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定一之死
一九七一年七月十五日是休息日,那时候生产队规定:除农忙外,每半个月放假一天。所以我就去县城玩,趁机放松放松。傍晚我刚从县城回来,就听到有人告诉我:北头的朱定一死了。我不禁大吃一惊。
朱定一是住在最北头不到四十岁的一个壮男劳力。不过脚有残疾,据说是小时候在冬天烤火时把脚掌烧坏了。几个脚趾头卷曲在一起,走起路来有点“地不平”,但对劳动没有丝毫影响。他的妻子叫严梅林,长得比较漂亮。可能是他们俩家老人说的亲,否则自由恋爱决不会看上朱定一。因此小两口关系并不好,而朱定一则对他的老婆看守得严密有加。据说她如果晚上要出去,无论是做什么,朱定一一定要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一步不离。这已被队里传为笑话。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和死连在一起。
我飞也似地跑到他们家里。一进大门,就看到竹床上躺着一个人,正是朱定一。从远处看去好像是在睡觉一样,和活人没有什么不同。我不由得伸手去摸了一下,立刻感到一阵冰凉,手本能地缩了回来。我感到他好像已经开始发硬,这表明他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了。
堂屋里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窃窃私语,但没有一个人把话说得很清楚。朱定一上午还是好好的,现在就硬了,没有任何可以解释的理由。唯一能说的就是严梅林的解释:午饭后她出去砍柴,临走时朱定一在睡午觉,她把门一锁就出去了。等砍完柴回家,把门一开,就发现朱定一死在屋里了,也没有发现什么意外。
这就是全部过程?浑身上下没有一点伤痕,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或者其它可疑之处,唯一就是一个大活人死在那里。大家百思不得其解,不由得把目光都集中在严梅林身上:她究竟做了什么事?
朱定一的老父亲朱学圣哭得死去活来,严梅林则默默地在那里忙来忙去,似乎也不是很伤心。大家的怀疑逐渐集中在严梅林身上。
第二天早上,大家都来到朱定一家,准备给他处理后事。原本准备给他老爸的棺材也从很高的屋梁上弄下来了。朱定一已经被穿戴停当,躺在那个棺材里,准备盖棺上山了。这时有些人开始相互小声地嘀咕起来:“就这么埋了吗?”“不叫公安局来查一下吗?” 有的人甚至说得更明白:“要化验一下是不是被毒死的!” 嘀咕声越来越大,朱学圣也有点犯嘀咕了。有的人开始大声说:“派个人到县城去请公安局的人来看看吧?!” 于是就有两个年轻人自告奋勇地说:“那我们去吧!”说着就迈出了大门。这时,严梅林突然从屋里跑出来,对着他老爸大声喊道:“爸爸啊,你要是这样对我,把公安局的人找过来,以后你老了我决不给你养老!” 朱学圣听到这话,立刻就着急了,他大声喊到:“求求你们都不要管了,不要去县城!” 大家只好把跑走的人赶快喊了回来。
时辰到了。大家帮忙把棺材盖上,号上很粗的绳子。八个人把棺材抬上了肩,往山上走去。一路上没有一个人讲话,每个人都在默默地思索。快到埋人的地方了。另新安叫起来:“要说话呀!不说话下辈子变哑巴的啊!” 原来这里习惯是抬死人时一定要喊号子的,否则死人再投胎时就会是个哑巴。于是大家开始吼叫起来“哦嗬,越陡越好走呀!”……。
大家七手八脚地把棺材放进坑里。有人对他的儿子说:“给你爸爸磕个头呀!” 他的儿子才五岁,扭扭捏捏地不愿磕头。大家也就不再勉强,马马虎虎地把朱定一给埋了。
这件事在整个革集流传了很久很久。很多人都认为朱定一一定是中毒死的。谁毒死了他?当然首先怀疑的就是严梅林了。不过我们知青还是比较冷静的,觉得总得有证据才行,不可乱讲。所以没有在意。但一周后我彻底地改变了看法。
那天,周建明来我们队里玩。我提起朱定一死的事,并提到大家谈到的一些疑点。周建明听到这些大吃一惊:“啊呀!上周休息那天吗?我那天下午从你们队经过,看到严梅林在岗子那边割草,正远远地对着她家门。我看到她满脸的惊恐,满脸的汗。根本就没有上心割草,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还不停地向那边张望。我还感到很奇怪,她家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这里一定有问题!” 我倒抽一口冷气:看来这里真的是有问题啊!
