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中国道路.杂思录 第六章 中华传统社会的命运(3)

对中国社会现实的思考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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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暴力文化的表现与危害  
暴力文化对社会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的进步危害是巨大的,也是中华文明落后及社会万恶之源。首先,暴力文化窒息了社会人文思想。在皇权至上的中国传统社会,皇权不仅对冒犯者处於极刑,甚至诛杀九族,对官员及社会大众,包括社会精英群体,随意施暴而不受任何法律制约。传统观念的“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本质就是暴力文化习俗的思想理论化与道德化,要求社会各阶层群体及个人,贵族官员及知识精英或百姓,对皇权或最高统治者逆来顺受,甚至任凭宰割,不能反抗,否则就是不忠,有违社会伦理道德。文字狱,莫须有这些仅出现於中国传统社会的罪名,将暴力文化之蛮横残忍发挥到极致,结果是暴力阴影之下人人自危而噤若寒蝉,出口不慎不仅遭延祸端,甚至祸延家族,禁言尚不足,进而又有诛心之论,心之不慎,祸从口出,“莫谈国事”竟然成为中国传统社会行为自律,结果是社会言论闭塞,更惶言思想自由之发挥或表达,从根本上窒息中华传统社会文化思想之活力,每个中国人都可自问自秦汉至明末清末,中华文化可有丝毫文化思想本质之提升或不同。
暴力同样扭曲社会大众思想。儒家的人治思想是以执政者个人的贤明治理国家的治国方式和理论主张,谓之“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君主以自身为社会道德楷模及为人治范本教化社会大众,社会大众见贤思齐,与德为邻,然而儒家思想学说的设想无疑与社会现实的差距失之千里。暴力文化的社会,成王败寇,君王者,马上得天下之胜利者,或皇权血统的继承者,得天下坐天下都是暴力权谋利益的折冲。暴力是根本,权谋与利益仅是手段与交易而已,与“仁义正”的儒家观念毫无关系,即或含金汤匙而掌天下的昏君更不会受儒家迂腐教化,私欲是其行为唯一准则,而“仁义正”的儒家观念是用於规范朝臣与社会大众的,以暴力为基础的皇权根本无需遵循,这就使儒家教化社会的人治思想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未能教化或规范皇权,并非人治思想的最大败笔,最高的皇权及各阶层官员明白,权力的根本在暴力的威赫,而非德行。社会现实是不知自我节制的皇权及官员为私欲中饱私囊,给社会大众竖立人治的反面样板。权力或暴力可以为所欲为,使人治文化走向反面,社会大众目睹权力或暴力的蛮横与贪婪,不受制约,甚至不受社会言论的非议,社会舆论不是不为而是不敢为,这对社会大众心理及社会习俗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崇拜权力暴力与私利必成为社会普遍行为准则。人治以“君仁君义君正”做为社会的锚定与楷模,这无疑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而现实是权力暴力成为社会楷模,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进步的正面的社会文化思想从未能够引领社会的根本原因,这并非儒家思想学说之过,而是暴力文化扭曲了儒家人治思想及社会文化思想。
其次,专制暴力文化扭曲社会文化及社会人格,民族性格。以暴力为其社会基础或合法性根本的皇权,权力不过是暴力的文明外衣,弱肉强食的文明化外衣,在社会合法权力的背后就是着若隐若现的暴力文化的影子。暴力为皇权根本的历史渊源及长期影响,社会必然形成崇尚权力或崇拜强权的文化,这种社会文化的表现上一方面是面对强权的懦弱猥琐,委曲求全,另一方面是委身强权,为虎作伥,这些表现犹以社会知识精英为甚。这些社会现象的本质就是不讲原则,或以利益为最高原则。所谓原则,就生命追求最大利益的本质而言,原则也是利益的体现,或者说所在特定或相应的社会人文价值体系中,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包含社会文化精神的与物质的利益。这种公共利益符合相应社会群体的共同及长远利益,然而屈服或委身强权,出卖的原则必然是社会公众的原则或利益,这些利益往往是公众长远的利益,也可能包含出卖者的长远利益,所谋求的必然是个人或小群体之近利,甚至毫无理由,只求暴力之下的苟延残喘。