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思想 启蒙于老子的无为而治

道家思想的海外衣钵:哈耶克

原创 2022年7月14日·采桑子文化工作室

人类社会的组织架构和社会秩序是由底层自由自发组织起来的,而非上层设计——这是哈耶克的基本思想。

人类自原始社会以来基于社会实践活动而自发形成契约,继而形成伦理,继而形成道德规范,继而制度,继而法律,继而团体章程,这大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它不是设计的结果,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达成的默契与共识。它产生于诸多并未明确意识到其所作所为会有如此结果的人的集体活动,它依赖于由传统习惯业已发展起来的制度和规则的尊重,是社会进化的结果。进化,顾名思义,自然是一种前途不确定而又缓慢的过程。而一切理论的推演则难以吻合进化的方向和目标,只不过前者趋向更加文明,后者希望更加文明。制度并非源于设计,而是人们与社会实践活动所产生的新的矛盾妥协的结果。许多制度的改革是为了适应当下产生的问题,是社会矛盾冲突的被动的产物。这个产物有时会脱离创制者本身的意图和理念,成了一种新的意外而又适合的东西。

人类的知识总是有时代的局限性,我们永远只能在文明的基础上去构建,而不能超脱文明,更不能脱离文明去构建一种新的文明模式。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这本书中讲了三个原则:自由至上原则;法制评判原则;政府不可靠原则。还说了三个不相信:不相信一个国家的经济管理是可以被计划和规划的;不相信政府能够控制对权力的贪婪;不相信精英分子能够发现绝对真理。写这部书的背景是(苏联)计划经济和(西欧)市场经济冲突和争论的时候,他的观点很明确:否认苏联的计划经济,并预言抹灭经济自由之后就是抹灭政治自由,继而会面临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的《致命的自负》一书是说一切人为的设计都是自负的,最终都会造成恶果。可见,哈耶克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他认为法律是自由的基础,主张法律评判原则,政府是法律的维护者。

那么回到中国道家思想内容上来,哈耶克的思想不就是老子的无为而治吗,“无为而无不为”,“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万物皆有其道,人类社会的发展亦然。哈耶克作为经济学家,坚信经济有其自身的规律,人为地去左右它只会是揠苗助长,适得其反。后来苏联经济的崩溃无疑印证了他的看法。而事物如何循其道而行,哈耶克给出的方法是:给其自由,不要人为的干涉。人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顺势而为。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是在几于穷途末路之际,因“始作俑者”安徽小岗村的村民私自承包土地到户而启动,国家以此做了政策层面的设计。从此以后国家经济走上正轨,终有今天的繁荣昌盛。感念邓翁,不胜涕泪!

哈耶克是否了解道家思想不得而知,但人类的智慧是相通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维一标准,不妨让子弹继续飞……

冯兴元:从老子的“无为而治”到哈耶克的“自发秩序”

2018-10-31 ● 冯兴元 (进入专栏)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哈耶克曾经对其大为赞叹。1966年9月,哈耶克在东京作《自由主义社会秩序诸原则》的演讲,谈到自发秩序理论时,激动地反问道:“难道这一切不正是《老子》第57章所言‘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吗?”

这里,民之“自化”和“自正”的秩序就是一种自发秩序,而圣人之“无为”和“好静”则是自发秩序得以运行的保障。根据哈耶克的解释,自发秩序是指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产物。比如,市场交换秩序就是自发秩序。它是无数人的行动的产物,不是单个头脑人为设计的产物;它与很多人的理性行为有关,但是不能为单个人的理性所把握、控制、左右和设计,也就是哈耶克所讲的“理性不及”non-rational现象。而自发秩序的保障是社会中人人遵守法律下的自由原则,其中遵守者也包括政府。

但是,老子主张“无为”和“好静”绝对不是“不作为” ,而是一种“积极不干预” 。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与哈耶克的“自发秩序”观,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共通之处,有必要在此做一简单分析。

《道德经》第一章提出: “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志也,成功而弗居也。 ”译为现代语言,大致意思为: “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念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而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 ”

