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关系与在澳华人简史(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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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关系与在澳华人简史(九)

民国政府与澳大利亚(1)

.中华民国驻澳首任总领事麦锡祥(代)(一九一三年十一月—一九一四年六月)期间

黄荣良是民国从满清继承的留用人员,麦锡祥才是民国任命的首任驻澳领事,尽管是临时代理。

一九一三年黄荣良因病两次向北京外交部告假,至六月初获批。由于领事馆官员中无人能够胜任领事之职,外派一时又太仓促,于是北京决定请当地律师、在一九一一—一三年间曾兼职担任领事馆英文秘书的麦锡祥暂代。麦锡祥代理领事半年多,直到由新领事曾宗鉴接任。曾宗鉴是外交部外政司条约科的科长,他早在一九一三年十一月就接到了任命,不知何故耽误了大半年。

麦锡祥祖籍台山,英文名William,姓Ah Ket,不过他真正的姓应该是Mah,变成Ah Ket的原因是其父麦阿杰于一八五五年从香港到澳淘金时在海关报的姓名是MARK AHKIT,英国人误以为后面的部分是他的姓,后来就演变成了Ah Ket。

麦锡祥一八七六年六月出生于维多利亚东北部的小镇瓦伽拉塔,是家里八个孩子中唯一的男孩。其父在淘金热过后以开荒垦殖为生,略有积蓄后定居瓦伽拉塔开杂货店,还经营一个烟草种植园,他是澳大利亚最早的烟农之一,同时也兼卖鸦片。他的顾客主要是在附近比奇沃斯金矿区淘金的华人。麦锡祥的母亲是典型的乡下小脚女人,一句英文也不会说,在麦锡祥五岁时被诊断出患有狂躁症,此后长期幽闭在疯人院里,直到一八九六年去世。麦锡祥从小没有享受过母亲的亲情,好在他父亲既慈爱又明智,除了让孩子们在小镇的公立学校接受英式教育以外,他还专门请了私人先生教孩子们中文,所以麦锡祥得以兼通中英文。而当时常有华人把子女送回国读四书五经,结果当那些孩子重返澳大利亚时,发觉语言不通,又成了第一代移民。麦父后来在业余时间担任法庭的口译员,有时也带麦锡祥一起去法院,其间他们亲眼目睹了很多华人吃洋人亏的例子。当时很多法律本身就充满了歧视性,华人往往被“合法”地欺负。麦父就鼓励儿子长大后学习法律,希望他将来能用法律帮华人维权。

一八九三年,麦锡祥进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学习。一九0一年,他从大学毕业。翌年底,麦锡祥成为华裔中通过大律师考试的第一人,并加入了著名的Maddock & Jamieson律师行。在他之前已经有两位华人后裔分别于一八八六年和一八九七年成为维多利亚的执业律师,不过他们只是初级律师(solicitor),主要处理庭外的法律事务,例如接受客户指示、向客户提供建议和咨询、与客户通过电话和邮件沟通、起草法庭文件、承办案件起诉以及组织庭外谈判等。而麦锡祥是出庭律师(barrister),主要担任法庭辩护。

身为律师,麦锡祥非常精明,他熟悉每个法官的性格特点,在出庭前的文案准备工作一丝不苟。他的盘问和辩护风格以犀利、机智和幽默而闻名,有他出庭的法庭经常会笑声哄堂,因爲他善于引用莎士比亚、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诗句或威廉·吉尔伯特(William Gilbert)和阿瑟·萨利文(Arthur Sullivan)的歌剧里的唱词讽刺对手。同时他又是一位技术娴熟的谈判专家。作为民事法专家,麦锡祥十分理解家庭婚姻案件对当事人可能造成的情感伤害和经济负担,因此他帮助达成的庭外和解远比同时期的其他律师为多。麦锡祥后来长期所在的Selbourne Chambers律师事务所的同侪中有罗伯特·孟席斯(Robert Menzies)和欧文·迪克森(Owen Dixon),前者曾两度担任总理共十六年,是澳大利亚联邦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总理,后者曾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三十五年,被誉为英语世界法学界的权威之一和澳大利亚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学家。但是,纵然麦锡祥的专业素质出类拔萃,他从业三十五年却未能获得资深大律师的资格,而很多他的后辈都获得了那荣誉。孟席斯承认麦锡祥面临着坚实的“竹子天花板”,在他看来,麦锡祥完全有资格成为维多利亚州或者联邦的大法官。

