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5:1-7
[路15:1] 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他讲道。
[路15:2] 法利赛人和文士私下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
[路15:3] 耶稣就用比喻说:
[路15:4] “你们中间,谁有一百只羊失去一只,不把这九十九只撇在旷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路15:5] 找着了,就欢欢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里,
[路15:6] 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去的羊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
[路15:7] 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
在路加福音15章里面主耶稣基督一连讲了三个比喻,三个都是有关失而复得的小故事。这个是丢了一只羊,另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位妇女丢了一块钱。还有一个是讲一位富有的爸爸,找回了他离家出走的小儿子。
寻找丢失的羊这个小故事只有短短的七节经文,竟然有两节是介绍当时的听众的;税吏和罪人,法利赛人和文士。税吏和罪人,法利赛人和文士是两组互不来往的人群,有点像当今美国的亚裔和非裔,但主耶稣的这个比喻是同时针对他们两组人说的。
当时在以色列,如果一个犹太人在罗马政府里当收税的税吏,那将被同族人所不齿。税吏就是贪财,欺压同族人,手脚不干净的代名词。而法利赛人和文士却是热心追求上帝的模范生,至少表面上如此。他们自愿遵守诸多的清规戒律,而且通读上帝的律法,是普通犹太人的教师。
文士和法利赛人在私下议论主耶稣和罪人们之间的你来我往,这本身也许暗示了这些宗教人士们自认比别人高尚。这就如同我们在背后议论别人的时候,是不是动机里不自觉地也带着优越感呢?
税吏,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其实都是上帝所丢失的羊。来听主耶稣讲道的还知道自己要找回去,另外一组也走丢了,只是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丢了这个事实而已。
身为基督徒,在向周围的朋友传福音讲这个圣经里这个小故事或者自己读圣经灵修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自己也可能是一只走丢了的羊。丢失了自己而不自知,实际上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就如同索伦·克尔凯郭尔在他的著作, 《致死的疾病:关于建设和觉醒的基督教心理学阐述》所论述的:
“最大的危险就是失去自我,它可以在世界上悄无声息地发生,就好像它根本不存在一样。 没有其他的损失会如此悄无声息地发生; 任何其他损失——一条胳膊、一条腿、五美元、一个妻子等等——肯定会被注意到。”
“The greatest hazard of all, losing one’s self, can occur very quietly in the world, as if it were nothing at all. No other loss can occur so quietly; any other loss - an arm, a leg, five dollars, a wife, etc. - is sure to be noticed.”
― Søren Kierkegaard, The Sickness Unto Death: A Christian Psychological Exposition for Upbuilding and Awakening
主耶稣为什么要将他们,我们比喻成羊,而且很可能是绵羊。绵羊固执又软弱,需要牧羊人时刻地照顾和保护。迷路的绵羊刚被从泥坑里拉出来,下一秒很可能又跳回同样的泥坑里,绵羊的个性就是如此。我们在神的眼里就像绵羊一样。
主耶稣用的这个比喻是说100只的羊群里如果有一只丢了,他会撇下99只,任凭99只羊儿们在旷野里游荡,自己去寻找丢失的那一只。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举动。如果99只都走散了,这位牧羊人的损失岂不是更大了吗?这是一个不合常理的举动。
在人看来不合常理,在神看来并不奇怪,丢失的这只”羊”在神的眼中无比珍贵、价值连城。当神找到了祂的羊的时候,祂是多么地欢天喜地。我相信神说的高兴是真的。因为相比操心、着急、上火,丢了就丢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容易得多。如果不珍惜,肯定不会大费周章地去漫山遍野地找。
亚洲文化中很少讲到个人价值和个人的定位,更多的是在讲集体的利益。讲个人为集体的利益牺牲和奉献。但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自觉不自觉的都有个人定位,我们的定位决定了我们的行事方式和与他人交往方式。如果今天知道你自己在神的眼里是如此的珍贵,你跟神、跟人交往中所做的选择会不会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