在暴力文化阴影之下,没有任何事是确定的,只有强权暴力不可违是确定的,否则玉石俱焚,这对於属於世俗社会的中国传统社会,家族利益为优先的社会人文价值,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委身强权暴力,以个人及家族,或小群体之近利牺牲公众之长远利益,或仅为活下去,个人近利或活下去成为出卖社会人格於暴力的恩赐。长此以往成为习俗而形成社会文化,造成社会群体的人格扭曲与短视。自私自利或图谋私利本是生命追求利益的本质表现,但在任何社会个体谋私利都受社会秩序与法律的规范与保护,然而在暴力文化下社会秩序成为暴力的附属品,社会群体屈从於暴力也成为社会所能理解的被动行为,接受暴力胁迫成为可以接受的社会文化行为,人格扭曲得以合理化。社会整体人格扭曲的合理化使始作俑者暴力同样合理化,暴力是合理的,暴力对社会各方面各阶层,乃至社会思想与文化的残害也是自然与合理的。这使中国传统社会的暴力文化与整体社会人格扭曲成为社会文化组成部分。
可以说在传统社会,人格扭曲与短视是中国人普遍存在的现象。暴力文化的根本与以儒家道德伦理学说为钦定社会主流思想的说教,使中国传统社会在许多方面形成说一套而行一套的潜规则,说的不做,做的不说,最终决定的是利益或权力,原则仅是可以交易的筹码。如出卖原则或人格仍不可活,将是另外一种故事,或以暴力回应暴力,揭竿而起,这就是中国历史永不停歇的皇朝兴替,然而中国人不到无路可走是不会造反的。
在暴力文化的社会,权力是暴力的延申,拥有暴力的背书。以暴力为根本的社会,社会文明的表现,法律与秩序仅是社会的一个表象,暴力手段是统治者的根本,法律与秩序是统治者获取最大利益的手段。暴力文化对社会人格的扭曲,不仅表现在社会整体与皇权的关系,皇权对社会人格的扭曲使社会整体人格屈服於皇权,也表现在社会个体对拥有权力者的态度。社会整体特性是所有个体的集合,使社会个体产生畏惧暴力而畏惧权力,从而崇拜权力的普遍社会心理,屈服强权或为利益委身强权,成为社会普遍人格特征。这种社会心理或普遍人格特征产生两种社会现象,一方面是对权力趋炎附势者众,其社会结果必然是带来利益的权力都会受到追捧崇拜,不惜以人格投靠,另一方面是掌权者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围绕权力组成利益小团体,极尽损公肥私,伤害公众利益之能事。权力拥有者仅是权力的代理人,为自保必投靠依附於更大权力者,层层相衔终致顶端,暴力威赫与权力带来的利益,必然使皇权被献媚与谎言所包围,献媚与谎言同样会存在於所有权力的周遭,对权力的献媚与谎言的目的就是私利与自保,结果是社会文化的低俗与恶质。社会大众不以献媚委身权力为耻,反而为荣,见贤思齐的儒家道德自省仅能成为及少数人践行的修身准则,对社会精英阶层乃至大众崇信的是强权,而委身权力的目的是自保与私利,而不是道义。暴力文化使社会禁言,大众攀附豪强,对国家大事社会精英怯於进言,而失去可能警示也最终致使暴力滥用,结果必然将社会推向崩溃。
专制暴力文化窒息社会物质生产实践。专制暴力文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危害还表现在对社会物质生产的迫害与破坏。一切社会物质生产活动都需要相应稳定的社会秩序与法律保障,稳定的社会秩序,以及明确的,透明可操作的法律体系,有利於维护及鼓励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然而以专制暴力文化为社会权力根本的中国传统社会,并不具备这样的社会环境,最根本的一条,个人私有财产得不到保障,在“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传统观念之下,在社会文化与思想上无论土地或民众都属王权所有,专制暴力就是所有权的根据,生命都属皇权所有,遑言财产,这就是社会暴力文化的危害与本质。社会现实除极端情况除外,并未表现得如此蛮荒血腥,表面平和与秩序井然的社会符合包括皇权在内的社会所有阶层的利益。朝廷或官员一般情况下,除规定之税赋,并无剥夺民众财产之权力,然而在中国传统社会,无论是皇权对官员,还是官员对民众有的是罗织罪名的办法,从而敲诈甚至剥夺财产,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普遍现象。
