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倭寇”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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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倭患的根源

大多数的研究认为,明朝时猖狂一时的倭寇与当时的“海禁”政策密切相关。

明朝建立后,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除了政府与海外国家保持朝贡贸易关系外,其他民间海上私人贸易一概禁止。明太祖洪武时期一再下令:“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申禁人民无得擅自出海与外国互市”。明成祖永乐时期稍有松动,但依然把“海禁”政策当作不可违背的“祖训”。

此后,“海禁”政策时紧时松,总的趋势是以“禁”为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伴随着西方国家来到中国沿海,海外贸易的需求日益增长,“海禁”政策显得愈来愈不合时宜。

当时的中国与海外各国维持着一种传统的朝贡体制,明朝皇帝自视为“中央之国”,把周边各国都看作是它的藩属,构成一种藩属国向宗主国的朝贡关系。万历《明会典》关于“诸番国及四夷土官朝贡”事宜,有这样的记载:

东南夷:朝鲜、日本、琉球、安南(越南)、真腊(柬埔寨)、暹罗(泰国)、占城(越南)、爪哇、苏门答剌(印度尼西亚)、琐里、苏禄(菲律宾)、古里(印度)、满剌加(马来西亚)、榜葛剌(孟加拉)、锡兰山(斯里兰卡)、吕宋(菲律宾)、木骨都束(索马里)等;

北狄:鞑靼、瓦剌(蒙古)等;

东北夷:海西女真、建州女真等;

西戎:哈密、畏兀儿(维吾尔)、撒马尔罕(中亚)、天方、默德那(阿拉伯)、乌思藏(吐蕃)等。

朝贡的前提是,这些国家接受中国皇帝的承认与册封,在国王交替之际,以及庆慰谢恩典礼之际,必须派遣使节前往中国觐见皇帝,呈献贡品,并且接受皇帝的赏赐(称为回赐)。这就是朝贡体制,一种以中国为中心的呈放射状的,用朝贡 - 回赐方式维系的国际关系。

因此朝贡体制的政治意义是首要的,经济意义是次要的。

在朝贡中附带进行一些贸易,称为朝贡贸易,或者叫做贡舶贸易、勘合贸易。有两种形式,其一是,随同朝贡使节来到中国沿海的港口,在主管外贸的市舶司的主持下,就地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其二是,朝贡使节抵达北京后,随行的商人可以在礼部接待外宾的会同馆附近,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这些贸易都是朝贡体制的附属部分。
2.日本与明朝的关系

日本与周边其他国家一样,与明朝维系着朝贡贸易,朝贡船队必须持有明朝礼部颁发的“勘合”(通行证),才可以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上岸,再在安远驿的嘉宾堂歇脚,一面上岸进行贸易,一面等候朝廷的入京许可。

一旦获得许可,使节一行携带国书、贡品以及携带的货物,在明朝官员的护送下前往北京,下榻京师的会同馆。在向朝廷递交国书、贡献方物后,携带的货物可以在会同馆附近进行交易,买入非违禁货物。

从建文三年(1401年)到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将近一个半世纪内,日本遣明使节所率领的船队,共计十八批。由于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大内氏与细川氏两大集团在宁波发生“争贡”事件,使朝贡贸易出现危机,成为“后期倭寇的发端”。

宁波“争贡”事件,给明朝内部主张严厉实行海禁政策的官僚找到了一个口实。礼部没有权衡利弊得失,便贸然关闭宁波的市舶司,停止了日本的朝贡贸易。

官方的合法贸易渠道被堵塞,而日本与中国之间的贸易难以得到满足,为海上走私贸易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

根据《筹海图编》记载,当时日本对中国商品的需求量很大,其中包括生丝、丝绵、棉布、绵绸、锦绣、红线、水银、针、铁锅、瓷器、钱币、药材等等。如此巨大的一个市场,如此巨大的利润(例如生丝运抵日本后,价格高达十倍),对商人的诱惑力之大可想而知,要想禁,是禁不住的。

于是,嘉靖年间东南沿海私枭船主与土豪相结合,挟制官府,大张旗鼓地进行海上走私贸易,海盗与沿海贫民也介入走私贸易队伍,与之遥相呼应。由于因为日本人参与其中,在遭到官府取缔时,采取武装对抗,被人们称为“倭患”。

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4世纪至15世纪的倭寇,以及16世纪的倭寇。前者主要在朝鲜半岛与中国东北沿岸活动,是日本人与朝鲜人的联合体;“后期倭寇”(即“嘉靖大倭寇”)大部分是中国的海上走私贸易群体,日本人数目不多。

3.倭寇的人员构成

有日本浪人,也有海商、海盗,有逃兵、逃民。

明朝开国,朱元璋的禁海令,把海边居民的生计给剥夺了。迁移海岛居民,废市舶务,废七酒坊;禁止私人造两根桅杆以上的大船出海,禁止私人海上贸易。只允许官方垄断的,那种朝贡性质的海外贸易。