这件事过了一段时间后就慢慢地被淡忘了。严梅林后来又在油田找了一个曾经离异过的男人,重新成了家。但我想有些人并没有忘记,而是把这个“经验”牢牢地记在心里了。因为一年后的国庆节,车岭大队一个新婚才三天的妻子给患感冒的丈夫喂了老鼠药。但那个女人没有严梅林那么幸运:虽然她的丈夫被送到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但在临死前说出了全部情况。而他家里有县公安局的亲戚,立即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得出了因服用磷化锌死亡的结论。于是把他的新婚妻子抓来审问,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原来这个女人是车岭大队的妇女主任,和革集公社的赵书记早有不正常关系。在得知她要结婚的消息后,那位赵书记居然给她一包老鼠药,叫她找机会毒死自己的新婚丈夫。于是就发生了上面的惨剧。
这位赵书记的思维方式似乎有点令人匪夷所思,是一种极端的排他性思维。认为只要毒死了她的丈夫,他们两人就能继续“好”下去。自然前提是要神不知鬼不觉。而严梅林的故事给他们壮了胆。
这个案件侦破得非常顺利,两人都供认不讳,于是双双被关进监狱。由于那个妇女主任已经怀孕,所以判了无期徒刑,而赵书记于一九七四年底被枪毙。执行那天,我赶到县城去看热闹。刑场就临时设在长途汽车站的门口。一声枪响,这位书记大人就“升天”了。我走近去,看着正在慢慢死去的他,头脑里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是啊,无论是好榜样还是坏榜样,其力量都是无穷的。如果当初朱定一之死能被及时的查清楚,也许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了。
补充:那个妇女主任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人们应当能猜得出来。前面说到的:我们队里的朱定一在夏天莫名其妙地死在家里,这次赵书记伙同车岭大队的妇女主任毒死了结婚才三天的丈夫被枪毙等等,这些事情在农村似乎不是新闻。七二年荆门县城举行公判大会,枪毙了栗溪区的武装部长。他强奸妇女到了疯狂的地步。一旦来劲,就马上命令民兵们举行“军事演习”,而他则找几个年轻漂亮的女民兵在树林深处“潜伏”。大家都对他敢怒而不敢言。农民们对他的积恨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当他被公判枪毙后,不让他的家人收尸,一定要把他的尸体拖到栗溪山里喂狼。虽然这种做法不可取,但也让人知道他有多大的民愤!
农村干部的权力究竟有多大?知青们下乡后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农村人称他们为“父母官”?不是感激他们的“养育之恩”,而是提醒他们有“生杀大权”!他们要置一个农民于死地,决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我在德国留学期间,有人拿着一本外国杂志给我看。上面描写了在中国的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女知青,被当地农村的书记侮辱,多次怀孕,忍无可忍之下用剪刀杀了那个书记,最后被判杀人罪枪毙。那人问我:这是真的吗?我想了想,回答他:“就具体这事的真实性而言,我无从考察。但要问我,中国那个年代会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有!”
秋天,县里传达文件:湖北省随县的书记(副书记?)被枪毙了。文件中列举了他的诸多罪状。老乡们听后印象最深的是:他家里要盖房,四周的老百姓都“自愿”去帮忙。而他手下的人则在记录谁没有来“帮忙”,以便日后一一追究。村西头的冯化文老头听了后不由得感叹到:在旧社会,地主要想强迫贫下中农去他们家打工,还得拿着账本,说你欠我多少钱得还给我,如果现在你还不了,就得去给我打工来抵债。而现在,连账本也不用了,大家都是“自愿”的。看来骑在人民头上的父母官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还要凶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