麦锡祥利用其法律专长维护华人利益,逐渐成为当时维多利亚的华人领袖之一。他在一九0四年、一九0五年和一九0七年反复四处奔走抗议,反对维多利亚议会企图修订《工厂法案》以增加对华人木行工人的限制,同时他协助成立了华人雇主组织和华人劳工组织,限定了工作时间,达到了澳大利亚工会的要求,最终成功让议会放弃了修订《工厂法案》的计划(墨尔本一度有一百七十五家华人木行。那里的工人原本干活昼夜不停,礼拜天亦不休息,导致成本低廉,令洋人的家具店欠缺竞争力而不易生存)。

麦锡祥积极促进中澳友好互利,一九0六年,他参与发起成立中澳会馆(Australian—Chinese Association),并担任主席。

一九0八年,麦锡祥代理华裔James (詹姆斯)Minahan一案,在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出庭抗辩成功,使詹姆斯得以重返澳大利亚。

詹姆斯一八七六年出生于维多利亚的本迪戈,其父为华人,其母为澳籍洋人。詹姆斯在五岁时被其父送回广东新会老家读书以求追逐科举功名,于三十一岁时为继承去世的父亲的遗产返澳。由于长期居住在中国,詹姆斯未能通过听写测试,虽然有澳大利亚的出生证明,却仍被海关以离澳太久为由而禁止入境。詹姆斯胜诉是华人抗争移民限制法案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案例。

       一九一0年,根据麦锡祥的建议,昆士兰因尼斯费尔(Innisfail)成立了包括全体华洋果农的蕉园主公会(Banana Growers Association),致力于将当地的优质香蕉销售于全澳并维护共同的利益。

一九一二年辛亥革命成功后,经商会选派,麦锡祥作为在澳华侨代表,前往北平参加了中华民国第一届国民大会。袁世凯策划恢复帝制之际,曾对麦锡祥许以名利,盼麦为其效命。

在担任领事馆的英文秘书期间,麦锡祥实际上是唐恩桐和黄荣良的幕后顾问,为他们在华人社团的活动和与侨民沟通等方面出主意。

麦锡祥曾奉北洋政府之命,阻止“叛乱分子”在澳大利亚募集资金和购买弹药。

麦锡祥在三十五岁时娶了一位白人女子为妻,育有二子二女(那些孩子也因为父亲的血统而受到过同学的侮辱)。麦锡祥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于一九三六年八月去世。

. 中华民国驻澳第二任总领事曾宗鉴(一九一四年六月—一九一七年十月) 期间

曾宗鉴是福建闽侯有“五子登科四代进士”之誉的名门望族曾氏的子弟。作为南洋公学师范班一九0一年首届六名毕业生之一,他以第一名的成绩与李福基等四人被选派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学习法制经济,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李福基后入德国波恩大学从事光谱学研究,一九0七年获博士学位,是中国第一位物理学博士)。曾宗鉴极具语言天赋,精通英、法、瑞典和日语等。一九0八年毕业回国后,他在外务部多处任职,武昌起义后又先后在段祺瑞和段芝贵部下任交涉科长。

曾宗鉴走马上任驻澳总领事时领事馆编制略有变动,设总领事、副领事、随习领事两人以及主事共五人。他在一九一五年又兼任了斐济(Fiji)领事。

曾宗鉴到任时,黄荣良已理顺了与澳外交部沟通的渠道,建立了互相理解的基础,麦锡祥在墨尔本华人中推广法律常识的努力更使他在澳开展工作已相对容易,然而他面对的挑战依然严峻。

曾宗鉴在一九一四年十一月发布通告说:

