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众生无我(1)
院长子成
我在西藏的几年里,子成一直担任西藏高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同时任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的常委和政法委员会(中共党内设立的专门控制司法和警察等强力部门的机构)书记。法院里所有的人都称他为子院长。也许是藏族中子成这个名字并不多见,所以我至今也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明确含义。子院长看去就是一副藏族汉子的像貌和气质,但却决不是在广袤牧区自由游走的藏族,由于他曾号称我与他是老乡,所以我得知他出生于西藏南部地区的察隅,那里是西藏的边缘地带,遍布高山深谷和原始森林,地域上毗邻缅甸和中国的云南省。而他则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从家乡加入并跟随进藏的中共军队来到拉萨的,那时他只有十几岁。据说他在其后的战斗中特别是1959年中共军队平息西藏噶厦政府的反叛中立下战功,他曾向我们提起过现在高级法院所在的地方(拉萨北京西路自治区交通厅后面)1959年发生过较大规模的战斗,死了很多人,以及攻占药王山时他怎样率先冲上山顶的故事。
子院长在中国的法院院长中属于尽责的一类。在中国,法院院长仅仅是作为中共官僚体系中的一种官职等级,为满足官员们的升迁褒贬而设。至今为止在中国担任法院院长并不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教育背景和司法从业经历,而只需要对中共的“忠实”和谙熟官场中的种种或明或暗的规则与技巧,因此大多数的法院院长与其下属职业化的法官在思维和行为方式上有着巨大的差异甚至冲突。这就导致中国法院成为官僚体系中地位最为暧昧、行为最为消极的机构,自然在对社会的最终司法救济中显得软弱无力。不过子成在这其中属于例外的一种,他在西藏高级法院刚组建时就已在此供职,从一个最不重要的通信员做起,一直到刑事审判的法官、庭长再到院长,其间曾数次在中共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进修和培训过(这在1979年以前的中国法官中已是较高的法律教育背景了),20多年的司法经历使他在与我们这些受过现代正规法律教育的年轻法官相处时显得具有威望和凝集力。
作为中共的第一批藏族官员,子成很少有现在中共官员们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漠然和自以为是,而更多地保留着藏民族特有的对所有人的热情和尊重,特别是对知识和专业人员的重视。在 1983 年他在西藏高级法院首先规定凡是大学毕业生均在住房及生活条件上享有特殊的待遇,同时对有能力和才干的专业人才在任职上给予了超乎寻常的关注。这一切并不像中共的大多数官员那样是出于党的指令不得不这样做,而完全是他自己内心的理性判断认为这是一种正确的做法。
不可否认,子成院长是我刚从大学校门出来之后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之一。我在西藏法院所作的事情都无一例外得到他的支持,平心而论,凭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没有任何资历的大学生要做成这样一些事情,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在的中国任何其它一个法院都是不可能的。当然,与所有的官员一样,这些事情的成果都会成为院长的政绩,在这一点上子成院长自然是明白的。有一次他对我们说:你们放大胆去做,有了成绩是我的,出了问题也是我的。当时我笑着对他说:出了成绩当然是你的,因为每年到人民代表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的是你而不是我,不过出问题你来承担就足以使我们士为知己者死了。与现在大多数对政绩贪婪包揽对个人责任和风险百般推诿的中共官员相比,子成院长的这种作风已是昨日神话了。不过这一切并不表明西藏高级法院就是一块纯净之地,与所有的中国官僚机关一样,这里也同样有着低效、失职、内讧甚至权力斗争和权力交易等腐败现象存在。这也同样会使得任何一个正直而敬业的人感到筋疲力尽,子成院长也不例外。当有些不做事只热衷于飞短流长的人开始制造麻烦的时候,子成院长总是尽力保护我们,有的时候我觉得已经到了偏袒的地步。记得1987年任命我为审判员(即主审法官)时,一些人认为我到法院才3年,不应这么快提拔,子院长的回答是:如果你们也像他那样开几个像样的庭我看一看,我也一样任命你为审判员。即使是在1989年的 六四事件之后中共党内所实行的党员重新登记的清洗运动中,子成院长也常在党的小组会上首先对我做出肯定,这使得有的居心叵测的人不得不由于他的威望和地位而有所收敛。因为他一直认为保护认真敬业的人比放纵那些低能而擅长内耗的人要重要得多,作为一个中共的高级官员来说,这一认识是难能可贵的了。
当然子院长并不是总是以一种威严的上司身份使大家信服的,我觉得他更像是一个和蔼的兄长和朋友。现代中国的官僚们是一个不自信的群体,他们总是用那种虚张声势的权力和言不由衷的教诲来掩盖自己内心的虚弱。在这方面子成却有与众不同的自信,他是以平和的交往来教会年轻人懂得怎样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和工作。在工作时间他并不总是坐在办公室内等待别人的请示汇报,而是到各个业务庭里与大家了解和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即使在工作之外他教你并和大家一起玩,他和我打赌比赛喝酥油茶看谁喝得最多,和年轻人一起凑钱喝酒,举着酒碗与大家一起唱歌劝酒,甚至被按倒在地灌酒。记得我第一次下乡回来,他问我为何不带一支长枪去?我问他带长枪有何用处?他神秘地告诉我可以打猎,我表示没有子弹,当天晚上他就叫司机送来100发步枪子弹。当然这并不意味他对管理是漠视和放任的,由于法院的人员大多配有枪支,他特别注意枪支的管理以免出现事故,因此他时常突击检查我们是否按规定随身佩带枪支。