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留学生(16)亦苦亦乐说玩车

年龄一把,事业全无,头发不多,毛病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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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亦苦亦乐说玩车

       在美国的华人中流传着一句话:不懂英语等于没有嘴,不会开车等于没有腿,这的确是在美华人真切的生活体验。在美国,除了生活在纽约、洛杉矶、旧金山那样的东西部大城市,可以完全依赖公交巴士、地铁、轻轨、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以外,在其他地方居住,如果不会开车,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极大的限制,甚至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美国的国土面积为九百万平方公里,比我国稍微少一点,但是美国的可耕地是中国的2倍,公路(含高速公路)总里程居世界第一(根据网上消息,截止2012年底,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96,000公里,超过了美国的92,000公里,成为世界第一),美国公路交通的发达与便捷,是空中和水上交通无法企及的。其次,美国的城市格局与我国差别很大。除纽约的曼哈顿以外的其他大城市,只有在downtown(市中心)那一小块地方,可以见到鳞次栉比的房屋和阡陌纵横的街道景象。美国的城市布局都是商业中心、民居建筑或居民小区零零落落地‘镶嵌’在大片大片的草坪和树林中间,城市建筑分布非常分散。这样的城市布局,显得疏朗有致,不拥挤不嘈杂,让人住起来舒服惬意。这样的居住形式,造成了美国社会有非常不同于中国的人际关系与交流方式。而且,这样的房屋布局,也让不会开车的人的出行成了莫大的问题。

       建筑分散,路途漫长,要上学、上班、购物、上医院、访友等,动辄就有十几甚至几十公里的路程。虽然公共交通系统(称public transit)到处都有,而且票价便宜,但是班次少间隔时间长线路覆盖面窄,无法保证出行的快速准时。这种情况下,开车便还成了最好最常用的代步工具。

       上世纪九十年代,对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中国人来说,买车虽然是一种必须,但并非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实现的目标。政府公派的留学生,每月有中国领事馆寄发的几百美元,不敢说很富裕,但起码生活有稳定的保障。我属于自费留学生一类,生活的主要来源就是从学校申请的研究生资助金(graduate assistantship),另外再靠打点零工收入,家里的支持很少。当时赴美留学的人,很多是带着债务去的,他们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驾驶技术上,都不可能一踏上美国土地就有了购车的可能。

       初来咋到的新同学,有的靠自行车代步,很多靠搭乘其他老同学的车出去购物和进行短距离旅行。我本人第一学期,从美国一位退休工程师手头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作为出行工具。自行车是他用旧车拼凑出来的,买过来三十美元,骑起来还算灵活可靠。

       但是话又说回来,无论经济上的能力如何,也无论自己的意愿如何,在美国生活方式和环境压力下,拥有一辆汽车还是必须的,这既是现实生活的需要,也是每个留学生的一个小小梦想。在这个‘A Nation on Wheels’(汽车轮子上的国家)生活,没有汽车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不仅如此,没有车,要想融入美国社会,理解美国的汽车文化和享受领先世界的美国现代物质生活,是完全不可能的。

所以,稍有经济实力的留学生,进入美国后不久就开始制定购车计划。我的一个朋友L,到达美国的第二个月,银行里还没有可以说得出口的balance(存款余额),就开始每个周末去auto dealer(汽车经销商)那里转悠,熟悉和了解汽车的各种牌号、性能和价格等信息。他的这种‘癖好’被我们戏称为过干瘾。这种干瘾无形中为他带来一种动力,推动他积极地行动去了解美国汽车,考驾照,为筹措购车资金兼职打工等。后来,他成为我们这批人中第一个贷款买新车的人。敢想才敢干,这话真有点道理。我这个高龄生比起年轻学子们行动总是慢了半拍,但也开始有了冲动。一个办驾照和购车的计划,也慢慢在我的心中萌生出来。

       即便有了购车的资金,一大把年纪才开始学习驾驶技术,对我肯定有太多的挑战。首先,我视力不太好,800度近视加闪光。在高速公路上,车子以每小时七八十迈(即英里,一英里约合1.6公里)的速度行驶,视力不好很容易出交通事故;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年龄大,敏感度和反应速度不如年轻人,遇上到紧急情况不能迅速反应,或者处理不当后果不堪设想;最后,经济上囊中羞涩又是一个大问题。尽管既开源又节流,还是拖到了1994年秋天,也即是赴美两年后才攒够了可以购买一辆二手车的钱。

