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费
文革期间,枪毙了不少人犯。被枪毙的以反革命犯居多,刑事犯次之。反革命犯中又以现行反革命居多,历史反革命次之。
每次枪毙执行之后,人犯的家里就有政府的人上门来缴收子弹费。每颗子弹收费三角六分钱人民币。打几枪,收几颗子弹的钱。
一般被枪毙的都是子女,掏子弹费的都是他们的父母家长。子女年轻涉世不深,说话做事血气方刚,容易出事。父母老实巴交都是工薪阶层,也还有能力负担这个费用。这样的配置都发生在两代人之间,已是绝配。也有倒个个的,被枪毙的是父母,子女尚小,还没有工作,那么这子弹费就要拖延了。
三角六分钱对于当时的一个家庭,虽然不算很大一笔开支,然而也并非现在的生活消费概念。那时我去工厂学工,食堂的一份块肉青菜是一角五分钱。一个工薪人员要省下两顿菜金,才够交一颗子弹的钱。如果他的子女命硬,一枪打不死,或者行刑的是新手,打个四枪五枪,那么家里的负担就重了。一般家里要出死刑犯的经济条件都不怎么好,然而这钱你得掏没商量,社会没有人为你声张,一个也没有,谁让你家是反革命呢,总之这钱亏谁也不能亏国家的。
当时的社会用于造神的耗费,用于专政的耗费从来是不计算的,唯独到打死反革命的子弹的钱却算的清清楚楚,一分不拉都得收回来。
政府的人上门来把钱额给了家属,等于是告诉人家父母你子女一共挨了几枪才断气的。想想有哪个家长会跑去刑场看的呢?但是不用你去现场,你子女怎么死的会让你知道的清清楚楚。
让一个家长掏钱去买子弹,这子弹不能吃不能穿,它唯一的使用价值是用于撞向自己孩子的后脑勺,取走孩子的性命。这样的买卖是人想得出来吗?
当家长掏钱支付的时候,这颗子弹就成为了一件商品。这桩买卖在公权面前完成的相当漂亮,没有货比三家,没有挑三捡四,甚至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发生。在这桩交易中,买方获得一件杀死自己孩子的杀器,而卖方则成功的售出了一枚子弹,附带着还获得了一种杀人诛心的快感。
记得在五胡的历史上,有一位王为震摄臣心,灭了臣的忤逆之念,蒸煮了臣的儿子,并当众把这肉赐给臣,让臣一边叩头谢恩,一边吞食那份肉饼。
……
兵团农工 发表评论于
政治犯基本上是冤死的!
中共杀了多少无辜的人啊!
邹坚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王有财' 的评论 : 赞同
雾里南洋 发表评论于
没过过苦日子的人很难理解。中国人工不值钱,打人,关人这种事不给钱也能找到人干。子弹可是高科技。当时的TG想做子弹,比现在的TG想做芯片还难。反动派不会给TG提供子弹的。每一颗子弹都要从敌人那里缴获的。来之不易呀。
swimming2016 发表评论于
这纯粹是共产党想恶心家属而已。
真要是算成本,为啥不收监狱的伙食费、住房费、看守费、审判费?
雾里南洋 发表评论于
应该是革命早期确实艰苦,从而遗留下的作风。当年一尊的老父就差点被活埋,没枪毙他为的就是节省子弹。红军历次党内斗争中,失败者也经常被大刀砍死,或竹茅刺死。也是为了节省子弹。新中国子弹短缺虽然得到缓解。但打江山的同志坐江山后也积习难改,仍然觉得子弹金贵。可惜他们没有继承全部的优良传统。应当保留大刀砍死,活埋这些相对廉价的选项给那些家庭收入不高的劳动人民。
转帖司令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的名声就坏在这群人渣手里,这群人渣才是不折不扣的反党分子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子弹费和武汉大瘟疫, 罪恶在重复,以全球的规模。
请博主发在时坛供无耻五十分洗地
海淀网友 发表评论于
好文
邹坚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主要还不是钱的事,这是对人性的羞辱,对人伦的摧毁。是一种极其变态的心理作祟。
亮油 发表评论于
TG所创,刀口加盐。
two2J 发表评论于
禽兽不如!
王有财 发表评论于
这文章读者心里苍凉。不管死刑犯是为何而被处死,哪怕是正义的理由,都没有理由用这种“子弹费”的方式,去对其父母家人,进行“诛心”式的牵连。
ali88 发表评论于
法西斯,没人性!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这是霸王价。 三毛六是当时普通工人月薪的1%。 以米国普通工人4万年薪计算,相当于33美元一发。以我等枪迷自制子弹的成本,这是300发子弹的钱。黑心得没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