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段,约翰讲到信徒之间的彼此相爱。虽然约翰在前面的经文中已经论述过这个话题,可是这一次是从另一个侧面来阐释。这个侧面,从这段经文的最后类似总结的话可以反映出来,即“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4:21)这句话让我们看到约翰想要信徒知道的,就是当他们说自己爱神的时候,也同时要爱弟兄、彼此相爱。这里所针对的情况乃是因为信徒将爱神与爱弟兄分割开来,以为可以在不爱弟兄的情况下依然爱神,或者说他们非常注重爱神,而把爱弟兄视为另一个范畴的事情,或是次一等的地位,做得到更好,做不到也不影响他们对神的爱。然而,约翰指出,凡是说自己爱神的,也当同时爱弟兄,这两者既是神的命令,实际上也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没有彼此相爱的,实际上就根本没有爱,所以也谈不上爱神了。
在整段经文当中,约翰是从爱的本质与来源来论述这个“爱神与爱人不可分”的真理。约翰多次强调这个爱与神的关系,例如爱是从神来的(4:7)、神就是爱(4:8)、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4:10)、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4:19)。这个不断强调的关系让我们看到,既然爱是从神来的,所以爱也应该是由神来定义。在神以外没有爱,在我们里面没有爱。虽然我们可能会觉得自己原本就是有爱的,例如会爱某些事物,或者会发现有时候在世界中也有爱的火花,但那些都不是真正、完全意义上的爱。只有神才是爱,所以什么是爱,就不是由我们或是这个世界所认为的,或是所感觉的来定义,而是由爱的源头,即神,来定义。
那么,这个由神定义的爱,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呢?约翰写到:“神差祂独生子到世界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就在此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4:9-10)这就让我们看到,神的爱,就是舍己爱我们这些世上的人,为了救赎我们而牺牲。这样,当我们明白了什么是神的爱之后,当我们要按照神的要求活出这样的爱时,也就意味着要彼此相爱,因为神的爱就是爱世人,那么当我们要活出神的爱时,岂不也就应该爱世人、爱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彼此相爱吗?(4:11)
约翰特别提到:“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祂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4:12)在这里,中文和合本翻译为“爱祂的心”这个片语,原文是“祂的爱”。这也就是说,因为神的爱就是爱世人,所以当我们彼此相爱的时候,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没有见过神的人也就因此感受得到神的爱,如同见到神一样了,因为我们完全活出了神的爱来;反过来,当我们没有彼此相爱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没有活出神的爱来,神的爱在我们当中就没有得到完全的彰显,也就自然让人看不到神在我们里面了。
约翰也指出,当我们彼此相爱,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的时候,我们也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祂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4:17),因为我们活出了神的爱,与神相近,自然也就不会受到神的审判了。这就好像孩子们都完全按照父亲的心意去行,父亲哪还有什么理由指责孩子们哪里做得不对呢?孩子也不会提心吊胆害怕在哪里会不合父亲的心意了。
这样,从整段经文的论述,我们可以明白约翰在这里所要强调的就是我们要认识什么是神的爱,并且活出这神的爱来。这对我们也是很好的提醒。很多时候,我们对爱的理解和定义是出于我们自己已经被罪污染、扭曲的爱。我们用这种爱去爱,以为就是活出了神的爱,但实际上根本不是。我们可以将爱分割成不同的部分,可以爱神而不爱人,可以爱这个人而不爱那个人。然而,真正的爱是从神而来,由神的爱来定义。真正的爱乃是爱神也爱人,并且爱所有的人。惟愿我们在当中都有所领受。认识神的爱,活出神的爱。
默想经文:“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4:19)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默想这句话。现在我们知道,这不仅仅是爱的先后次序的问题,而是爱的来源的问题。体会神对我们的爱,以至于活出这个爱,彼此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