       1994年9月,我购买了一辆二手Mercury Grand Marquis (公爵车),1986年福特产,8缸宽车身,浅褐色,到手时已经跑了近十万迈。年轻留学生,大都喜欢日本小型车,比如Honda Civic,Mazda 323,Toyota Camry。这些车车型小,驾驶灵活省油,而且比较可靠抛锚少。也有很多留学生,一开始就喜欢从银行按揭买新车。新车漂亮,用现在的语言来说就是开起来显得很酷,心理感受很不一般。我前面说的那位L同学,就是靠贷款买的一辆日本小型Honda,虾兰色,非常漂亮,和这位音乐系同学身上的浪漫情怀非常搭配。那些夫妻留学生,无论拿奖学金还是出去打工,都有双倍的人力资源,经济上比单身留学生雄厚多了,总是属于先期购车的一批人。而我这个既单身又高龄的学生,哪方面来说都更为单薄,买不起新车买used car(旧车)也要多考量一番。我买这辆属于大车身的多缸车也是出于安全考量,万一有个什么事情也比较保险。拿到实习驾照后不久遇到的一个状况,证明了我的这份顾虑绝非杞人忧天。

       美国道法规定,笔试过了就可以拿实习驾照,路考后才拿正式驾照。如果是持实习驾照开车上路,必须有一个有正式驾照的人陪护。也许是拿到驾照后有一股急于求成的劲头,也许是对汽车这种钢铁怪物的过分好奇,在我刚拿到实习驾照后的一天晚饭后,就一个人独自开车从我们居住的 Sherrouse Ave.,到附近社区练习驾驶技术。拿了实习驾照但没有持正式驾照的人陪护,这是明显违反道法的,如果被警察抓到,是可能坐牢的。那天,我独自开着我的老爷公爵车在社区路上慢速转悠,练习转弯和换挡科目,但重点放在目测车与路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刚刚开始学习驾驶的新手,往往看不准车与路的相对位置,事故大多因此而发生。

       那天的练车,开始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的自我感觉也十分良好。但是,天色渐晚视线越来越有点模糊,要准确操作到位也感到越来越有些费力。就在天色较暗但又不到需要开车灯的某个时候,我出事了。在不太宽的社区马路DarBonne Street 上,我错把右边的白色边线看成黄色中心线,把车子开进马路边的排水沟里了,让车子像‘骑’在路肩上一样动弹不得。我试着加大油门冲了几次,还是无法把‘右半身’从沟中拉出来。我开始有些慌神了,给几个熟悉的朋友打电话,想请他们来现场想想办法,但都不巧,不是找不到人就人在家但一时脱不开身。如果这时候遇到一个巡逻路过的警察,或者附近有好心人以为我遭遇麻烦,想帮我而暗中打电话报警,我就彻底惨了。这种后果最轻是罚款几百元,最重可能坐牢,坐牢后接踵而来的又可能是递解出境。两种后果中无论哪一种,对我都是致命的。

       在那个快要绝望的时刻,我决定最后再拼一把。我发动车子后开始稍稍给点油,等到了一处排水沟沟壁不那么陡峭的地方突然猛踩油门,车子轰的一下窜上了路面后向前猛冲了一段。那个时候,马路上和附件区域静悄悄的,没有任何车辆或行人,就像我一个人在马路上表演独角戏一般。脱险后,我迅速把车开回家,然后一屁股坐在床上,回想起刚才那一幕可能产生的后果,心里又是惊惧又是庆幸。感谢我这辆被其他人打不上眼的多缸老爷车,它其貌不扬且‘饭量超大’(我计算过,这辆车每100迈的耗油量,比其他四缸车要高出10%以上)。这一次,它在危急时刻像一头野牛,鼓起全身力气,咆哮着把主人从‘深渊’中拉了上来。 第二天傍晚,我独自一人再次步行去察看昨晚的出事现场,发现那一段排水沟沟壁有一条被车轮碾压过的辙印,深深的,从沟底一路‘爬行’到路面上。我