自白澳主义实行之后,华人再无自由来澳之权利。民国元年,前任黄总领事与澳外交部订立华商来澳章程,内载明只准许办理中澳大宗海运生意之华商领用护照来澳,开设小舖者以及贩夫店伙等皆不得用此护照。近日华人领照来澳者日多,而符合办理大宗海运生意之资格者甚少。故抵埠之后或被海关阻止登岸,或须亲友担保方准入境,或于登岸之后,经巡警查询细情,又复令出境。七、八月间来者尚少,领馆极力设法,有数人得以蒙特别准许居澳。现来者日多,而不合资格之情形日益离奇,领馆大有爱莫能助之叹。现将此情特为通告,凡我侨胞遇有亲友拟领护照来澳者,务请告以按章办理。倘非有海运大宗生意之资格,望勿贸然前来,以免受不能登岸之苦。

澳大利亚外交部在同年底进一步拟定了简章三条,规定如有华人持商业护照到澳,须经海关查明确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方准登岸:1)有资本或货物价值五百英镑以上者;2)有香港或中国大宗买卖商行凭照,并具有一定商务知识以及足够生活资本而不必依赖在澳亲友者;3)懂英文,有商务学问,经海关关员确认有与澳商办理贸易之资格者。

曾宗鉴随即再次发出通告:

一九一二年华商来澳护照,原只供办理大宗海运生意之人领用。既为大宗海运生意之商,则于资本、经验和学问三者必具其一。此次澳外交部所拟简章,与原定章程宗旨不背。已函复请其暂缓三个月实行,并约凡以前领有护照之人仍按旧例办理。

一九一五年一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澳大利亚实行金融管制,给华人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华人以前在澳赚了钱多借助三个渠道送回国养家:1)通过在澳的商号转汇,这些商号在香港或广东有联号(或商业往来),当钱到账后通知其家人前往领取。华人早期多以寄黄金为主,以减少汇兑的损失,所以称为“金信”;2)华人回国时随身带回。有时有人在回乡途中的船上不幸病逝,其遗物中的金钱会在遗体处理(海葬)完后由其同伴带回;3)托同乡带钱回乡,回乡者多乐助其成。虽然携带现金出境一向有数额限制,但海关通常眼开眼闭,即使真的查出上了法庭,随便请个律师辩护或让有名望的商人出面证明,一般罚款也不重。然而实行金融管制后,当局当真了,尽管驻澳领事馆多次就此发通告提醒华人注意,有些华人依然故我,以致“竟有一华友未知者犯带金钱七百余镑合计连别款之财共八百镑皆被国家收夺”。对这样的知法犯法,曾宗鉴无能为力。

作为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学士,曾宗鉴在一九一六年给国内发过一份详尽的《商务报告书》,他先描写美日两国政府和商人:“政府方面,则调查商务委员到澳者,络绎不绝;商家方面,则携货式带样本沿门承揽生意者,接踵而至。采取物品回国仿造,投其所好,供其所求,后来之货必比前来之货为适于用,今日之交易必比昨日为扩张。偶入其市,则美日之货触目塞途,而日本之货较诸美国之货销路尤畅”。然后他说:“查去年日货入口达千百万镑,比诸往年加增十倍。较诸中国去年来之货仅及百万者,何啻霄壤”。

在进一步分析中国货进口量远远不及日本的原因时,曾宗鉴指出:“我国侨民在澳者甚少有大宗海运生意资格,其营业以蕉、果、瓜、菜为最,中国杂货次之。其资本雄厚、学识深远者,寥寥可数。且此项商人,多系旅澳数十年由工而商者,于中国货色情形本未洞悉,所办之货皆由香港行商代为经理。香港原非出货之地,转而购诸内地,中人用钱,层加叠积,且有因此不能决胜于市场者。至侨商亲往内地采办货物,及华商遣人前来澳大利亚承揽生意,未之前闻 。……国内商人孤陋寡闻,既无操纵世界商场之企望,又无改良货色、投其所好之行为。……迩来各省改良各货,又不能利用印送标本、广登告白之新法,致所改良之货为海外侨民得闻见者,甚属无几。每欲采办,无从问津”。

于是曾宗鉴抱怨说:“领馆有推广商务之责,而中西人士到馆询问:中国货物,某货出某地?某地有某厂?某厂每年出货若干?某货之价值近日若何?若承办直接装运某货出口,为某商承办?代售某货入口者有某人?领馆除代为函查外,苦无以对。而此中调查之函,得复者十之二三,得完全妥善复者百之一二。致外商虽有购办华货之热心,亦无从入手”。

