,看着他系着围裙满身菜香蹦跳来开门的样子,就觉得日子幸福得让人觉得不真实。 

刚开始,他不懂得送我。我告诉他,要送我到大巴站,你才可以回家;可等到他要回去时,我又觉得自己比他大,应该送他回去,这样送来送去,直到我错过了末班车。

终于有一天,我们决定搬到一起住了。

在我跟易鑫同居的日子里,没有吵过架,都各忙各的;相处起来,反而易鑫是成熟的一方,做任何事情都非常尊重我的意见,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狠话。

易鑫喜欢养花草,家里到处都是他各地搜罗的肉肉植物,还买了专门的灯照射那些植物。我们还一起养了一只黄色条纹的大橘猫,每天晚上猫咪总是挤在我俩中间睡;有时半夜醒来看到呼呼大睡亮着白肚皮的大猫和粗眉毛清俊脸庞的易鑫,我总是能看很久,不舍得很快睡去。

两年多以后,也就是2013年3月,他被总经理赏识,升任市场总监。他们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在业界相当有名气。

那一年,他才24岁,而我已经30岁了。 

这个时候,我的工作却越来越不如意,我一怒之下就辞职了,呆在“家”里一边找工作一边照顾易鑫。 

公司聚会和酒会,易鑫总是把我带去。在他眼中,我一直是女神一样的存在。

可是我却总有种不自在的感觉,直到有次的EVENT,终于找到症结。

在洗手间里的我听到他们公司的几个同事聊天,说他们的总监跟别人不一样,人家是养小蜜,他是养一个“老妈”。 

易鑫一丁点嫌弃我的念头和表现都没有,也许是我太自卑了,从前高傲如公主般的自己,现在沦落到这样不堪的谈资,外加上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样的境地我难以忍受。

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而且这段情缘也许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所以我开始检讨自己,也有意回避着他。

易鑫升任VP的那一年,我借口回国,不辞而别。

回来后换了手机和住址,在易鑫的生命中,人间蒸发。

想来我在用从前伤自己最深的刀,刺向我最心爱的人啊。

那一年的人生,我同时错过了两样东西。

我在自己的小condo里看着玻璃外面的路灯,整个城市依旧在沉睡,看不分明,让人摸不着边际。我忽然明白,自己不过在做一些冒险的梦而已。我永远也不会是一个好的冒险家,到底眷恋富足与舒适,畏惧凶险。

经历了自尊心太强的浩一和让我心疼的好男人易鑫;我觉得自己的心开始一点点发灰变冷;我知道是自己不好,不懂得在对的时间把握好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人总是在不该犯错的时候掉以轻心,所以世间才有那么多痴男怨女吧。

在这样一个非常心灰意冷的状态下,我结识了以豪。

那是2015年8月,我已经32岁了,在世人眼中,我已经步入挤压货品的行列。

我想,找对象如果不“门当户对”,容易造成搭配不协调,分手的概率会比较大。

以豪比我大十岁,又离过婚,但我先后有过两段同居的历史,这样算是扯平了。而且我们的经济收入和工作职位甚至学历都比较相近,对我来说,现在应该是真正面对婚姻的时候了。 

和过去的恋情不同,这次的爱情很有半路夫妻的感觉。两个人好像无法太亲近,总是有防备和距离感。我时常努力去制造一些惊喜和新鲜感,希望能给我和以豪的爱情加些催化剂。

想要的一直得不到,不想要的却总是来。

有一天,我听说在SHEPPARD上有一个路边HOUSE的吉普赛算命师很准,便带着好奇心去试试。那天是周六,想说这个应该挺有趣的,我硬是把以豪也拖了去。 

按理说,我们都不迷信,但人就是奇怪,只要心里有点矛盾,就会不自觉地产生迷信心理。

也不知道是命运的捉弄,还是那个算命婆婆看我不顺眼,她竟然“算”出我的命是“多夫”命,说我这辈子必定会经历“两打”老公,也就是说,我命中注定要“趟过24个男人的河”。 

从那天之后,我的“不惑”男友中邪了,他跟我在一起不再开心,总是提不起精神。
以豪开始提到我以前的恋爱史,于是总是在我面前说,“人是不是应该相信命运?”

意思是说,我的“多夫”之命是天生注定的,他自己只不过是我生命中的过客,长痛不如短痛,暗示着跟我分手。 

我知道,以豪是希望有个家庭,所以他才担心跟我没有结果。其实,我何尝不希望有个结果呢?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相信那个算命的鬼话,谁能想到那天的预言居然把他击倒了?

2016年情人节,本来早就说好一起过的,但他却突然说公司要外派他出差,让我自己一个人过。我知道这是他的“温柔分手策略”,也不再强求他。

33岁的我,早过了为爱情哭天抹泪的年纪。

亦舒有个小说叫《独身女人》,开篇也是大谈独身的若干好处,但是末了却都让书里的主人公有了完美的归宿。

连虚构的世界都开始树立完美家庭的信仰,我们的现实生活根本找不到任何享受单身生活的理由。

2018年的圣诞节第二天早上,起床后为自己煮了一杯咖啡, 想着又是一个人的圣诞节,不禁有些落寞。

这时候听到手机滴滴的提示音,一封电子邮件静静躺在inbox里。

“远处的湖水像被雪覆盖着。”邮件里说,“早餐瞭望港口。和两个朋友坐轮渡。午餐鲜鱼,很好的白葡萄酒。下午航海4小时……船长捡到一个写着电话号码的气球,现代漂流瓶!一个带伦敦口音的女孩接了电话,她大笑。”

邮件题目是:你所错过的东西。

邮件落款人,易鑫。

我微微笑着,也许一切都还不迟。

夕子后记:

这篇文章首发于9月2019女仕界公众号。
 
在文中可以看到你自己,看到曾经经历并留恋的美好时光,这应该是对写作者最大的褒奖。
 
 三段感情代表着我们成长的三个阶段,青涩懵懂到心高气盛到宽容理解。
 
 也是我们人生都会经历三段感情,他爱你多一些,你爱他多一些,你们彼此爱一样多。
 
 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同,对爱情的期许也不同,这方面真的没有对错,只有适不适合。
 
曾经,大家对爱情的期待都是一定要有个结果,有了结果一定得天才地久,但看过这个小说,我希望在对待爱情这件事上,大家能多个角度。
 
天长地久固然是一种美好的期许,但不该成为一条必须遵守的法则。
 
在爱情里,如何更好地做自己,更好地爱对方,是比一直捱到老更要紧的。
 
我想经过历练之后的唐维维应该可以和易鑫比肩齐飞,两个人都成长了,也都越来越懂得自己要什么,这时候的爱情,才是恰到好处。
 
无论他们以后会不会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们都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心意,努力做一个更好的人,因为对方变成更好的自己,这就是爱情里最美的模样。
 
也算是一个happy ending了。
 
祝我们都幸福。
新手一位 发表评论于
马克龙可能是gay,为着从政的需要娶妻如是。
lostman 发表评论于
马克龙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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