明朝开国之后的一百年,百姓的生活几乎是与大海隔绝。然而到了明代中期,随着海防体系的败坏,一些不法商人乘机勾结日本人、葡萄牙人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活动。而走私贸易的繁盛,令以农本立国的朝廷日益无法容忍。特别是当宁波发生日本朝贡船火并事件,伤及平民之后,海禁的政策愈收愈紧,朝廷对待走私商人的手段也越来越残暴,动不动就以《大明律》治罪。为了不牵连家人,有些走私者就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出身,于是扮作倭寇,作为他们的另一个身份。

除了走私商人和来自福建的海盗,还有一种被称为倭寇的就是困于徭役的逃民。他们入海加入倭寇队伍,当倭寇来时,就成为倭寇的向导。

那个时期除了所谓的倭寇,还有漳賊,地方志中对漳賊的解释是“来自福建漳州的海盗”。他们也会登陆,对沿海乡村进行劫掠。

因此,当我们今天翻开地方志时,会发现那些现在被称为“倭”或者“賊”,的侵略者,在本地拥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水土融合——有人为他们引路;有人假借其名绑票勒索;有人依附于他们的队伍公然围攻县城。

《嘉庆太平县志》载:

宣德四年五月,奸民周来保困于役,逃入海,导倭入犯。
嘉靖十三年,漳船假倭名劫茅岘及松城西门何氏。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五月,倭寇益肆,恶少附之。自松门弃舟登陆,直抵南门,吹螺蚁附,纵火焚近郊室庐,城几破。

所以,明朝中后期的“倭寇”是一个复杂的群体。既有日本浪人,业有海商、海盗,有逃兵、逃民。

真倭:日本浪人。
海商:海上走私商人。
漳賊:地方志中的解释是“来自福建漳州的海盗”。
导漳之賊:依附于倭寇、漳賊的土盗、逃民。

4.“倭寇王”的王直

被称为“倭寇王”的王直,是徽州商人,长期从事对日本的贸易。在遭到官军围剿之后,逃往日本萨摩的松浦津,以五岛列岛为根据地,还在平户建造了第宅,拥有一支庞大的船队,自称“五峰船主”,又称“净海王”、“徽王” 。他不时前往浙江、福建沿海,进行大规模的走私贸易和海盗活动。他的队伍中有不少“真倭”,是受王直集团雇佣的。

王守稼《嘉靖时期的倭患》一文所说:“大量史料证明,历史的真实情况似乎与以往流行的说法相反,嘉靖时的‘真倭’,反而倒是受中国海盗指挥,处于从属、辅助的地位。”

那么,为什么长期以来把“倭患”说成是日本海盗的入侵呢?原因是复杂的。一是其中确有一些日本人,即所谓“真倭”;二是王直等人有意制造混乱,以假乱真,保护自己;三是某些明朝官员为了冒报战功,虚张声势。

王直曾经向政府当局提出“开港通市”的要求,希望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私人贸易合法化。他在接受朝廷招抚后所写的《自明疏》,希望政府在浙江定海等港口,仿照广东事例“通关纳税”,恢复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平倭总督胡宗宪表面上答应“姑容互市”,在王直投降后,于嘉靖三十八年年底,在杭州官巷口闹市,把王直斩首示众。

王直的死,并没有使“倭患”消停,却激起了他的部下极大的怨恨和疯狂的报复。“倭患”愈演愈烈,海禁与反海禁的斗争愈来愈尖锐了。

5.倭患的消失

当年有一位叫唐枢的人写信给平倭总督胡宗宪,分析了中外贸易的大势,以及倭患的根源。他指出:第一,中国与外国的贸易难以禁绝,海禁只能禁止中国百姓;第二,嘉靖年间的倭患起源于海禁政策的不合时宜——“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盗”;第三,所谓倭寇其实是中国百姓——嘉靖三十一年“海上之为寇”,次年“各业益之而为寇”,再次年“良户复益之而为寇”。

无独有偶,稍后的谢杰在《虔台倭纂》一书中对倭寇的分析,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倭夷之蠢蠢者,自昔鄙之曰奴,其为中国患,皆潮(州)人、漳(州)人、宁(波)绍(兴)人主之也”;“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他认为,从海上贸易的视角看来,导致“倭患”的原因是“海禁之过严”。

因此,海禁一日不解除,祸患始终存在。王直死后,徽商在海上依然相当活跃,后继者有徐惟学、徐海,都被当局看作“倭寇”。而日本的平户港一直是当时中日贸易的重要据点。真正解决“倭患”的关键之举,是朝廷政策的转换。

隆庆元年(1567年),当局宣布实施比较灵活的政策,取消海禁,允许人民下海前往西洋、东洋贸易。既然民间海上贸易合法化,所谓“倭患”也就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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