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的理论与实践

研讨世界历法改革方案以及汉字输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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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世界上有过许多不同的历法,也出现过许多未曾实行过的历法方案。但能称为理想的世界历法,却还没有出现过。这归因于人们对理想世界历的认识不能统一。笔者本文从理想世界历的理论谈起。

历法起源于天文。人们从对天体的观察开始,逐步发现最大天体日月运行的周期规律,自然产生记录这些周期规律,从而产生以这些周期规律来计数时间的想法。这样就产生了历法。人们要生活,要劳动生产,计数时间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历法就成为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

历法既起源于天文,当然“合天”就是首要原则。合天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人们有不同的看法。人类文明大体有东西方之分。东西方文明对天文的认识共同点,莫过于春夏秋冬四季。要证明这一点,只要看春分、夏至、秋分、冬至这四个天文点的位置和名称就可以了。这四个天文点的位置别为黄经0°、90°、180°、270°。其名称分别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

从中国24节气的名称就可看出,春分是在立春和立夏之中间,夏至在立夏和立秋的中间,秋分在立秋和立冬的中间,冬至在立冬和立春的中间。

因此可知东方人认为这四点是春夏秋冬四季的中点。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是四季的界点或起点或终点。

西方许多国家把“夏至”这一天作为传统节日“仲夏节”。从这一个民俗传统就可证明,西方人从古代就是把夏至看作夏季的中点的。由此容易推出,冬至是冬季的中点,春分是春季的中点,秋分是秋季中点的结论。所以西方的传统认识也是把分至点看作四季中点,而不是像现代官方所定的分至作天文四季的起点的。现代官方的规定从何时开始,由谁提出,仍然是一个没有根据的无人能回答的悬疑问题。

东西方在天文上的这一点共识,说明春夏秋冬四季是天文的一个对人类生活最重要的特征。因此历法必须依据这个重要特征,反映这个重要特征。所以这应当作为制定世界历法的首要原则。

要实现“合天”原则,首先需要年首与春首一致。由于春夏秋冬四季循环的时间长度不是整数日,所以立春点也不可能总是日的起点,所以年以立春日为起点只能是近似的取整数日。这样取定的整数日就称为规范立春日。年首与春首一致后,第二步是历季首要与春夏秋冬四季首一致。这就是要求1、4、7、10四个月的一日与24节气的四立日一致。但24节气的节距不是整数日,所以绝对一致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将节气节距整日化为规范的,即24节气的规范化。这样就可以将四季长度规范化。四季长度的近似值为:春91日,夏94日,秋91日,冬89日。规范化为:春90日、夏95日、秋90日,冬90日。这样历季季首就可与春夏秋冬四季季首基本一致,误差一般在一日以内。

历法是生活的需要,因此简明是必要的要求。所以“简明”是历法的第二重要原则。当然简明是在“合天”原则之下的。简明的具体要求是“分月公平”、“计时单一”和“闰法简明”。比如一年太长要分月。月是生活中长度适中的时间单位,使用频繁,因此必须等长,才能体现责、权、利的公平。星期是使用更频繁的短时间单位,与月必须相容,否则就会是双轨计时了。双轨计时不符合简明原则。闰法在足够精确条件下应尽可能简明。

要实现“简明”原则,分月要取30等长月。这样责权利公平。而且30=6*5,可以取五日层次周,使星期计日与月日计日统一为单轨计日。取6日星期也可以,但没有5日简明。

这样还存在两个问题,就是:历年365或366日,还有5或6日为年余。注意到天文季的四季长约为91、94、91、89日。规范化后为春90日、夏95日、秋90日,冬90日。取1、4、7、10月为历季首月和30日为等月长后,尚有5或6日的年余,正好补在6月后,作为独立于月外的年中,以补夏历季95日的不足。

闰法保持公历闰法,有足够精确度,而且简明方便。

以上是理想世界历法的理论概要。理想世界历的必要条件是:年正、季清、月齐、节明、周层、闰简。可作为评测历法方案优劣的客观标准。

在此理论的基础上,一个理想世界历的具体框架已经浮现出来。它就是笔者创制的《自然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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