曾宗鉴认为,中国货在澳大利亚可能有发展前途的至少有茶叶、丝绸、猪牛皮、瓷器、铜器、地毯以及藤椅茶几之类的家具,曾宗鉴还注意到了麻包、麻油和儿童玩具。 曾宗鉴提到: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人均饮茶最多的国家,而中国为世界上产茶最多之地,双方理应有大宗茶叶交易来往。三十五年以前,东澳公司每逢春末,都会有数艘轮船停泊在福建马江,专门等候装载新茶直运至澳。然而自从斯里兰卡开始产茶,澳大利亚从中国进口的茶叶一下子锐减至半,到爪哇(Jawa)岛开始产茶,澳大利亚进口的中国茶叶再次减半,以致如今澳大利亚货船不再到福州,而市场上少见中国茶了(华人茶商在应对斯里兰卡等地茶叶的挤压,盈利日薄的困境时的招数是自毁品牌:以下等茶叶掺入中等茶、以中等茶叶掺入上等茶)。不过每年进口的中国茶仍有三千万磅,民国四年增至三千九百万磅,其中以乌龙和古劳(产于广东高鹤的一种绿茶)两种为主。当前澳大利亚茶叶市价每磅在一先令一便士至二先令六便士之间。中国茶以红茶最受欢迎,每磅批发价可定在八~九便士之间,古劳茶不妨略贵(从上海至澳的运费,每十磅仅二便士)。销售茶叶应由茶商先寄茶样到澳,于货物启程后,即由代理人持茶样向各茶庄推销,以求船未抵港货已售讫,这样可免去起货落栈的费用。收款应以提单交换支票,验货后兑现支票,然后汇钱回国。

市场上不常见中国绸缎,流行的只有茧绸(又名山东绸)一种,每年约销五万匹。近日日本运来富士绸和台湾绸,其色比茧绸纯洁,其光比茧绸明亮,但质地稍薄,所以仍不能完全取代茧绸。澳大利亚夏季天气一日数变,经常日中外出,挥汗如雨,傍晚回家,却已寒气迫人。中年以下的妇女,往往喜欢用茧绸作外套,温度高时仍可充作夏衣,稍冷时也足以御寒,而且耐尘土,不怕脏。茧绸生意不能做大是因为长十八码至二十码的每匹市面批发价约为五十五至六十先令,而华商如由香港运来,每匹售价需六十二先令才能仅得薄利,因此商贩和绸庄都毫无热情。如果商人能从烟台直贩到澳,并设法减少巨额关税,则大有可为(茧绸入口税高达百分之三十三)。此外,中国土布制成的妇女浴衫,市价每袭约十二先令,亦可销行。

中国向有牛皮猪皮出口欧洲,现时欧洲市场疲软,大可运至澳大利亚销售。猪皮可用以制马鞍和皮箱等,牛皮用途更广,而目前市面上严重供不应求。皮革生意付款办法与茶、丝不同,采购者验明皮样、议定价格之后,需先付款若干作为采办资本。

瓷器本是中国特色,然而澳大利亚人一向崇尚德国货,现在德国货来源断绝,江西的瓷业公司若能乘虚而入,应该大有可为。除了那些被人不屑一顾的最低劣的货色,其他品种皆有市场,而以青花瓷最为抢手。

福州所制的浮花铜器,深受洋人喜爱。北京的景泰蓝,无论花瓶还是其他饰物,也都畅销,价格也高。

中国北方所产地毯,质优物美,而小块足踏地毯特别适宜出口,在澳大利亚的批发价每张约在十五至二十先令之间。

澳大利亚人喜欢待在空气通畅处,房屋无论大小都有小院或游廊,因而多需籐椅和凉床。现时的批发市价,籐椅每张十二至十五先令,凉床每张三十至三十五先令。进口税每张约七先令六便士。在广东和香港,籐椅小者零售价仅约二元,大者约五元。那种维也纳籐椅也是中国所有之货,批发价每张约十六先令,近来也极缺货。其它籐柜、籐篮等,亦容易销售。中国的旧式桌椅不适宜于洋人,不过福建近年来所产的新式茶几,或四张或五张大小不同汇成一套的,既轻巧又不易损坏,非常热销,每套四张的批发价,约在三十至四十先令之间。

