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律师法只能是口惠而实不至
2008年6月1日
何必
今天,实施了11年半的《律师法》将被新法所取代……(略。)
很好的事情吧。
其实,这还是得让咱“啊呸”!
律师是干什么的?
总经理坐在他律师的办公室里。
律师问:“您是想先听好消息呢,还是先听环消息?”
“先告诉我好消息吧。”总经理急切地说。
“您夫人发现了一张价值五十万美元的照片。”
“太好了,”总经理很兴奋,“那么坏消息呢 ?”
“这是一张你和女秘书的照片。”
……………………
嘻嘻。
涉及到律师,恐怕咱们现如今看到的是无孔不入啦。
王未名从美国给我发来BBC和世界日报的相关报道。
维权律师郑恩宠再遭殴打
(何必注,略。)
维权律师滕彪遭带走
(何必注,略。)
2008年03月08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0:45北京时间 18:45发表
维权律师腾彪遭扣押两天后获释
(何必注,略。)
2008年03月11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8:01北京时间 02:01发表
美人权报告 中国逃出最差国行列
(何必注,略。)
这份把中国从最差行列里去除掉的人权报告发布没几天,就发生了拉萨事件。
狄更斯怎么说来着?For though necessity has no law,she has her lawyers.(万不得已虽然没有法律,却有她的律师。)(《老古玩店》第618页)
嘎嘎。
胡星斗发来的内容,也可以佐证些个个案。
官抢民财系列之一
官抢民财,呼吁中央调查的公开信
(何必注,略。)
哈哈。
是不是很有趣?
另外,来自电子邮件里的内容。
四川人大提案:法西斯人体实验耸人听闻
(何必注,略。)
看了让人毛骨悚然吧。
可咱们谎话连篇的衙门却不是这么说。王未名发BBC报道。
2007年05月08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9:49北京时间 17:49发表
中国反驳美国宗教自由指责
(何必注,略。)
而中国的律师面临着什么样的执业局面呢?来看看这个。
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律师慎重代理蚁力神诉讼的紧急通知
(何必注,略。)
呵呵。
这就是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的官方版本。
詹奕嘉发来了美国的相关情况。
詹奕嘉
2008年1月15日 15:15
近期网文共享
潦倒穷汉与美国宪法
(何必注,略。)
而中国呢?还是詹奕嘉发来的内容。
詹奕嘉
2008年4月5日 0:14
近期网文共享^_^
公共权力的私性化与准黑化.doc
公共权力的私性化与准黑化
——从法官与律师的勾结说起
(何必注,略。)
这或许让咱们能够记住陀斯妥也夫斯基的话:“律师……所关心的倒并不是案件的道德方面的因素,而是关心所谓现代法律精神。”(《卡拉玛佐夫兄弟》第996页)
至于律师的权利本身呢?王未名发BBC报道。
2007年10月28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9:06北京时间 03:06发表
中国人大通过保障律师会见权草案
(何必注,略。)
不过,律师法修改内容,其实就是个儿戏。来自香港的相关组织发来电子邮件,内容让咱们啼笑皆非。
令人涕笑皆非的律师法—— 相关条款解读
(何必注,略。)
吼吼。
我说什么来着。
2002年新一届委府接过权杖,还花拳绣腿地弄出了什么行政许可法,次年因为孙志刚事件还废止了收容遣送条例,好像给人以耳目一新的亲民之感。到后来,喝血社会的本来面目的暴露无遗啦。
到现在,一直倡导给改革判一个死刑的后改革时代的陈永苗的律师执照也拿不下来。这恐怕也是律师法伟光正状况的一个折射吧。
而前不久中国艺术研究院张耀杰由于因私出国而被单位解聘,包括义派律师事务所王振宇在内的诸多律师于此无可奈何,也显示出律师的尴尬境地。
顺便说一句,张耀杰在义派事务所召集的有关他被解聘的相关研讨会之前,也邀请我去参加。我因故没有能够前往,在此向同样能够收到我如此邮件(与会者当中还有郭宇宽、于建嵘等不少人也是我如此邮件的受害者)的张耀杰、王振宇表示抱歉。我看到了有关这次研讨会的内容,感觉很是隔靴搔痒。
表面上,现在的权利似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与保护,但实际上,权利被侵害比以往还要严重。太多的律师从辩护人的角色摇身一变成为被告人,原因就是他们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至于律师遭到虐待、毒打、跟踪、逮捕乃至杀戮,也不是什么新闻。
事实上,中国正在迅速地从原本就面目全非的法制社会向着人治社会退变,而这种倒退,是在所谓“没有权威的专制”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就更加让人胆战心惊如履薄冰。要知道,杀人不眨眼如果是在集体领导的情况下发生,那么会让所有的责任消遁于无形。
在这个意义上看,律师法的修订和颁行,又是个典型的口惠而实不至的范本。在权力让权利迅即贫困化的情况下,律师的未来会变得越来越尴尬。
而这个未来,恐怕也是很快的过程。
由是,算是对今天开始实施的修改了的律师法的顶礼膜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