这样的社会环境也必然衍生与其相适应的社会习俗与文化,富有阶层或依附贿赂於朝廷或官员,官商勾结是皇朝秩序腐败与坍塌的开始,或藏富不於人知,或藏富贿赂两者兼有。中国传统文化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谚语箴言,如“财不露白”,“树大招风”,“木秀於林,风必摧之”,“出头椽子先烂”等等,表面看似枪打出头鸟,更深一层是,这个社会没有说理的地方!这就是专制暴力文化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大众逆来顺受,忍辱偷生的真实写照。这种习俗与文化对社会文化与思想的戕害自不待言,对社会物质生产的破坏也是巨大的。由於惊猥朝廷及官员敲诈与暴敛,贿赂是一种手段,然而贿赂也有限度,且不能绝对保票,藏富成为不二手段。中国历史上就有富商藏富,朝廷逼缴的沈万三传说,无论真伪,历史传说如同社会信仰都是文化的一部分,藏富已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普遍认知与习俗。然而藏富绝非简单的社会现象,它包含这深层的社会文化危机与矛盾,这个危机就是社会民众不相信官府,不相信社会权威,尔虞我诈,缺乏安全感。当私有财富得不到确实保障,一个社会的文明即使繁华也是表面的,其本质也是与脆弱的。藏富对社会一个直接影响就是阻碍社会物质生产的健康发展。
中国明清时代就有富商巨贾将白银藏於老宅地下室或掩埋於农田,社会财富不论公有私有都是社会生产与消费过程的富余积累,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应该是社会财富积累投入再生产,使之成为社会扩大生产的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更多财富,而不是闲余无用的死财富。社会财富本身就一种社会信用,是社会生产力的组成部分,然而财富只有投入到社会生产才是有生命力的社会资本,将财富隔离社会生产之外,财富成为没有生命力的财富符号,藏富就是将社会生产过程中累积的新资本从生产经营中抽离,隔离於生产经营之外,使活资本成为死财富,这是对社会生产积累也是对社会生产力的人为阻碍。藏富的根本原因只有一个,财富拥有者或生产经营者对社会权力的不信任,对专制暴力文化的畏惧,将累积资本隔离於生产经营过程,不愿扩大再生产,或不愿投入其他生产经营,就是不愿做大或树大招风,成为社会权利之矢的,这不仅是财产身家的得失,甚至是合家合族性命之虞,这就是专制暴力文化给社会秩序与生产带来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给社会生产与文化投下的巨大阴影。这种民间藏富心理直至鸦片战争与洋务运动,中国受西方胁迫为发展工业化始有改变。
社会生产最基本的保障是稳定的社会环境,可以遵循并预知的社会秩序,受保障的社会生产经营者身家性命及合法经营所得,然而这一切需要一套明确清晰的可以实际操作的社会法律系统做为基础,而在中国传统社会只有专制暴力是唯一确定的,其他的一切都是暴力的恩赐,恩赐就可以收回。社会正常物质生产所需一切物质条件,都是皇权或暴力的恩赐,即使成功的社会生产经营者其身家财产也仅在权力者一念之间,这就是暴力文化阴影下,社会生产经营者对社会的认知,与其投入更多财富扩大生产,树大招风,不如作壁上观,持盈保泰,而藏富就是最好不过的作法。
专制暴力文化从两个方面扼杀社会财富做为社会生产力的投入,一方面从根本抹杀了社会生产之外其他社会财富转为资本的动因,另一方面迫使在社会生产中新积累的资本退出生产与流通,使之从活资本成为死财富。而社会财富转化成为社会生产资本无疑是工业化第一块基石。
对中国传统社会富余财富积累未能成为资本,进入社会生产,也有另一种解释。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明,造成早熟的精细农耕文明,社会劳动力过於富余,致使劳动力过於廉价,经营者失去集群或工具机械化的动因,而集群化与机械化降低生产成本是推断工业化最根本的动力。这种说法并不切确与客观,工业化总是从手工业开始,首先是个体手工业,小集体,小手工业工场主雇工,再发展就是中大型工场,这种集群生产与规模雇工都会引起官府关注。民营大规模的工场与雇工,以及财富的聚集,都会引起官府的注意及惊惧,在专制暴力文化为社会根本的中国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遭到取缔甚至迫害,或是成为官方经营,并严禁民营,朝廷官府官营生产与商业在中国历史是普遍的现象,官营并禁民营无疑就阻碍了私营经济的发展,也阻碍了通往工业化的道路。由此可见,精细农业与廉价劳力并不是规模经营与使用工具的阻碍,官营垄断与禁止民营资本进行生产经营才是阻断中国传统社会进行资本经营生命力的根源,其本质就是朝廷专制暴力,社会暴力文化下社会生产力的萎缩。
