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章节)
1.30 自由与群体的关系
自由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即生命在所处环境中所能得到的自由,或生命从自然环境中所能获得的自由,以及人类个体在所处群体中所能得到的自由。
生物在环境中所能获得的自由与生物物种的能力及环境的所提供的食物养分即环境恶劣程度对生命的伤害有关,不同物种及同一物种在不同环境时期,如春夏秋冬不同季节,其自由度是不同的,如果自由是指生命个体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则生命个体可离群索居,独自面对自然,生存取决于生命独自面对自然环境的能力,也无所谓自由与否的问题,即个体生命在自然环境中所能获得的自由并不是自由所关注的问题。
人们常言所说的自由主要是指人类个体在群体中所能获得的自由,而群体是个体在一定条件及环境下获取最大利益的结合体。这种人类个体在群体中的自由在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不同社会及国族其内涵有很大的不同,由于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及社会文化的复杂而形成千差万别的文化道德价值观念,从而形成极为复杂的个体与群体关系,然而无论这些关系多么复杂都必然围绕着生命属性或生命的第一原则,最大利益原则而存在及展开,也即是一方面受文化道德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又有受最大利益原则的驱动,而最根本的还是最大利益原则。
同样人类个体自由与群体的关系,是一个收益与付出的关系,这个收益是个体在群体中所能获得的最大利益应该大于个体独自面对自然环境所能获得的利益,付出既是个体受群体约束而付出的自由代价,就是所有个体最大利益的总和决定自由与群体的关系,当然这是理论分析及抽象的理想状态,现实中的个体与群体关系远非理论分析的理想状态,特定个体的集合体所形成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群体总和必然有着千姿百态千差万别的关系,但其根本是一致的。最大利益是目的,群体只是手段,小到家庭,社会各种社会小团体,大到社会阶层,阶级,政治团体,政党,甚至整个社会,政府,国家,也不论组成的过程是被动还是主动,个体在群体中必然受到群体的约束,或者说失去一定的个体自由,个体在群体中所失去的自由是个体获取群体利益或最大利益的付出或代价。个体自由与群体是孪生的,是一体的两面,没有个体就没有群体,群体是个体追逐最大利益的手段,群体又必然约束个体的自由,群体相对于单独个体在而言,毫无疑问是物种生命的进化与进步。
对于具有精神价值意识的人类而言,非常珍惜自由的价值,人们往往说,‘不自由毋宁死’,自由是无价的,等等。然而,如前所述,自利是一种生命属性,自由的本质就是一种追求生命利益的手段,也是一种利益,一种自利行为,手段有价,利益有价,自由也是有价的。
自由是相对于环境与群体而言,更主要相对于群体而言,个体自由受群体的约束,遵守群体或社会规则就是人们在群体中追求最大利益所付出的代价。空洞的讨论自由与自由的价值,而忽略具体环境与群体的必要约束,对社会大众是误导甚至可能是灾难性的误导。
“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 --哈耶克 《通往奴役之路》
这就是自由的具体条件,服从法律的约束,个体在群体中所付的代价。自由与群体约束或法律的平衡就是利益的平衡,平衡点就是追求最大利益。
1.31 秩序
随群体的出现,另一至关重要的动物生命属性,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必然在群体中自然产生,这个重要属性就是秩序,秩序伴随群体而出现,规范每个个体在群体之中的相互关系。秩序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个体互相适应与进化的过程,秩序的形成也表明群体达到一个相对的稳定状态。
在动物物种群体中,个体的相互关系有领导者与追随者,如与人类相近的灵长类群体,猴群,有猴王,或头领,而狼群也有头领,头领的形成都遵循一定的规则,不同的动物物种有不同的规则。这些规则表面上看似通过某些竞争,如打斗获胜或某些特殊的能力而成为群体头领,而实际上这些竞争规则早已在漫长的个体在群体中的相互适应及生存过程中,成为生存的基本方式而进化为物种记忆,这些记忆或以物种基因的方式,或以家族基因的方式刻画在物种基因里,这些物种群体秩序,是物种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生活生存的必备条件,也是物种向未来进化的基础。
对人类而言,其最初最原始的群体秩序的形成应与其他动物物种并无不同,为了生存及自利或最大的利益而组成群体,个体间的行为互动进而形成群体内的秩序,秩序保障和保证群体最大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个体在特定环境下的利益,个体利益未必是公平及最大的,但仍然大于离开群体而独自索居的个体所能获得的最大利益,在原始人或原始社会或部落应该如此,至于人类的进化发展而出现的胁迫监禁,及奴役现象,已不属于生命自然现象与属性的范畴,而属于人类独有的社会及生产的范畴,应另当别论。