知道,那是我的‘杰作’,是我第一次开车出事留下的纪念,我必须永远记住这个纪念,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此后,我再也不敢独自一人出去练车。直到我拿到正式驾照后,我才开始在周末早上一个人开车出去练习驾驶技术。我把这称为‘溜车’,出门潇洒走一遍,就像我们吃完晚饭后出门遛狗一样。我通常是沿着20号公路向西行驶,跑三四个exit(出口)后就下高速,到加油站休息一会儿,然后再原路返回。这种练习对我的驾驶技术的提高很有帮助。之所以选择周末早上,是因为那个时段公路上车少,交通环境对新手比较适合。一个人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驰,宽广的路面,两旁辽阔的草坪和树林不断闪过,那种感觉和体验真是爽极了。前方目及范围内都见不到一辆车,即便是出点状况,也不大会酿成大祸。

       我在美国开了三年车,我感受了现代交通工具带来的快捷方便。因为开车,我的活动范围不再局限在学校和宿舍,而是向外扩展了很多,好像我的视力、听力、感知力和四肢延伸到了更远的地方一样。开车也让我初步体会了汽车在美国社会和美国人心目中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围绕汽车所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生活节奏和习惯。我也初步体味了美国汽车文化的深刻意蕴。三年中出过几次小事故,也因为擦刮别人的车而动用过保险赔付。从开车中我感受了快乐、惬意、惊险和刺激。我在美国的开车历史,一般说来还算是平淡无奇的,但是也有过一次特别难忘的经历,那是1996年夏天在德州休斯顿出席交通法庭的那码子事。

       有一天,我结束了一整天为生计的奔波后,闷闷不乐地开车回家。那天诸事不顺,一家单位的面试无果而终,想找朋友S商量一下,朋友不巧昨天又去了达拉斯,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小区门口,我掏出门卡开门,心里想着妻子肯定已经把晚饭作好了等我。就在我要进而未进小区大门的时候,从后视镜中发现背后有一辆警车在闪着蓝灯。开始我以为是在向别人示警,跟我无关。回头望了望,发现警车和我之间并无其他车辆,证实警察是冲我来的。我立刻暗自反省自己,未发现有什么过错,我有点纳闷。心想胳膊拧不过大腿,我还是把车靠边停稳,等警察向我的车走过来。他躬着身子从车窗问我:“来休斯顿多久了?”“两个月吧,”我实话实说。“你已经违规,在休斯顿居留超过一个月就必须更换德州车牌。” “啊,不过我是来这里的移民局办事的,只是暂时停留。” 这也是实话。“天已经黑了,你还没有开车灯,这也违规了。”我的天!他是存心找我的插,又找到了一条惩罚我的理由。我还想辩解几句,他已经不耐烦了,告诉我说:“有问题,到法庭上说吧。”警察让我在罚单上签了字,撕下罚单交给我后匆匆离开了现场。

       回家后,我仔细看了罚单,两条违规加在一起,一共罚款240美元。这笔钱超过了我们夫妇一个月的食品开销,这位警察‘叔叔’也太狠了点啊。再说了,‘车牌超期’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算不上‘刚性违规’;‘不开车灯’这一条罚得更是勉强。仲夏时节,下午六点刚过的休斯顿,天色才刚刚开始有点朦胧,不开车灯是完全看得清的。何况我马上就要进小区门了,不可能对其他车辆构成威胁,为什么不可以对我温柔一点呢?这位白人警察,是否见我是亚裔,对我有点隐性歧视呢,我不得而知。我过往的经验告诉我,有些白人执法人,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内,因为肤色、宗教、种族乃至语言的原因而歧视别人的事,是司空见惯的。我后来在休斯顿打工的‘满园’餐馆张老板,就给我讲过一个白人警察歧视他的故事。张老板是马来西亚华人,有一次去一个机构办事。因为大楼前面的停车位已满,他看见禁止停车的地方有几辆车,心想他只停留一小会儿不会有事,就把自己的车也停在另一辆车的旁边。等他几分钟办完事出来,看见一个白人警察瞄见了他,心想这下完了。警察走过去招呼另外两个白人司机赶快把车开走,然后向他走来递给他一张罚单。他愤怒地质问警察为什么不处罚那两个白人只罚他,警察不屑地把签完字的罚单塞进他手里,一言不发地迅速开车离去。我知道,我今天也遇到了一位‘非我族类’的白人警察,乖乖地自认倒霉吧。