老子主张“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其中的“无为” ,是该“不作为”处绝对不作为,需要作为处则依据规则有所作为。他所谓的“不言”就是通过彰显“无为”即行教化之功用。老子所指的 “无为” 和 “不言” , 与哈耶克对那种任由事物自行发展的教条式 “自由放任” (laissez faire)观念的批评异曲同工。这种批评见于后者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之中。

上文中老子主张“万物作而弗始” ,对应于哈耶克主张依赖事物发展的“自发秩序” ,即老子所谓“万物作” ,而非政府的“人为设计”或者“建构” ,即老子所谓“始” 。这仅仅是老子和哈耶克两者第一层面的共同主张。

不过,如果对任何事物的发展均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时,老子强调“为而弗志也” 。这里的“志” ,指涉“意气” 、“倾向” 、 “专断” 。老子的这一说法,相当于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主张“为自由而计划” ,其背后是采取行动而形成和维护一种事物自组

织运作的更为适宜的规则框架,而不是去干预其具体的结果。这是老子和哈耶克两者第二层面的共同主张。

老子主张“成功而弗居”实际上强调要承认社会和市场的自组织能力与作用,而圣人的“无为”之为则是应有之举,而不必把功劳算在自己的头上。与此对应,哈耶克强调市场秩序和普通法等人类文明本来就是演化而来的自发秩序,要求每个人,包括政府官员,均遵守“法律下的自由”原则,主张政府的作用是使得这种自发秩序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老子有关“成功而弗居”的主张也是哈耶克思想学说的应有之义。这是老子和哈耶克两者第三层面的共同主张。

当然,老子和哈耶克的主张也会存在许多差别。老子主要强调面对民之“自化”和“自正” ,圣人应该如何“无为”和“无言” ,不在乎圣人到底是谁,到底是不是政府。在哈耶克的词汇库里,自然不存在“圣人”的字眼。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不争” ,即主张一种“无竞争”的秩序,而哈耶克则强调政府应该“为竞争而计划” ;老子主张“小国寡民” 、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也就是地域较为狭小、住民较少的自然经济,而哈耶克主张市场经济这种自发秩序。老子主张“使民无知、无欲”和“绝圣弃智” ,哈耶克则强调需要通过市场过程来利用无数个体当中存在的大量“分散的知识”或者“局部知识” ,视市场秩序为一种“知识分工”秩序和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 ,而且洞见了市场秩序还有一种化干戈为玉帛的功效。老子主张“绝巧弃利”和“少私寡欲” ,哈耶克则接受亚当.斯密《国富论》里的“看不见的手”原理,同意在市场中,无数个体在追求自利,无形之中增进了社会福祉。

老子的古典世界是简单的初民社会,要求遵循一些较为简单的规则。哈耶克的现代世界是复杂得多的工业社会甚至后工业社会, 需要确立和明示更多、 更详尽的规则。 老子主张 “道法自然” ,哈耶克应该并不反对。不过,工业社会或者后工业社会不能仅仅停留于“道法自然”的说法,而是要体悟它,并且通过发现和确立一套规则而最终践行它。按照哈耶克的看法,市场秩序或者自由企业制度需要一套规则去呵护, 市场秩序本身、 甚至这套规则本身均属于人类文明的核心内容,总体上是演化而来的自发秩序。政府可以根据一般的、抽象的、非选择性的规则改善市场竞争的一些消极条件,如财产法和合同法,也可以改善一些积极的条件,比如更好地作出专利法制度安排,保护创新,但又不使其成为实现进一步创新的障碍。而且,所有这些有关市场竞争的规则需要通过一种规则之间的竞争程序来加以检验和筛选。

无论如何,哈耶克主张的立则,本身也要遵循一种“道” ,体现老子所言“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其含义就是:道永远顺其自然而无所作为,却又没有任何事情不是出自它所作为。

跨越2000多年,哈耶克的这个思想,和老子道家思想非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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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分享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这本书,这本书是哈耶克晚年的一本经典著作,可以说是哈耶克思想的精华所在。这本书究竟讲了什么核心思想?