秩序使群体内部个体之间避免同类相残,达到和谐共处共存,比如同一狼群的个体互相合作,共同捕食。人类就更为显而易见,秩序是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的基础,使人类可以大规模高效合作,这使人类对利益的追求在相应的环境与生产条件下达到最大可能,
群体秩序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通过进化而隐藏在物种基因记忆里的物种群体秩序,这是动物与人类都具有的物种基因秩序,第二层面是以个体生命记忆或大脑记忆与意识认知为基础的群体秩序,如社会伦理道德,这是只有人类才具有的群体秩序。人类具有发达的大脑,发达的记忆与思维能力使人类拥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复杂精神意识,这就使人类群体产生不同于动物的群体秩序,就是除动物都具有的经过进化而形成的隐藏在物种基因里的群体秩序,人类还具有以个体记忆与意识为基础的群体秩序,这种以个体记忆意识为基础的秩序是人类社会文化的开始。
秩序是由群体属性必然衍生的自然属性,属于生命自然第六属性,秩序是动物生物体所独有的,其他生命体如植物等,并不具有秩序这种生命属性。秩序对于人类这种高级生命体,其对人类的进化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如果说群体是人类社会的起点,秩序就是伦理道德及文化的起点,文化是一切文明的起点,秩序使人类从野蛮无知走向知性理性开化,使人类行为走向规范,知识积累从而产生文化,人类文明就此发轫。
1.32 生命属性与进化
生物生命的生存与记忆本能决定了生命体本身本能地要求个体本身不断地完善其对环境的适应,以求达到最大利益,这种本身不断完善既是推动物种的生命机能进化,进化也是生物生命的基本属性派生的属性,生物生命应该普遍存在随环境改变而不断进化的演变痕迹,这与达尔文进化论是一致的。
这些演变进化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生物体肌体机能的进化与群体秩序的进化。生物体肌体机能的进化是指为适应环境物种个体生命机能或器官演变带来的物种基因变化,如鸟类为生存觅食长出羽毛而适合飞翔,人类为了觅食而形成手于脚的分工,及直立行走等等。对于低等生物物种,或非人类物种,其进化主要表现为生物物种生理进化,这些生物都具有漫长的进化历史,其生理机能已相对适应现有的生存环境,如果没有环境的变化导致生活习性的改变,其生物机能已不可能出现新的进化。
物种的消亡应该缘以无法适应环境改变产生新的生理机能进化,从而导致物种消亡。这种无法产生的进化应该是,新的进化机理与其他自然属性或物种肌体产生矛盾与对抗,致使新的生命记忆无法产生,也就不会有家族基因记忆及物种基因记忆的改变,无法达到机理的改变去适应环境,物种从而消亡。对于高级物种的人类而言,也应该存在生物的生理进化,只是这些进化是新的缓慢的且极其漫长,相对在现实环境或与社会层面上意义不大。
群体秩序的进化是指环境变化带来物种群体生活习性的演变,从而影响群体内部个体之间关系,也即是群体内秩序的演变,这一部分就很容易理解,也是主要对人类社会而言,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与发展,人类从原始部落的群体聚集进而发展成为城市雏形,群体内部个体之间的关系必然产生演变,比原始部落更为复杂及完备以适应群体的增大,个体成员的增多,内部关系的稳定,等等,就必然形成更为复杂的社会秩序,产生新的文化,以规范社会群体及个体的行为,文明也在新文化的基础上得到提升。
生物物种的进化是漫长而难以观测的,群体秩序的变化就相对容易观测,可以把群体秩序的变化当做进化或社会进化。人类群体秩序的进化就非常明显与迅猛,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知识积累的增长,物质生产与创造力的膨胀,从而导致人们生活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改变,就是一种进化,
对于人类这种高级动物,进化是一种生命机体健康正常的表现,特别是作为群体的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种生命体,如果进化停滞或失去进化的动力,就意味着群体或人类社会某些自然属性,如自由,自由思想,群体等,受到压抑或伤害,也即是社会活动或思想作为社会不断探索的手段受到压抑压制,这种压抑或伤害极大地妨害了生物对最大利益原则的追求,从而使生物物种内部失去进化的动力。这些压抑或伤害如果不是来自环境,如自然灾害等,就必然来自群体的秩序,群体秩序造成的压抑会窒息群体内部的追求最大利益的驱动力,追求最大利益不仅是生物生命体进化的驱动力,同样是人类社会及群体进化或进步的驱动力,这些现象可以从历史上许多文化长期没有进步甚至走向消亡得以证明,这或许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对社会进化的负面影响。
