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笔者关于哈以冲突的第三篇。
第一篇是2023-11-18以色列-哈马斯冲突的历史根源和如何实现和平(英文阅读)
第二篇是2023-11-26哈马斯恐怖组织与以色列极右势力政权的区别在哪里?
自从哈马斯在2023年10月7日悍然发动蓄谋已久的大规模恐怖袭击,笔者注意到,从新闻媒体到社交媒体再到街坊市井,大部分的讨论双方都很快就陷入站队模式,动辄上纲上线。最近张千帆先生的一篇关于哈以冲突的文章引起评论和反驳,也是陷于如此模式。
简而言之,民族,国家,政府,和某个政党某个组织,这是四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讨论问题、分辨是非、寻求解决、诉求正义的时候,应该对这四个概念严谨区分,同时以事实为据,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念不要自我矛盾。
作为一个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宪章》所树立到普世价值的信仰者,笔者当然支持犹太族裔的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拥有生存和平等权利,支持以色列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反击恐怖主义的自卫权利。
但是与此同时,如果我们真的崇尚普世价值,人人生而平等,尊重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生命价值,那么我们没有理由漠视加沙平民百姓的生灵涂炭,没有理由不坚持2-State Solution 以实现以巴永久和平共处,双方平民百姓都得以安居乐业。
作为一个普世价值的信仰者,笔者当然认为哈马斯绝对是十大恶极的恐怖主义组织,必须坚决打击。但是与此同时,笔者坚决反对内塔亚胡为首的极端右翼保守势力掌控的以色列政府,一直以来想方设法地破坏2-State Solution,公然违反联合国决议案和奥斯陆协议。内塔尼亚胡这类极端右翼保守势力现在越来越成为对世界和平,族裔和谐,民主宪政的巨大威胁,无论是在中东还是美国。
所有善良正义人士都理所当然谴责哈马斯这个极端恐怖组织,但是哈马斯真主党这类恐怖主义组织不代表将近六百万的巴勒斯坦平民百姓;反对和打击这些恐怖主义组织不等于将所有巴勒斯坦平民百姓也归入恐怖组织,否则,难道要将六百万巴勒斯坦男女老少统统灭绝吗?我们支持以色列有对恐怖袭击自卫的权利,不等于可以漠视巴勒斯坦平民百姓寻求建国安居的基本权利。
如果将反对内塔尼亚胡视为反以色列,将反对其极端保守右翼政府视为反犹,如此荒谬的逻辑,恰恰是政治野心家和独裁政权的惯用的愚民伎俩和语术。
哈马斯绝对是十大恶极的恐怖主义组织,必须坚决打击。但是如果不深入了解全面的历史和事实,不认清以色列的极右势力丑恶嘴脸,那么就很容易被误导而陷入认知误区。详情请看笔者的第一篇是2023-11-18以色列-哈马斯冲突的历史根源和如何实现和平(英文阅读)
第二篇是2023-11-26哈马斯恐怖组织与以色列极右势力政权的区别在哪里?
如果我们认同“人人生而平等”,那么以色列的平民百姓和巴勒斯坦的平民百姓的生命价值是否平等,是否都有生存的权利;联合国的决议奥斯陆的协议鲜明确立以巴两国实现和平共存的目标,是否应该尽快以实际行动实现?
哈马斯绝对是恐怖主义组织,罪大恶极,当予歼之,如同对基地,塔利班和ISIS。但是如果就此将所有罪责都推到哈马斯一方,对内塔尼亚胡这类的极右势力姑息纵容,就会枉顾历史起源,无视全面的事实,或者在道德逻辑上自我矛盾。
2023年11月18日,拜登总统在华盛顿邮报清晰阐明,在以色列-哈马斯战争结束之后实现两国解决方案2-State Solution的愿景,明确了“停火不是和平”的立场。而长期以来事实证明,哈马斯和内塔尼亚胡极右势力都不是实现和平方案的元素,而是制造战祸不断、生灵涂炭的毒瘤。
言归本题,讨论问题需要心平气和,以事实为据,以理念为本,抱持同理心态,切忌上纲上线,切忌以立场代替原则,更忌动辄标签乱飞,粗言烂语,人身攻击。
海阔天空
2023-12-23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