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

中国古代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上引礼入律,形成许多新的法律原则或制度,而由汉朝开始的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发展,所谓“八议”制度既是其中之一。“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八议”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说白了就是为皇亲国戚,功勋阶层,有特殊贡献人才等等人物开脱死罪的法律依据。一般老百姓是享受不到“八议”,犯了死罪直接咔嚓。

中国是中央集权制度,地方官员无权判决死刑,往往都由皇帝和中央政府决定。而古代皇上经常大赦天下,比如: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等,或者遭遇天灾等等。所以中国古代平民死刑犯是可以被赦免死罪的,犯下死罪的人,只要能够逃亡一段时间,等到大赦天下以后再自首,就可以免于一死。说来说去,古代中国的死刑犯,有很大概率不死。

然而即使在大赦天下以及“八议”制度之下,也有些死罪是无论什么身份任何时机下也不能被赦免的,这些罪名最终被古人总结出十条,是为十恶不赦的由来。

十恶不赦这个词由来已久,就是犯了这十种罪,即使是新皇登基还是皇室中重大喜事,一般都要大赦天下,但认定是这十种罪,是不能赦免的。所以才有十恶劣不赦这个词语出来。十恶的正式命名始于隋唐,隋文帝在《开皇律》里以及后来的《唐律疏议》等文献均对“十恶”作了记载,并明确制定了十罪不能赦。隋文帝一再强调,只要谁犯了十恶大罪,都决不能赦免——十恶不赦从此开始了。

“十恶不赦”罪的内容是哪些:

一、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三、谋叛,指背叛朝廷。

四、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五、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六、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八、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九、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十、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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