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杂思录 第八章 何去何从(2)

对中国社会现实的思考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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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价值的本质
价值是人类意识对具体物质或事物,实体与意识,其有用性或可产生利益的衡量,所以价值也是社会个体或群体衡量与相互衡量一切社会相关物质或事物的基础。一切与人以及社会相关的事物皆有价值。有价值,无法确定价值,以及没有价值,都是对事物价值的衡量。而对事物所具有价值的衡量的基础来源于社会的物质存在以及社会意识,存在与意识对事物的价值衡量都有影响,是衡量事物价值的必要因素,也即是价值包含两个因素,物质因素与意识因素。
一般而言社会的物质存在因素是价值相对稳定的,有着可以比较的物质的基础,对所有社会个体而言,这个基础是相对稳定的,可以说是一个相对固定的量,甚至可以用某种固定的量衡量。而社会意识因素是价值的意识认知,或意识认知的期望值,这就使价值所包含的意识部分具有了不确定的甚至不切实际的预想或设想的想象成分,甚至虚妄的或过于理想的成分。再者,由于每个社会个体的单一性与独特性,经历背景环境教育心理差异等,每个个体吸收与处理信息的的结果都不一样,这就形成个体的偏好,也就使价值的意识认知因素会因个体而异,甚至存在相反的认知,比如某个特定物体包含几种的属性,有些个体认为有些属性不仅无用,即不带来有用的利益,而另一些个体却认为这种属性有用,带来有用的利益,这就使价值的意识认知部分在不同的个体中是南辕北辙。这是对具体物体的有用性或利益认知尚且如此,对于代表社会思想的文化价值与意识形态价值,其代表的是一定社会阶层与群体的利益,即实质的社会利益,这就使具有不同文化价值或意识形态价值的社会群体对文化与思想的意识认知更是天差地别,甚至得出相反结论的认知,走向相互敌对,这也是文化思想或意识形态价值造成社会分裂的根本原因。
简而言之,价值是对事物有用性或可产生及带来利益的衡量,价值的衡量包含相对稳定的物质利益因素与意识认知的利益因素,意识的认知含有设想的成分,以及个体与群体的差异,价值的意识认知在不同个体有着极大差异。意识认知的利益也使事物的利益包含了盲目虚妄泡沫,如果这些意识认知又包含外来资讯的有意诱导或教育灌输,这就使价值中的意识认知利益包含偏差,甚至错误,也既是人们认知的价值中的意识认知部分,是可受外界误导,是可错的,并非意识中的真实价值,更非所谓真理。
在价值一定或不变的条件下,或价值的有用性或目的性明确的条件下,价值中所含的意识价值比例愈高,物质价值比例就愈低,或物质价值愈隐晦愈延滞,价值与所代表事物的有用性或利益偏差的认知中可能就愈大。对于生活中的实用物品,意识价值与真实有用性的落差带来的仅是使用者个体的满意度落差,然而对于文化思想类产品,社会思想理论,特别是意识形态思想理论,这些包含着对未来人类理想社会设想的思想产品,其价值无疑以意识价值为主体,意识价值甚至是绝对的,其中的对理想社会的臆想成分是现实所无法验证,而其思想理论的基础也也往往是是一种理性或理论的设定,例如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自由的神圣化,使自由理想化绝对化而脱离了群体与社会的框架,而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资产者的绝对贪婪与无产阶级的无私,都是过于绝对与理想的条件设定。而当这些理想的设定被作为社会现实而引入思想分析作为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这些意识形态思想理论进而被当作真理而作为社会的追求,甚至以社会革命为手段付诸于实践,社会的矛盾冲撞与代价将是巨大的,甚至会进入难于逆转的死胡同。
物质的本质是存在,生命是以特殊形式存在的物质,这种特殊的形式就是生长生存与繁衍,生命的特殊物质存在形式决定生命的本质就是生存与繁衍,生存与繁衍决定生命需要与外界或环境交流,既是从环境获得利益以维护生存与繁衍,这就是生命的本质。生命的本质决定生命总是以利益为依归,无论何种生命都是如此,作为高级生命现象的人类生命亦不例外。所有的人类活动,社会组织,文化思想,宗教,以及意识形态都是围绕着利益而展开,意识形态的本质也是为了凝聚社会共识以追求生命的最大利益。然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远离物质利益,以精神利益或价值认知为主甚至忽略物质利益的思想认知,就可能产生违背生命本质结果。

