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自己》大结局,有两点我觉得编导没有处理好

打算把自己写的一些东西收集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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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自己》全集播完,对今天的大结局,有两点我觉得编导没有处理好。

其一是关于王子茹入狱,窃以为王子茹在绿宝的销售额上作假才是她涉嫌最大的经济犯罪。销售额造假会虚构公司的营收数据,直接改变绿宝在该财政年度结束时对外(社会公众包括潜在的投资者)发布的财务报告,从而在股市误导投资者的判断,这是面向全社会的圈钱诈钱,罪恶极大,而且很容易东窗事发,毕竟证监会也不是吃干饭的,专门监督这样的经济犯罪。证据可以由李思雨和陈一鸣联手,从对王总极其不满的袁慧中那里获得,袁慧中自从重回绿宝当销售总监后,剧情一直在为她的转变铺垫,所以逻辑上也合情合理。

绿宝的市值有约40亿,王子茹所谓的对绿宝进行包装宣传的手段,提升绿宝的市值其实非常有限,就算提升市值100%,也只有80亿,而王的目标是200亿,那么就是500%,谈融资之前潘总提到过,当时绿宝在技术上遇到瓶颈,在市场占有份额上出现下滑,所以潘总想要改变这一困境,通过融资投入实验室解决技术问题和上新的生产线,王子茹和方总联手拿下绿宝CEO之后,把潘总的计划全部否定,所以这种情况下要在短期内提升市值500%,只有作假欺骗公众,欺骗投资者。因此她篡改绿宝的销售额(财务报告数据),不是编导要让她黑化(她一直就是黑的),故意给她安排个坏事做,而是王子茹要达到她贪婪的目的必然要采取的诈骗手段之一。

此外,王子茹在绿宝并购案中第二处涉嫌犯罪的是不公平竞争。为了垄断对绿宝的投资,她打击骚扰另外两家也要投资绿宝的公司,让它们知难而退,这个指控拿到证据也不难,但这个罪名没有篡改公司财务报告的罪行大。所以就算独步的电池实验没有成功(没成功就无所谓欺诈签字合同,因为那合同不值钱),王子茹也会下狱,而且绿宝的那个方总会陪她一起下狱(这才像个大结局的样子呀),刑期应该比“指使欺骗合同签字,恶意收购实体公司”的刑期更长。

其二是关于陈一鸣在知道所有真相后是否还爱王子茹。王子茹是个毫无道德底线的女人,谎言,欺骗,算计在她这儿是家常便饭,她再冷静优雅(她骗人得手的时候才会优雅,算计失败了一样的大吼大叫,气急败坏),她段位再高(诈骗段位高),她的衣品再好(有什么用,掩盖不住漂亮衣服下的一颗贪婪丑恶的心灵),我也不会站她,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能够分辨最基本的是非善恶。陈一鸣也应该能够分辨。这两人三观完全不同,王子茹专门对最信任她的朋友在背后捅刀,所以我认为陈一鸣不应该再爱上王子茹,因为信任是爱的基础,而王子茹是一个专门践踏信任,为她自己谋利益的人。

这个剧里男女主都不完美,但至少两人都正气善良,李思雨和陈一鸣最后无论是否走到一起,还是一别两宽,我都会祝福他们两人。但王子茹不一样,她应该进监狱。现代经济中企业规模巨大,离不开资本运作在资金上的帮助,但王子茹为了她个人的私利,无视道德底线, 罔顾法律法规,运用欺诈的手段,把资本运作中的负面因素放大到了极限,对实体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摧毁和破坏性的。王子茹的成功都是骗来的,骗来的成功,诈来的男人。有些人就想做王子茹,还崇拜她,我很理解生活不易,赚钱不易,成功不易,不过也请你想一想,就算是在商言商,君子爱财,也应该取之有道,这个社会还是需要一些道德底线的,要不然人们将不辨是非善恶;这个社会也需要尊重法律相信诚信,要不然大家生活的环境会失去应有的秩序和最基本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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