生命自然属性也是人类生命属性。这些生命属性决定了所有生物生命的基本属性,也决定了其对环境及环境变化的回应,无论是植物,动物,还是人类,尽管对环境的对应与适应所表现的形式不一,其本质是一致的,即是生命记忆带来的生的本能,生,扩张,及物种生命不断延续。这同样也决定了人类进化与文明的发展路径。
生存自利导致利益最大化,个体组成群体互相保护,群体带来利益最大化,共同对抗恶劣环境及外敌,个体在群体中获得个体或小群体独自面对自然境所无法获得的利益,群体成为必然,利益最大化是生命第一原理,是群体形成的推手。利益最大化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任何违背利益最大化的活动都是违背生物进化,也必然遭受追求最大利益个体的挑战。
1.33 生命第一原理 最大利益原则
综上所述对生命属性的分析,贯穿一条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主线或原则,就是所有生命体对利益的追求是生命本质的必然,这个本质就是生命存在的必然。然而在现实中利益总是非单一的,众多的,往往是彼此矛盾与有比较的,又不可全得,必须有取舍的,利益比较与取舍是追求最大利益是的必然过程。利必求其大,追求最大利益就是生物生命所有基本属性的主轴与根本,也就是生命与记忆的必然结果,生命本能生存扩张延生的体现,最大利益的原则贯穿于一切生物体生命过程与行为,是所有生命体的第一原则。
1.34 各种生命属性与最大利益的关系
物种基因记忆,家族基因记忆,个体生命记忆,这三类生命的记忆是生命的基础,这些生命记忆组成生命的生存本能,生存扩张延申。生存就是生命最大最基本的本能,生命的最大利益就是生,记忆及记忆比较及择优就是要达到生命的最大利益,也就是最大最好的生存,追求最大利益就是达到最佳最好状态的生存,一切生命,不论植物动物或人类,一切生命生物活动都必须服从的最高原则,一切生命物种的第一原则,就是最大利益原则。
生物生命的其他属性,或由生存与记忆所衍生的属性,自利,自由,群体,秩序,以及人类由群体秩序而产生的文化文明等等,这些高级生命社会现象或高级生命属性都是与最大利益有着内在的关联,以这第一原则为准绳为基础为目的,围绕生命最大利益的产生而存在相互影响,作用及变化。最大利益就是争取最好的生存状态,争取最佳生存状况是所有生物生命活动的目的。失去了生,生命就失去其生命最基本的物质形式,即生命这种特殊物种的基本形式,不再是生命,而成为非生命物质。
追求最大利益,是生命基本属性与衍生属性的必然,也带来生命和物种为生存演化进化。做为高级生物的人类也并无二至,人类独有的文明与文化,符合最大利益,文明文化就进步,否则就停滞,甚至倒退,消亡。
1.35 个性与自由,思想,私有
尊重自由也就是尊重生命个体对自然的探索与适应,尽管并非任何个体的自由行为都包含对自然的探索与适应,然而任何物种的进化都包含在或来自于物种个体对环境的探索与适应,没有个别与个体就不存在普遍与一般。每个个体的独特状况与经历决定个体的独特性,也即个体独特的个性是个体作为完整生命体的一部分,尊重个体个性与特性的自由选择,对具有高级思维能力的人类,就是对自然自由与生命的尊重。自由包含思想的自由,自由思想也是人类生命属性的自然发挥,思想是一种比行为自由超前的对环境一切事物的试错与探索,这个试错与探索包含对外在环境,对危险与优劣的辨别取舍。对文明的现代社会而言,思想就是试错与探索的社会文化机制,健康的社会文化机制就是对社会文化与思想的反思与批判。思想也是一种社会实践,每一个思想的酝酿形成直到进入思想的社会实践之前,都是一个超低成本,跨越成败的社会实践。没有思想自由就不会有人类社会的进步。思想自由符合人类生命的自然属性,尊重思想自由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也是尊重进化的规律。
如果个性自由发展不影响其他个体的自由发展,这种个性自由发展就应该受到尊重。当人类进化到一定程度,私有也有如进化一样成为社会现实存在与生活的一般形态,是生命本质的自然延申,私有也有利于生命个体的自由发挥,是生命衍生属性自由自利的自然与必然延申。私有属于社会性的,是群体尊重个体在群体中所享有一定自由的表现,而公有是维护群体秩序,群体或社会秩序就是一种公有财产。不论是私有还是公有都是文明进化的社会现象,私有与公有或共有犹如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应该在追求最大利益的共同目标下达到平衡。绝对的私有会造成群体或社会的不平衡,而绝对的或强大的超强的公有或共有形态会形成抹杀具有生命个体特殊性的环境,扼杀个性,也是在扼杀进化的可能性。
私有是生命自然属性自利与欲望的延申,也是践行个体自由的手段,私有也造就有利于生存的环境,有利于个体的自由发挥与表达,符合生命自然属性,如果私有不影响其他个体的自由发展,就应该受到尊重。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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