专制暴力文化还从商品流通的环节压制了社会生产的自然增长,商品的流通或商业是社会物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是衡量一个社会的物质生产停留在封闭自然经济社会还是进入开放互利经济社会的重要标识。社会生产互利意味着具有商业化并走向工业化的萌芽,然而中国传统社会的重农抑商文化严重抑制商业的发展,从而也抑制了以商业为目的的社会生产规模化与产业化经营,社会物质生产产业化与规模化是工业化的基础与前提。表面上看是中国传统社会重农抑商的传统文化抑制了商业的发展,但其本质仍是专制暴力文化的结果。一个社会物质生产与社会文化有着紧密的关联,物质生产属经济基础,而社会文化属上层建筑,物质生产有奠定与制约上层建筑的一面,也有受制於上层建筑的一面。在一个具有开放与健康文化的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即经济的发展促发上层建筑的变革,上层建筑的变革又反过来维护与保障经济基础的发展,然而这仅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现实社会,社会物质生产并非一个纯生产与流通的经济过程,而是包含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博弈过程,社会文化思想的高度能动性与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就会必然生产各种影响社会物质生产的因素,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馈并非总是正面与积极的,也可能是负面与消极的。特别是在前工业化时代,社会即未能确立强大的社会共同价值体系以规范社会特殊利益群体,也没有健全有效的社会法律体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身处上层建筑的社会管理者,上至最高统治者,下至社会经济活动或生产与流通的管理者,个人的好恶与私欲,以及社会群体利益的博弈,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条件下,都会施影响於社会生产,或阻碍社会生产与流通的健康发展,更有甚者社会统治集团或最高统治者,出於私欲,短视,或是社会经济活动之外的因素,限制甚至阻断或严禁正常的社会生产与流通,这不仅是挫伤生产力的自然扩展,也可能造成社会生产的畸形发展或萎缩。
中国历史上明清的禁海,严禁海上贸易是最好的例子。任何人类社会与文明,包含文化与秩序是社会共同价值的体现,社会共同价值也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没有任何来自於社会本身的文化力量或社会力量可以阻碍社会本身对共同利益的追求。交流与通商不仅是互利,互通有无,也利於社会自身的生产的扩展与积累,对外的交流与通商无论如何都是有利於社会共同利益的,而能够阻断与禁止有利於社会共同利益的社会生产活动只能来自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这就是专制暴力或专制暴力文化,这两者是一回事。专制暴力使社会大众在现实层面屈从暴力,专制暴力文化使社会大众从心理层面接受暴力。禁止通商贸易既不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也未必符合社会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仅是最高统治者皇权或小集团对自身利益或私欲维护,之所以能够以一己之私而无视天下利,其根本就是拥有专制暴力,是专制暴力使皇权能够以一己之私毁天下利。中国传统文化常以成语表述深刻对比,以收言简意赅之效,所谓“一言兴邦”即是,然而中国数千年历史,一言兴邦何曾见,一言毁邦,以一己之利毁天下利比比皆是。一言而能毁邦惟有暴力,禁海就是皇权挟暴力,为一己之利或短视,或关起门来当霸主而毁天下利。严禁与海外通商不仅阻碍通过对外贸易带来自身社会生产力的扩张,也妨碍对外文化思想与社会生产技术的交流,从而吸取进步的文化思想与生产技术。明清这五百来年也是西方社会思想乃及文明发生天翻地覆,走向工业化的五百年,专制暴力文化不仅扼杀了中国社会内在的自发的新生生产动力,也扼杀了对外交流引进先进思想文化或受不同文化思想刺激而激发新思想的可能。专制暴力文化不仅是阻断中华文化自我提升,也是中华文化文明堕落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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