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平反恢复级别后以前降级扣除的工资是否补发?

干部平反恢复级别后以前降级扣除的工资是否补发?

     以前在介绍一些高级干部降级处分情况时有网友问,他们平反后以前降级被扣除的工资是否补发?一般来说受降级处分被扣除的工资在平反恢复工资级别后是从批准之日(或平反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级别工资,以前的不补发,如在胡风集团、反右等运动中受降级处分的平反后都不补发工资,图一例:

  象下面这类在运动中受审查(如文革中被押受审)被冻结工资发生活费的,解除审查或平反后被冻结和扣发的工资都发还和补发,范用冻结工资(140元):

 下面是李伯钊(杨尚昆夫人)被扣发工资及75年发还的一些收据资料:
   李伯钊,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高职3级(等同行政8级),

68年4月起工资被冻结,75年6月解冻发还1万4千9百元。

冻结期间的发放的生活费和支出的清单:

一张支出通知:

    顺便加个广告,论坛上很多网友对工资级别类资料也有兴趣,有些朋友可能也收有一些资料(如干部名册、名单、登记表、履历表、工资单、离休证等)希望能相互交流。
    
     我除收有在博客中发过的各类资料,还有几十本下面这类组织史,希望有兴趣、有意的网友留言或发电邮给我:pxu12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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