       接下来,就是想辙如何应付这张罚单。我咨询了几位朋友,多数人的意见是干脆交钱认罚算了。我的一位伊朗朋友Hadi力排众议,认为我未及时更换车牌事出有因,未开车灯也可以提出理由辩解,应该上法庭据理力争,至少可以减少损失。他还用一把不锈钢勺子当作匕首,为我生动地演示了上法庭的两种结果。他把勺子头顶住自己的下巴下方,然后大声说‘NO’,头只微微颤动一下,让后再大声说‘YES’,并应声点了一下头,勺子头深深陷进下巴皮肉里。他以此来告诉我,在法庭上不能认罪,只能说‘not guilty’(不认罪)。我最后决定上法庭解决,也趁机体验一下美国社会的法治生活场景。

       法庭位于休斯顿东南面的Bay Area Boulevard(湾区大道),从我居住的小区过去,经过45号高速公路只要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就到了。事前,我已经书面通知了法庭,我要fight traffic ticket (抗辩交通罚单)而不是pay fine (交罚款认罪)。我提前半小时到达法庭,发现这里已经挤得水泄不通,都是和我一样来fight traffic tickets的。从告示牌上得知,我被分配在第7审判庭,赶紧到审判室门口瞭望了一下。我的天啊,我差点没有背过气去,发现审判室里坐的是位白人男法官。Hadi事前警告过我,白人法官是外籍人士的煞星,最好要避开。今天真倒霉,遇到的正是白人法官,死定了。可是,身不由己,也只有自认晦气了。

       到审判庭的黑人女秘书那里报道后,我跟着长长的队伍慢慢向前挪动,目标是坐在正前方一把高背椅子上的法官大人。法官是位高大的白人,四十开外,表情威严,正在一个接一个判案。一个墨西哥人,因为三证全无被罚款400美元。后面的几个人,因为超速,有的被罚款,有的甚至被暂停驾照。当然,也有人不服法官判决,要和法官理论几句的,结果都是‘愈后不良’,被罚得更重。

       就在我准备好情绪,要去接受这位白人法官的严正审判的时候,黑人女秘书走过来宣布,因为第7审判庭案件太多,我们后面十几个人被划拨到第11审判庭。第11审判庭就在走廊拐角那边,我们赶快赶过去,发现那边人少了很多。最让人惊喜的是,法官是个黑人,男性,五十出头。我的心情也忽然‘阴转晴’高兴了起来。在我眼里,这位黑人法官显得特别慈眉善目,思忖他心肠一定不坏。

      在秘书那里办完手续后就是排队等候。差不多过了四十分钟,轮到我受审了。听到法官呼叫我的名字时,我快步挪过去,应答一声:‘Yes,your honor’(我就是,法官先生)。接下来,黑人法官就‘illegal license plate(过期车牌)’进行询问,我从容地出示了到休斯顿移民局办理工卡的有关文件。不出所料,我的申辩得到法官先生的采纳,过关了。当问到我为何不开车灯时,我有些紧张发怵了一小会儿,然后拿出Hadi教给我的回答—because my light was out of work temporarily(车灯临时出了问题)。我事先对第一条能否过关是有把握的,毕竟我手握有分量的证据,但这第二条,我的把握就不大了。如果要栽,就肯定栽在第二条上了,后果也肯定是严重的。可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位黑人法官大人接下来问我:“车灯现在修好了吗?”。我知道他要放我一马了,赶紧回答:“Yes,I did,your honor”(是的,法官先生)。‘最后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 我只交纳了30美元的court cost(出庭费)就算了事。案子结了,我在美国的一次和政府的‘对决’,以我的胜利而结束,我心里乐开了花。 我高兴,不仅因为一场官司,让我使用智慧把它化解了,还因为我真切地体验了一次法治的洗礼,了解到美国法制社会的一些运作形式,虽然其中我也不够诚实,钻了法律一个小小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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