如果用一句话来阐述的话,那就是:对人类理性自负的批判,以及对“扩展秩序”理论的阐述。

前面一期视频,我们分享了哈耶克提出的,一种介乎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秩序,那就是“扩展秩序”或者“自然秩序”。

其实,细心的朋友已经想到了,其实哈耶克在经济学领域提出的“自然秩序”,和我国道家思想提出的“无为而治”其实有点类似。道家思想是一种非常注重自然规律的古老智慧。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思想的“道”有很多解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是,道的核心是“自然”。老子说“无为而无所不为”,什么是“无为”,就是尊重和理解自然规律,按照自然法则,顺势而为,这是一种“无为”,并非什么都不做,而是顺势而为的意思。

道家思想的“自然之道”,其实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也是一样,万物的繁衍生息,并没有特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换句话说,宇宙万物的背后,没有一个类似的上帝或者神的角色,万物不是上帝为了某个目的而创造的,是而不断随机演化的结果,这就是“自然之道”。

在人类文明的进化过程中,其实也深刻体现了这种思想,哈耶克说,人类文明很多重要成果,都是“自然演化”的结果,也是“扩展秩序”的结果,比如传统习俗、道德、语言、文字等等,都不是人类理性计划的结果,而是一种类似“自然进化”的结果。

在自然界,我们要尊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这是一种“道”,在人类社会,我们也应该秉持这样的思想和智慧,尊重事物发展自然规律,要时刻意识到人类的理性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我们试图要运用理性去管控、计划和监管经济活动,往往只会适得其反,就破坏了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

扩展秩序一方面抑制了人类的本能,另外一方面,它又不是完全由理性设计和创造的,是一种介乎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一种智慧。哈耶克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扩展秩序完全是自然的产物,就像类似的生物现象一样,它是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通过自然进化而形成的。

那这种“扩展秩序”是如何产生的呢?

哈耶克在书中继续了详细的论述,从动物本能上讲,自私自利是人的动物本性,但每个人都自私自利,那么社会就不会有合作,那人类的广泛合作是如何产生的呢?

答案是:竞争。

哈耶克说,人类的相互合作和协助并不是一开始就形成的,因为“合作”和动物的自利本能其实是相互冲突的。

我们的祖先生活在原始丛林,为了应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大量的未知和风险,一方面,人类要和大自然搏斗,为了提高效率,我们的祖先们发明了各种工具;另外,更重要的是,我们还要与同伴竞争,比如捕捉到的野味应该如何分配等等,为了使竞争造成有利的结果,大家慢慢地就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比如按照年龄来分配,比如按照功劳来分配等等,而这些规则就是一种自然秩序,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的一种自发秩序,而不是某些智慧的人,预先计划和设计的结果。

所以,哈耶克认为,是竞争塑造了自然秩序,就像达尔文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一样,自然秩序是自然环境中,自由竞争的产物,而不是理性设计的结果。

扩展秩序的形成,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也不是完全一样的。比如生物进化主要是通过遗传,而文化进化主要是通过模仿;

比如生物进化主要是受双亲的影响比较大,而文化进化不仅通过生理上的双亲,而是通过无数个“祖先”,向个人传递各种习惯和信息。所以,文化进化要比生物进化更快速和传播范围更广。

另外,文化进化主要是通过集体选择,而生物进化中,主要是个体选择,换句话说,文化更具有群体特征,而生物更具有个体特征。

当然,不管是文化进化,还是生物进化,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对未来的不可预测性,也就是进化是盲目和随机的,并非围绕某个确定的目标进行的。

生物是在适应环境中,不断进化,而文化也是在社会环境中,不断被塑造而成。总之,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都遵循着同样的自然选择原理,那就是:生存优势或者繁殖优势。

哲学家罗素说:假如进化论的伦理学能够成立,那么对于这个进化过程会发生的什么事情,我们都可以大可,漠不关心。因为无论它是什么,都可以由此证明它是最好的。

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一样。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后续将继续分享这本经典的《致命的自负》的精彩内容,我们将看到扩展秩序,在人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广泛应用。如果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小播读书”或分享给您的朋友,我们下一篇文章见!

