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的史密斯学院 (Smith College),琼安 (Joan) 爱上了已婚的写作老师乔 (Joe)。两人相见恨晚,抛弃一切结为夫妻。从此他潜心写作,她相夫教子。数十年过去了,他文学成就傲然,一双神仙眷侣羡煞旁人。终于,一个深夜电话打来,通知乔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一家人前往斯德哥尔摩参加典礼,儿子大卫随行。大卫也写小说,渴望父亲的肯定却迟迟得不到鼓励,郁郁寡欢的神情里,带一点游离事外的漠然,预示北欧此行暗涛汹涌。另外一个不和谐音,是不请自来的传记作家内森 (Nathaniel),专长抖落丑闻糗事。夫妻俩都对这名不速之客避之唯恐不及,但两人的礼数有别:乔粗鲁不耐烦,琼安温和有节制。
托妮莫里森在纪录片 “Toni Morrison: The Pieces I Am” 赞诺贝尔奖之行处处妥帖称心,“他们很会搞气氛。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毒舌密友 Fran Lebowitz 在纪录片 Pretend It’s a City 里也承认组委会确实细心周到,安排无可挑剔。那么,乔一家的待遇如何呢?
才进下榻酒店,组委会的工作人员已在大堂恭候。例行的欢迎辞后,介绍了乔的专用摄影师,年轻貌美的林妮娅 (Linniea);还有招待太太团的女管家,负责购物散心等事宜。酒店房间古色古香,贴心地放了乔写的书,还有巧克力和卡片。乔开盒吃了一块巧克力,连赞美味;打开卡片,却不识落款:“她谁啊?” 琼安淡淡一句:“一个你小说里的人物。” 什么样的作家会不记得自己笔下人物?
接下来的几天,接风宴,典礼彩排。。。。乔一家的矛盾渐次浮面。
先说乔。他贪口舌之欲,近乎饕餮。每次亮相,都是嚼着吃着喝着:巧克力,美酒,美食,夜酌,雪茄,还有不离身的带壳核桃 (walnut)。故事开场一幕,就是他临睡前吃糖果,琼安劝他小心闹肚子,他不理:“我饿”。社交酒会上更是吃喝不停,琼安不时提醒他酒杯里掉进了面包屑,胡子上沾了残渣;就连跟瑞典国王同席,他讲的也是做饭的笑话。他双标,不自律还时时板起面孔教训人。他欣然接受儿子送的高档雪茄,却见不得他抽烟。自己饮食三高,却强制妻子戒烟。他花心,处处留情。教书时陶醉于女学生的崇拜,抛弃了妻女再娶。婚后也不收心,照样绯闻不断。孩子小的时候,跟保姆有私情;在斯德哥尔摩酒店,跟自己女儿年龄相仿的林妮娅调情,还想送她一个 “乔式” 定情物:一个签名核桃壳。。。。种种不检点 (“indiscretion”),琼安都看在眼里,但她隐忍了这么多年。为什么?
年轻的琼安热爱写作,才华出众。校友聚会上,女作家宜琳 (Elaine) 告诫她不要从文,因为女性作者前途黯淡,不论出版或赢得读者都机会渺茫。琼安天真地反驳:“A writer has to write.” 宜琳不无怜悯地回答:“A writer has to be read, honey.” 离开学校以后,琼安到出版社打杂,清一色的男性编辑,他们的性别歧视言语再次证实了宜琳的警告。乔因为师生恋丢了教职,转做职业作家,自信满满地动手写第一部长篇小说 The Walnut。但是眼高手低,成品不忍卒读。琼安耐心指出人物对话生硬 (“stiled”),碰碎了乔的玻璃心。他跳脚大叫,威胁着要离开她。琼安屈服了,安慰他,答应会 “fix it”. 从此,开始了她作捉刀人的夫妻店模式。
这是电影 The Wife 的故事大概。
The Wife 是虚构,但文学史上为丈夫作嫁衣的女人有据可查,最出名的当数 Colette,二十世纪初的法国小说家。The Wife 的主旨一望而知,批判当时乃至当今仍然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不再赘述,倒是电影里一些情节耐人回味,值得细品。
琼安骄傲,敏感。诺贝尔组委会的太太团待遇,让她受辱不屑:“你以为我会在乎美容购物这等琐事?” 接风晚宴上,有人说错了她的名字,她马上纠正,回应对方道歉却是淡淡一句 “没关系”。但如果真的不介意,又何必指出?她比丈夫更先捕捉到他追逐女摄影师的目光,马上出声警告。乔跟外人开玩笑,说她不写作,她沉默地听了多年不反驳,直到最后爆发。乔不顾琼安反对,坚持在诺贝尔晚宴上感谢她,理由很自我:“别人都致谢,若我不提,岂不另类?” 她是恋爱脑。对年轻英俊的乔一见倾心,不顾对方成家有女,抢得美男归。她后来痛斥乔跟保姆有染,却忘了自己原来也做过乔家的保姆。她仪态优雅,非常落落大方。乔被人们簇拥着走了,忘了她还站在门边,抱着他刚脱下来的大衣。窥伺一旁的内森乘机上前搭话解围,她婉拒:“I’m very comfortable standing here in my own thoughts.” 赞这份不卑不亢,是有修养有内涵的人说的话。她孤独,无处倾述。冷眼撞见乔和林妮娅在餐厅夜宵,她第二天决定不再围着丈夫转,而是外出散心。但是,心里埋藏了多年秘密的人,又有几个可以诉苦的朋友呢?而况是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和城市,下午四点半就天黑的十二月冬日?她还没走出酒店,就被守在大堂的内森截住了,三言两语说动了她到酒吧小酌。内森小心求证,大胆假设:她才是真正的作者。她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定。名利双收的丈夫得了实惠不感恩,反屡屡犯贱,那么旁人的猜测,就算再居心叵测也有一点被看见的温暖吧?她精明。乔心脏病突发死了,回程的飞机上,内森过来表示同情,琼安明确否认了他的猜测,并说如果他写的传记里有任何污蔑亡夫英名的 “杜撰”,必会法律追究。多年夫妻的利益捆绑,她有太多要考虑,要维护。
电影里着墨不多,但已经足够让人窥见高端学术圈子里那种令人窒息的攀比和压抑。大卫不得父亲青眼,整部电影都垂头丧气。内森理解大卫的苦闷,说他父亲是耶鲁教授,幼年时逼着他在晚餐桌上用希腊语背诵《伊利亚特》。最荒唐的是,父亲完全不懂希腊语。还有,接风宴上各位得奖者携家眷社交,挨个介绍自己孩子,夸张的玩笑里满是藏不住的得意和显摆。
说两句乔的撩妹必杀技。一个是送核桃壳。年轻时他爱吃核桃,口袋里随时掏两个出来,捏开了壳拣果仁吃,也请女孩吃。定情物就地取材,核桃壳上简单写一句 “我爱你” 就足够迷倒佳人。前妻,琼安和林妮娅,都得了一个。不对,林妮娅没有耐心等乔把拼错的名字改过来就跑了,应该是短暂的崇拜光环褪去后,看清了他的皱纹和白发。另一个是引用乔伊斯名句:
“His soul swooned slowly, as he heard the snow falling faintly through the universe, and faintly falling, like the descent of their last end, upon all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James Joyce
是写得不错,但也不至于心醉神迷,说到底还是文艺女青年给自己下的迷药。(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