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在阿富汗翻盘了,人们都担心那里的妇女们的未来。塔利班对妇女的严苛举世闻名,根据他们奉行的原教旨教义,女人没有政治权利,十岁以上不能受教育,不能工作、外出唯一能露出的只有一双眼睛。
女人生活在那个国家确实不幸,但跟近代之前的中国妇女相比,她们还不算最惨,至少她们不用裹小脚。
旧时候正经人家的中国妇女,都是必须要裹脚的。抄一段维基百科的话,看她们是怎样裹脚的:
宋元明側纏(造成腳趾骨折或變形),清折骨纏(腳底也會變形),以下為折骨纏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僕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夜雨秋燈錄》稱:「人間最慘的事,莫如女子纏足聲,主之督婢,鴇之叱雛,慘尤甚焉。」
正式纏足通常在秋天進行,因為漸漸轉涼的天氣這可以減輕纏足所帶的痛苦。纏足的第一個階段稱試纏。纏足前需預備好各種用具,如纏足布、棉花、針線等。接受纏足的女孩先坐在椅上,雙腳用熱水洗淨,置於膝頭,趁腳還溫熱,將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腳底扳曲,且在趾間縫邊,灑上明礬粉,使皮膚收斂,縛緊後,亦可防止發炎與化膿。接著,以八呎至十呎長的纏足布緊纏,再用針線密密縫合固定。最後套上一雙尖頭布鞋,第一個階段便告一段落。
然後便進入試緊這一階段。這是最難熬的階段,費時約半年,也就是加強緊縛的階段。這時要把腳每三天拆開一次,經消毒後,得將四個彎曲的腳趾(大拇趾除外),再用力壓向腳心內側,每一次都要把腳趾多用力腳心壓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動,走動全身重量皆壓在內彎的八個趾頭,和用力扭傷的關節,易長雞眼、發熱、紅腫。白天即痛得寸步難行,夜晚雙腳悶在被子裡,在又痛又熱情況下,更是難受。有時,因消毒不小心抓破皮,導致一片血肉糢糊。這段日子得持續至腫消,趾頭已近乎自然彎近腳底,腳型裹尖,才可進行下一階段。
第三階段為緊纏,要將整個腳掌的腳骨,用力扭折,使其成為彎弓拱狀。在這個階段中,腳部的肌肉己慢慢萎縮,腳背壞死的皮膚開始脫落,一段時間的出血、化膿、潰爛,壓腳下的足趾廢掉,嚴重時小腳趾會因潰爛而脫落。
最後一個階段是裹彎,費時約半年左右。這階段就是讓腳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腳底則深深凹入,纏完後窪口,可達四厘米深,俗稱「折腰」,狀似拱橋。期間不僅要用纏腳布、小鞋束縛其足,還要用竹箸象打石膏一樣固定。這樣便能成為一雙「弓足」了。
下面是从网络上找来的图片。
X光下的畸形脚骨
说得简单点,裹足就是为了满足古代男人变态的审美,特意制造的脚部畸形或残疾。裹足要从童年开始,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要伴随整个发育期。古代的女孩子,根本就没有快乐而言。我们今天做父母的,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们5、6岁的宝贝女儿要遭受这样的痛苦,你会有怎样的感受。
能与这样残忍野蛮的习俗相比的,似乎只有非洲某些部落实行的割礼了。但割礼给女人带来的只是短时间的痛苦,以及今后享受性快感的部分能力。但裹足的痛苦要持续整个幼年和童年,接着就是一生一世的残疾。
可是士大夫们很享受这种畸形的小脚。宋代苏轼《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辛弃疾《菩萨蛮》有:“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的语句。苏与辛可都是大文人,历史上的正面人物。辛更是有名的“爱国词人”。清朝文人李渔也是中莲足之癖毒。他在名著《闲情偶寄》中写道:“瘦若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之用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之用在夜者也。” 晚清理学家王先谦,每看书作文,必要有妻妾坐侍左右,让其个个跷足,以便手握莲钩,方能心定,如无,则六神无主,惶惶不可终日;另有汤氏,执于馆学,几近于鞋不离手,足不离口,随时随地,都要摸他几摸,嗅他几嗅。否则,食不甘,寝不眠。常常在讲课之时,恹恹如病,然后拿去莲鞋,又是嗅,又是啮,又是咬,又是摸,然后精神抖擞,容光焕发,好像吸毒者吸了毒进入了飘飘忽忽的境界。理学家都如此变态,我们对所谓的儒家 “理学” 还能有什么厚望呢?
反而被称为蛮夷的满清,曾坚决地反对裹脚。旗人妇女都是天足。清军进关后,多次发布禁止裹足令。但在士大夫和民间顽固势力的抵制下,最终没有成功。所谓的 “男降女不降”,即是说男人服从了清朝的剃发令剪了头发,但女人的小脚没变,言语之中似乎还透露出几分自豪,因为坚持了汉人的传统文化。
近年来,随着民族主义抬头,宣扬中华文化之风日盛。但如果是这种视女姓为玩物并提倡(至少是容忍)裹足这种残忍、变态的陋习的文化长达一千年,我就不知道这种文化究竟好在哪里,到底有什么值得自傲。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