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到90年代画家的稿酬润金的变动情况

50年代到90年代画家的稿酬润金的变动情况

       前几天贴了一些50、60年代一些画家的稿酬单,那时画的稿酬确实低(和小说稿费比),一般画家难以只以作画为生。这情况到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有了改变,画稿酬金也逐年增高,有些画家以画为生已没问题了。下面是些从50年代到90年代画家稿酬润金的实例:

齐白石,54年 一幅80元:

王雪涛,54年 一幅88元 (收据上是旧币)

黄胄,61年 22幅 490元

傅抱石,63年 4幅 320元


程十发,80年90幅10131元


94年,每幅 1000元起价,


下面都是一幅 的稿酬:


蔡志忠94年漫画版税

 

毛囡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华府采菊人' 的评论 :
回复 '华府采菊人' 的评论 :
确实是这种情况,不是个合理的规定,就像前一篇中谷牧的一篇讲话报告都有稿费,这本来就是他的工作。
华府采菊人 发表评论于
那时的“稿酬”是一件怪事, 无论写或画,作家画家基本都是体制内的“国家干部”,也有着挺不错的工资和相关“待遇”,作家的本职工作就是“写”, 画家的专业工作就是“画”,为什么他或她们“写”或“画”的作品, 还能得到另外的报酬呢?
以前作者及画家是自由职业者时, 没有人给他们发工资, 吃饱饿肚子是他们自己的事,写书画画卖钱也是他们自己的收入, 卖得好挣钱多,卖不掉该你倒霉。

可领了工资的作家和画家就不该再领报酬了, 若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己的材料,赚点外快倒也算了, 可他们可以为这种“创作”请带工资的“创作假”呀, 还可以要求到个风景优美的地方, 车旅费国家还得报销。

那么设计院的工程师, 该不该享受类似待遇呢?参与一个项目的设计, 还得领取一份工资外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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