发布于 2020-08-16 07:53

中国经济学界最恶劣的品质是违背良心

2023年07月16日 议报  1评论

2010年5月,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先生曾接受网易财经《意见中国——经济学家访谈录》专访。一晃十多年过去,许教授那些一针见血的犀利表达,却仍令人拍案叫绝。

许小年:市场的信念来自于两个地方:一个是从社会伦理的角度,另外一个是从效率的角度。从市场伦理的角度坚持市场信念,就是,在现代社会,能够为所有社会成员所认同的伦理标准是什么?社会正义是什么?一个社会如果离开了对社会正义,对善的共同认识,这个社会就会散掉。

在现代社会,社会正义是什么?我认为就是对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尊重。

在个人的自由中有非常重要的一条,这不是我说的,是亚当·斯密讲的,就是个人交易的自由。个人在法律框架下利用他所能得到的所有手段谋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任何对于他谋求自己经济利益的限制都是非正义的,都是不道德的。

为了保证交易自由,一定要搞市场经济,不能搞计划经济,政府不能够干预经济,除非全体国民允许他这样做。任何对于经济的干预都是对个人交易自由的限制。

比如房地产,凭什么政府规定70%以上的房屋都是90平米以下的?你这样规定了,就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同时侵犯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自主经营权。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的选择自由、企业的经营自由,都是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都会侵犯个体的权利、侵犯个体的自由。

所以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来讲,一定是要搞市场经济的。只有市场经济才能够保证人们的交易自由。

第二,效率。这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市场的效率远远高于政府。中国经济改革开放30年,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了市场的效率高于政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退回去,让政府越来越多地干预,甚至让政府来主导经济,没有任何理由!

邓小平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不要问姓资姓社,只要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好处,咱们就干,咱们就试。这是从效率的角度来讲,市场优于政府。

这两点就是我坚信市场经济的原因所在。

网易财经:您怎么看经济学界在这次危机中的表现?

许小年:非常令人失望!但是这个令人失望是可以理解的。在上一次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也就是1930年代大萧条的时候,经济学界的反应也是极为令人失望的。那次大萧条后产生了凯恩斯主义。凯恩斯主义从学术的角度来讲存在着很多致命漏洞,到今天凯恩斯主义者也没有给出很好的回答。

但在二战之后,凯恩斯主义流行了一二十年。大家看到不行,凯恩斯主义推行不下去了,于是才有了西方、东方的改革。

在上个世纪的70、80年代,有一个席卷全球的改革浪潮。在美国有里根推行的改革,在英国有撒切尔的改革,在前苏联有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在中国有邓小平的改革。西方主要是对于凯恩斯主义的一种反省,否定凯恩斯主义,重新回到市场的轨道上来。东方主要是对计划经济的否定,走向市场经济。

这一次危机之后,对危机产生的原因,到现在学术界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如何防止危机再次爆发?也就是事后的补救,亡羊补牢的措施,经济学界也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所以我本人对学界是极为失望的。

上世纪大萧条之后,起码有思想家出来反省、讨论、争论。一方是以凯恩斯为代表,另一方是以哈耶克为代表。市场不完美,市场有很多的缺陷,但是有缺陷的市场和有缺陷的政府比起来,我们宁可选择市场。凯恩斯主义的问题在哪里?他在看到市场缺陷的同时,假设了一个无缺陷的政府,这是凯恩斯主义从方法论、认识论上最大的问题所在。

从亚当·斯密开始就没有人说过市场是完美的。我们能做的事情是不断地进行制度上的改革、调整、创新,来弥补市场的不完美,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而凯恩斯主义看到市场不完美,就否定市场,拿一个假想中的完美的政府来代替市场。

其实凯恩斯本人也没这么说,凯恩斯本人也没有建议用政府替代市场,但是在世界各国凯恩斯主义的实践中,由于政客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就尽可能地扩充政府,形成了一种用政府替代市场的倾向,这个是非常糟糕的。我们要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等我们看到代价的那一天,我们会想起来,哈耶克、弗里德曼这些经济学家对市场效率和公平性的论证,会看到他们的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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