据报纸报道,澳大利亚今年用麻包八千万只,不知其来源。中国南方麻包每只零售价不超过三角,批发必定更加便宜。而澳大利亚市价则自一先令至一先令三便士,此宗生意必大且能获利。

从前有金帽牌中国麻油见于澳大利亚市场,洋人用以制造肥皀,目前对麻油需求甚旺。油商如经营此品,应用铁桶装载,切忌使用洋油筒。

澳大利亚人在圣诞节前比欧美人更热衷于为儿童买玩具。去年因欧洲战事,来源受阻,以致商家存货无论精粗贵贱,一扫而空。我国若能参考英国儿童歌本,仿制各种玩物,一定会受欢迎。即使是中国传统的鸟兽车马玩具,也可销售。

曾宗鉴并进一步建议:凡国内有改良货物,应随时呈报商务部,注明年度生产能力和对外贸易之志愿,并将价格、尺寸、形状、照片和中西文联系地址,由商务部按月编印,附于《农商公报》内,分寄各国各埠,以资参考。凡内地商人不能到外洋调查者,应准其将欲查之事报告商务部,由商务部特派人员或交领馆代为调查。商人运送或携带货样出口者,应准有限之免税。华商由海外运回或带回之货样,应豁免进口税,不过货样不准任意出售,应由政府于所定期限内收买存列。如政府不愿收买者,乃准出售。

这份《商业报告书》充分体现了曾宗鉴的敬业和细致踏实。可惜当时的北洋政府,“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谁会来关心开拓海外市场的事?!

在袁世凯称帝闹剧的几个月里,曾宗鉴没有任何劝进称颂效忠的表示,不过也不曾公开谴责抵制。在内心里,他是拥袁派,他说服了一些股东撤股,造成反袁的《警东新报》无以为继,为此,他遭到了国民党人的严厉抨击。

在曾宗鉴的总领事任期内的一九一六年,民国外交部颁佈了《请领出洋经商护照章程》次年,外交部又对这个章程进行了修订。该章程要点如下:1)出洋视目的地而异,须缴纳保证金一~四百元;2)所收保证金注明于护照上,并交存中国银行生息,俟本人回国缴销护照时,即将本息一并发还;3)领照出洋经商者,须由商会具呈代领,并须有殷实商号作保;4)凡小本经营者和无资本之手艺人,虽拟照章缴纳保证金,亦不发给护照;5)凡商人到外洋以后,如因故无法回国,致由驻外使领馆出资遣回者,则其前缴之保证金将被用于抵消遣回费用,倘有盈余,仍行发还。

在一战中,有上千华裔符合当兵年龄,其中一百九十八人参加了澳新军团(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Army Corps)为大英帝国作战,他们中遐迩闻名的是获得杰出服务勋章(Distinguished Conduct Medal)的比利·沈(Billy Sing)。沈的父亲是华人,母亲是英国人,作为澳军最出色的狙击手,他一共射杀了二百余个敌人,其中约一百五十个是在加里波利(Gallipoli)战役中打死的土耳其人。约翰·汉密尔顿(John Hanmilton)在《加里波利狙击手:比利·沈的辉煌一生》(Gallipoli Sniper: The Remarkable life of Billy Sing)一书中详细记录了比利·沈的事迹。

曾宗鉴任职期满后回国。在其继任魏子京尚未履职期间,领事馆又一次由麦锡祥暂管。这一次麦锡祥代理了两个多月。

一九一七年,由刘光福、余荣等悉尼侨领发起,并在南太平洋及香港华人社会中集资,共得十万八千英镑,合股组建中澳船行(China-Australia Mail Steamship Line),先后购进了加宝(Gabo)和获多利(Victoria)两艘客货轮,又承租了华平(Hwah Ping)号船,打破了由英、日轮船公司长期垄断澳港航运业的局面,然而由于加宝和维多利亚两船很快被澳大利亚政府因战争名义低价征用,又不敌英、日轮船公司的竞争,导致巨额亏损,中澳船行被迫于一九二四年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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