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白卡/医疗补助房子会被政府收走吗?

在申请(或接受)疗养院护理或其他医疗补助的老年人中,存在很多误区和问题。有的人完全以为自己可以享受白卡/医疗补助,百年之后可以把自己的财产(主要是房产)留给自己的孩子;有的人则以为自己有房子没有资格申请白卡/医疗补助,因此为了享受白卡福利,提前把房子转到孩子名下,结果转到孩子名下的房产被告掉或者老人被最终赶出自己房子的凄凉下场。很多人的一个共同担忧就是他们一生最大的财富,也就是他们的房子在他们去养老院或离开人世后会被如何处理?他们的房子会被政府收走吗?如果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还住在房子里怎么办?不仅是老人,有些父母需要住养老院的成年子女也有类似担忧。
 
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很复杂,无法简单给出会或者不会,是或者否的答案,因为具体答案取决于每一个家庭的具体情况。 

 

简单回答是:

是否因拥有住房而失去医疗补助资格:如果您的自住房,房屋净值(房屋价值减去所欠的金额)在特定限额内,则政府不会因为您有该自住房而不符合医疗补助资格,您的房子属于医疗补助中的不计资产。根据房屋所在州的不同,2020年房屋净值不能超过$ 595,000或$ 893,000。

 

政府是否可以因为医疗补助而收走您的房子?
虽然您的房屋不计入申请或获得医疗补助的资产限额,但在您过世后,州政府会进行Medicaid Recovery医疗补助追偿程序,美国五十个州都有此类项目,虽然各州也有许多复杂之处和细微差别。在您的孩子们或其他亲人继承之前,州政府需要有人把您生前花掉的医疗补助费用补上。如果没有其它资产偿还,您的房屋会被出售,州政府会从房屋出售所获利益中收取全部或部分收益作为报销。但是,如果您去世后,留有21岁以下或残疾或失明的孩子,政府不可以这么做。

 

 单身独居:只要您主宰自己的房屋中,并且房屋净值(房屋价值减去所欠的金额)在特定限额内,则政府不能因为医疗补助而收走您的房子。您有权享受医疗补助的同时一直独居在自己的房屋中无忧离世。
 
单身并搬到养老院居住
 
如果您因基本功能丧失(BEDTTC洗澡、吃饭、穿衣、转换、入厕及节制)需要住养老院,只要您有意愿还要回家,您的房子在您生前也不需要担心,还是您的。
 
如前所述,如果您需要搬到养老院,您必须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明您的“回家意向”,这将使您符合医疗补助支付养老院费用但住房属于不计资产范围内。换句话说,当您住在疗养院时,“回家意向”声明可以保护您的住所不会因享受医疗补助而影响福利。如果没有“回家意向”的申明,您的房屋价值通常将使您没有资格(因为超过资产限额)获得医疗补助。因此,您必须出售它,并将收益用于您的疗养院护理,直到您耗尽自己的财产有资格获得医疗补助为止。
 
如果州政府认为您在养老院会是一个永久安排,政府可以在您的房子上放置质押lien,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立即出售,而是意味着一旦您的房子出售,政府会从所售收入中报销医疗补助费用。如果您活着出售,您可能因为您出售所得价款失去医疗补助资格,直到您花掉为止。如果您身体康复能够回家,质押会被取消。如果您过世,政府会提起诉讼,要求从您的遗产中获得医疗补助的报销。

 

单身且与成年子女一起住

如果您有健康的成年子女居住在您的房屋中,则该资产不被视为豁免资产。但是,您可以如前所述,提交“回家意向书”,表明您计划将来回家。这样可以在您还活着时房子无恙。但一旦您死亡,政府将尝试通过追偿您的财产来收取他们为您的长期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但是,即使您去世,如果您有一个残疾、盲人或未成年的孩子,政府也无法染指您的房屋。同时,还有另一个豁免情况,称为“照料者成年子女豁免”,它允许医疗补助接受者在某些情况下将其房屋转移给健康的成年子女。

 

已婚且一方配偶搬去了养老院

 
当您的配偶搬入由医疗补助计划资助的疗养院时,您将被视为社区配偶,作为社区配偶,无论您的房屋净值是多少,您都有权保留自己的房屋。但是,处理这种情况的最佳方法是将房屋产权单独放到您的名下或者设立信托。作为医疗补助申请人的配偶,可以在不违反医疗补助回溯期的情况下将房屋转让给您。仅将房屋转移到您的名字上也可以保护您的房屋免受医疗补助提出的财产追偿要求(要求您偿还您的配偶的养老院护理费用)。这是因为在您配偶去世时房屋不再是您配偶的财产。

 

 已婚,养老院中的配偶去世
只要有一个在世的配偶并且他/她住在家里,房屋就可以免于财产追偿。一些州的医疗补助财产追偿计划试图在尚存的配偶去世后收回长期护理费用。其他州不会在尚存的配偶去世后设法收回成本,除非他/她也是医疗补助的接受者。
 
 已婚、住在家中的配偶过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住在疗养院中的配偶没有“意图”要搬回家,政府可能会要求出售该房屋以追偿医疗补助。如果出售,房屋出售的收益将用于支付疗养院的费用,直到收益“支出”至符合条件的医疗补助资产限额为止。此时住在养老院的配偶可以重新申请医疗补助。即使房屋是在居住在家的配偶名下(该配偶也称为社区配偶),居住在养老院的配偶也可以通过所谓的“无遗嘱继承”继承房屋。 (这是指配偶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去世,而死者的资产则转给在世配偶)。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房屋将被视为一项可计资产,而住在养老院的配偶将失去获得医疗补助的资格,直到房屋被出售并且收益用于支付护理费用。
 夫妻双方都去世
如果配偶双方都是医疗补助接受者,则政府将尝试收回其用于长期护理费用的资金。如果只有一名配偶是医疗补助接受者,并且在非医疗补助配偶死亡之前去世,取决于所在州,有的州可能,也有的州不会尝试追偿医疗费用。如果非医疗补助配偶在医疗补助接受者配偶之前死亡,政府将设法收回其用于长期护理的资金。但是,如果夫妇中有残疾,盲人或未成年人孩子(21岁以下),则该州无法进行追偿。

 

 夫妻双方都去世,成年子女住在家里
假设夫妻双方都是医疗补助接受者,则政府将尝试通过追讨遗产以偿还长期护理费用,除非该房屋先前已通过看护例外(caregiver child exception)转移给其成年子女,或者夫妻有盲人或残疾孩子(不限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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