而我们有时总觉得手枪随身佩带有些沉重,便放在自己的办公桌或家里,这时他就会毫不留情地给予训斥并威胁要收回枪支。当然,大多时候他总是能理解下级的,特别是他觉得你在认真工作的时候。有几次我下乡回来向他汇报工作,他让我晚上到他家一边喝酒一边谈,我体会到这种方式能更使得大家坦诚交流并更具有藏族的风格。当然除此之外,他对年轻人的要求是要多读书,他在公开的场合赞扬那些喜爱读书的人并让他们得到更多到内地学习和进修的机会。几十年来子成仍然保持着藏族传统的生活方式,除了基本不穿藏族的服装之外,他的饮食、家居设置、起居的禁忌习惯和思维甚至行为方式都非常忠实地体现着藏族的文化传承。与所有的藏族一样,子成具有强烈的荣誉感,他反对那种政治运动式的巡回审判方法,认为法院和法官就应该坐堂审案,要求所有法官在审案时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他对法院荣誉的维护有时甚至走到极端,我们在外发生争执或斗殴他就会像保护自家的孩子那样来维护我们。打赢了他会高兴,打不赢他会斥责你窝囊。当然他的这种极端作法与现代法治根本不符,并且助长了某些人的特权思想。子院长绝不是一个完美的典范,作为一个中国官僚系统中的高官他有着必然的缺陷和局限性,他的可贵之处是在于他那个民族的性格和美德还没有被中共官场中的自私和伪善磨灭。
当我离开西藏的时候子院长有些难过,我知道他认为我应该在西藏继续工作下去。几年后他离开了院长的职位,据说是到西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担任副主任,而现在的他应该退休在家颐养天年了。不过不管西藏高级法院后来换了多少任院长,在我们那一个时代的人心中只有子成是我们的院长。
副院长巴桑
西藏高级法院的3个副院长中,巴桑是唯一的女性。在西藏能担任中共高级官员的藏族女性极为少见。她在年轻时在她的家乡日喀则的江孜成为中共的基层干部,在到高级法院任职之前她有着长期在藏北那曲地区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的经历,但却没有受过法律教育的背景和司法工作的经历。
我刚到时是副院长李国光(现任中国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在法院分管经济和民事审判,后来他调回上海后由巴桑分管,因此她和我的工作有较多的关系。与大多数藏族妇女高大强壮的身材不同,巴桑却长得娇小玲珑而颇似中国江南的女子,不过可能中年女性作为高官多具有一种宽容的性格,她和我们这些职业化的法官却能更容易融洽地相处。每个案件她总是仔细地听取审理法官的意见,并不轻易妄加评论,对每一判决文书的审查(按规定判决书要经主管副院长签发)都要仔细核对所有的讨论记录。我们的每一次开庭她都要到场旁听,有时下级法院开庭只要她感到心里没底就要我赶去现场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纠正,而对法官的具体工作她都不加干涉,这样自然赢得了大多数法官们的尊重。
与子成院长他们这一代从参加军队历经征战而获得任用的军功阶层官员不同,巴桑是一个中共以自己的意识形态标准在和平统治年代培养的少数民族官员的典范。在她身上已很少能找到藏族传统文化的痕迹,除了她那一口标准的汉语普通话,她的日常生活习惯也已汉化。当然这种变化的直接原因有二:一是她的丈夫是一个出生于中国江苏省并于20世纪60年代进藏的汉族大学生,这位先生后来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任处长。从我到她家所看到的情形,显然她的先生在日常家庭生活安排上具有主导地位,这样一来她家的日常生活按照汉族的传统进行便是顺理成章的了;另外就是她得到培养和重用的年代正值1966年—1976年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那时按中共的标准是政治忠诚必须高于效率和才能,这是一个人进入主流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机会。显然在那个年代对于巴桑副院长们是无可选择的(像她这样的少数民族官员在当时的中国有相当多的数量),除非你愿意沦为社会底层的牧民或农民。
尽管如此,巴桑副院长并不像中国内地的官员们那样令人憎恶。也许是西藏的人们仍旧保留着天性善良和质朴的一面,所以在当时的官僚机关中并无现在这么多的险恶和虚伪。尽管巴桑在所有的院长、副院长中属于常常不苟言笑的类型,但在与大家的往来中仍透出女性特有的对他人的宽容和理解。有一次我们庭里的保险柜由于内勤把密码搞乱而无法打开,而柜里存放着枪支和一些机要材料。我向巴桑副院长说了此事,她没有像有的高官那样出了问题就随意斥责,而是和蔼地安慰大家说没有关系我来处理。她随即拨了个电话给她的先生,不一会她的先生带着公安厅技术处的开锁专家赶来,这事就这样顺利解决了。巴桑的家庭是很幸福的,她对儿子的期望是他能考上大学,她曾许诺如儿子考上大学她会送给他一辆摩托车,后来她的儿子果然考上了西藏大学。在1989年的“六四”事件中,她的儿子也和中国的其他大学生们走上街头游行示威,当然在那次事件中有许多的中共各级官员的子女都在游行抗议的行列之中,这可能也是他们的父辈始料未及的。
我准备离开西藏之前,巴桑副院长曾与我谈过几次话。她希望我能不走而留下来,但我并没有听从她的建议。现在听说她也已不在高级法院,而是到西藏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担任了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任。
我在离开西藏十几年后仍时时在遥远的地方想起她,因为西藏今天的日益开放和走向世界,毫无疑问是建立在她(他)们所为之工作的基础之上的。至于她(他)们在政治上的是非功过我想是不重要的,作为西藏的过去和未来的承接过渡者,在特定的历史进程中她(他)们这一代藏族知识分子的命运和责任是无法选择和回避的。她(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职责,而这一点是不应该被忘记的。(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