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唐朝诗人杜甫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自我在中学课堂上学这诗句的时候起,所有人的解说都是一样的,有钱人家的宅邸里发出了酒肉的臭味(酒肉多到腐坏变质发臭),而穷人则冻死在路边。后一句的解说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前一句。很早我就对前一句的解说产生疑问,依我的理解,“朱门酒肉臭”的解说正好相反,不是朱门飘出了酒肉的臭味,而是朱门飘出了酒肉的香味。
我的根据是:其一, “臭”这个字在古汉语中有“嗅”的意思,读xiu (降调,拼音第四声)。作“嗅”的时候,是说闻到气味,也即“闻到酒肉的味道”;其二,作为唐诗,用词都是优雅的,一般不会用味道难闻的“臭”这样的粗俗字眼放在诗里;其三,如果肉会臭还好说,但酒怎么会臭?最后一点也是我怎么也想不通的是既然有钱人家里的肉放臭了,为什么不扔到朱门外面去,非要放在家里散发臭味?难道唐朝的人跟我们不一样,他们不在乎家里有腐肉的臭味吗?显然说不通。
最近我查了百度,果然看到百度上有人和我有同样的看法。不过人家还发现了我没有想到的旁证,既然“路有冻死骨”,说明诗中写的是冬天,而冬天肉是不容易发臭的。
其实不管是“发出了酒肉的臭味”还是“发出了酒肉的香味”,要说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奢华。在不改变诗人要表达的意思的前提下,我宁愿接受“朱门发出酒肉的香味”这样的解释,既可以合理解说诗人的意境,又相对脱俗。
由此还想到,那首“床前明月光”我们最熟悉的唐诗。在看马未都的“古代家具”节目的时候,说到诗中的“床”非我们理解的睡床,而是一种可躺可坐的榻的家具。诗人写诗的时候并非躺在床上,而是坐在榻上,否则如何有后面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试想一下,人躺在床上要举头低头,脖颈没有支撑点,很别扭很费劲是不?这也是改变原先我对这首诗所接受的解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