然而人类的进化,特别是以思想意识为基础的社会文化与思想体系的高度发展发达,使许多思想产品不仅远离生命本质的基础,甚至成为一类纯粹的社会思想意识思辨,似乎人类的许多思想或意识可以,如果不是脱离及超越物质,至少社会物质对思想意识的活动并非必不可少的基础,典型的例子就是宗教意识就是建立在信仰为前提的基础,而不是物质的存在为基础。然而作为思想意识的宗教信仰也最终会以物质利益的回馈体现在社会现实生活之中,比如共同信仰带来信徒的彼此认可与互助互利,都会带来现实的物质利益,以及宗教信仰带来的精神寄托与慰藉,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宗教这种脱离或超越物质的思想意识同样也会发生在世俗的思想意识中,不同的是由对神的崇拜转为对世俗理想与美好生活的崇拜或追求,然而思想理论所描绘的世俗理想与美好生活并非真实或现实的生活,也正因为并非现实,它才成为理想,成为无所检验也无法检验的美好。这种基于思想意识的演绎与推理的理想或美好与宗教基于信仰为基础的崇拜,都产生了同样的信仰力量或魔力,不同的是对于现实生活宗教的现实目标仅停留于伦理道德的规范与精神修为,而不追求终极宗教信仰的现实实践或验证,也无法实践与验证,否则就不需要以信仰为基础。世俗思想意识体系或意识形态理论就不然,当这些理论成为理想与真理,将成为追随者的现实目标,激励信仰者为之奋斗与献身,为一个从基础设定条件到理想目标都未曾验证也无从验证,并可能包含许多虚幻不实的幻想的美好社会奋斗与献身,这可能将是一个悲剧。
客观地说,任何社会思想理论或意识形态理论都可能包含脱离现实的基础设定以及对理想社会的追求,这些脱离现实的思想意识因素就是乌托邦的思想基础,如果这些思想理论成为强制社会改革的方向就必然诱发悲剧的危机,这是有许多历史佐证的。而社会现实对乌托邦或意识形态理想的修正就是回归生命的本质利益,拒绝思想的修正就是社会的坍塌。

8.5  现代社会基本文化思想价值
毫无疑问,自由民主是现代社会最普遍认可的思想价值,顾名思义,自由既是依照个体自我的意志行事,不受外力拘束或限制,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而民主,即主权在民的思想,以及一系列保障与实施民主的措施,自由与民主思想意识是相辅相成,互为基础的。民主体制是践行自由民主思想价值的政府管理体制或政治体制,是相对于专制体制,以及非民主选举产生的政治体制而言。
自由必然是相对于群体与社会的环境而言,进化是一个由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其中就包含个体对群体及社会权威的抗争,也是追求自由的抗争,从严苛的的人身依附,群体中等级的不同,到相对平等的现代社会,都是个体为追求个体自由与最大利益,以群体或社会为环境基础,为个体自由与利益进行斗争或博弈的结果,这就使自由先天带有抗击权威与群体及社会秩序的基因。自由本质既是群体中个体享有的利益,即个体在群体或社会中以自我意志支配与行动,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就生命本质而言,个体在群体或社会中任何行为都必然带来个体与外界环境的利益交流,排除不影响他人的行为,个体的任何行为在群体与社会中都有收益方与受损方或付费者。个体自由的受益者是行为个体,受损方可能是社会或其他个体,也可能是两者。而群体或社会利益的受意者是所有个体,受损方也是所有个体或部分个体,然而常态的无差别受益将使受益个体失去受益的认知,而仅有责任人或受损方的认知,如受群体或社会秩序约束也是一种付出,然而却忽略秩序带来群体合作利益,及整个群体受益。这也使个体以个体意识为基础产生排斥群体的天然倾向,产生个体与群体及社会相抗衡的心理,当自由被提高为理想意识,就必然自然而然产生追求自由而抗拒群体与社会的心理倾向。自由民主成为社会文化思想与价值,作为抗击专制与压迫的意识形态,自由民主就有着契合生命本质的先天的合理性。然而群体与社会作为生命追求最大利益的手段已经成为生命生存的基本模式,也是一切生命活动的框架与基础,这就是人的社会性。这其中包括社会文化与思想,也包括自由民主,有如生命是生活的基础,不能离开生命去追求生活,同理当自由民主为追求个人利益并拆解与挑战群体与社会秩序与共同利益,自由民主就成为理想的乌托邦。自由民主在现实中就包含走向乌托邦的基因。这也是个体利益的选择更偏好于自由的个体利益,甚至不惜牺牲群体以获取个体自由。

自由民主是个体维护生命利益本质的直接需要,而社会文化思想与意识形态观念价值则是个体生命利益本质为追求最大利益的群体共同需要,当集合的共同的需要通过个体需要来表达,结果必然是民粹与乌托邦。自由民主本质追求的是群体中个体的最大利益,个体为追求最大利益而组成群体与社会,群体与社会是手段,利益是本质。群体与社会的利益或表现为社会共享利益,其表现形式就是通过社会分配成为个体利益,自由民主则可能是更直接关联个体须臾与切身的利益,前者是有约束的并以群体为基础的利益,约束在先利益在后,而后者是直接切身的,却是以自我约束相关的约束,就有可能有意误解为无约束的利益,这使大多数个体为个体利益而牺牲群体利益。为个体自由或利益牺牲群体利益,不符合社会道德伦理甚至法律与秩序,却符合个体生命的利益本质。
自由民主具有天生反抗权威与体制的基因。强调自由民主的本身就隐含着对群体与社会,以及对社会管理与集中的否定。自由民主产生于对专制或权威的挑战,对人生平等与权力的追问,其先天基因就是挑战群体秩序与集中。当自由民主成为社会文化思想甚而意识形态的理想价值,将诱导个体或小群体走向偏离或不顾群体利益基础的自由幻想,甚至个体利益凌驾群体秩序也成为自由的理由,落入自由民主理想的乌托邦。自由是生命的基本属性,民主是保证自由的手段,然而群体与秩序作为生命求最大利益的手段又如同枷锁限定了自由,如卢梭所言,‘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生的枷锁就是生命,生命需要利益,利益需要物质环境,群体与秩序是人造的物质环境,人生不能离开物质环境,而自由也必然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的枷锁就是群体与社会,任何忽略或撇开具体社会条件的自由都将走向自由的乌托邦,带来社会的伤害。
民主作为意识形态理想,由于其大众本质与追求绝对平等,也就必然走向民粹。自由具有反抗群体与社会秩序的先天基因与意识形态理想,必然成为脱离具体社会环境的意识形态理想,成为超越现实的乌托邦自由。共产主义是超越人性自私本质的乌托邦,而理想的自由民主成为大众化的意识形态理想也必然走向超越人类群体与社会性环境的乌托邦。

8.6  平等公平公正
平等公平公正,撇开其彼此之间具体涵义的同异与矛盾,无疑是民主社会引为骄傲的社会价值与实践,也是主要民主价值的具体化与体现。平等公正公平彼此间涵义也是相对而言,对具有不同的社会文化与历史背景的社会与族群都会有不同的解读,然而作为普遍追求的社会目标,所有民主社会都是共同的。西方社会在思想文化与政府管理也将平等公平公正做为施政目标,民意代表以社会公平公正作为竞选诉求,公平公正是自由民主价值最具体的社会表现,不仅是民主社会努力的目标,也是民主社会稳定的基础。而非民主社会,公平公正往往也是社会诟病与社会不安,甚至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社会的平等公平公正从根本上说不仅是社会的利益分配,也涉及社会历史与文化,宗教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而涉及社会的文化与宗教这就意味着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文化变革过程,否则将是一个通过革命般激进的社会改造,这也是许多民主改革给社会带来不安与冲突的原因。
就中国而言,社会平等公平公正与成熟的或西方民主社会相比较,无疑有许多诟病,这不仅有着历史文化的原因,也同样存在着体制的原因。尽管改革开放几十年使中国社会的平等公平公正问题带来不少改善,甚至优于许多同等水平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民主国家,但仍有许多不足,这不仅常常成为西方媒体抹黑及攻击中国的借口,也是中国社会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平等公平公正无疑是一个现代社会稳定最基本的条件,许多社会矛盾最终都会归结为利益冲突,利益就往往涉及社会平等公平公正的问题。社会的发展与资讯的流通,平等公平公正已成为最能显现社会进步与文明的表征,也往往成为社会激变的突发点,没有平等公平公正就不会有社会的长治久安,其它社会如此,中国社会同样如此。
改革开放带来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变化,不论海内外舆论如何评说,对中国模式认可或怀疑,至少中国社会的现实表明中国做到了社会稳定与社会的有效治理。现代社会的三个基本标准,社会稳定,有效治理,平等公平公正,中国社会无疑在社会稳定与有效治理方面如果不优与民主社会,至少也不逊色于民主社会,否则就不会有几十年持续的稳定增长,也才会有中国模式可持续性的疑问,因为带有疑问的成功才会有模式及可持续性之问。然而第三个标准,社会的平等公平公正将成为中国社会稳定与有效治理最关键的社会基本要素,将成为中国模式可持续性最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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