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小说集 The Beggar Maid 收录了十个短篇。如副标题所述,Stories of Flo & Rose,讲述了继母芙洛 (Flo) 和女儿柔丝 (Rose) 的一生。虽然是小说,但是人物和故事有很强的自传色彩。比如,Friend of My Youth 里的 Flora 跟继母芙洛 (Flo) 同名,连干活的利索劲都像。Dear Life 里,门罗父亲跟芙洛杂货铺门口的老头们一样,都有在铸造厂得的肺病,所谓 “the foundry disease”. 门罗写过家里如何加盖洗手间,如何装修一楼客厅,跟芙洛攒钱装洗手间的细节也对得上。门罗和柔丝都是靠奖学金上的大学。两人的第一任丈夫都在百货连锁店工作。
以同名短篇小说 The Beggar Maid 为界,十个故事可分为前后两部分。前四篇记录了柔丝童年和少女时期的成长经历。后六篇讲她上大学,嫁人,离婚,以及一连串短暂的婚外情故事。
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柔丝的童年,那就是 “穷”。贫穷,愚昧,残忍,冷酷,低俗,势利。。。。四十年代的加拿大,西汉莱迪 (West Hanratty) 小镇偏远贫穷。小学校的厕所四处透风,屎尿遍地。半瞎的老师 Mr. Burns 拄着拐杖,颤颤巍巍走进蹲坑,小孩子趴在后墙,从墙洞里偷看。柔丝认为她看到了老先生屁股和阴囊。除了这些,她还看到了厕所门口的暴力。哥哥强暴智障的妹妹芬尼 (Franny McGill)。男孩子调笑起哄,女孩子咯咯笑,没人制止,也没人去叫老师。老师根本不管。镇上有流言,说老屠户奸污了自己小儿麻痹的女儿,女儿还怀孕了。镇上的几个二流子,半夜里把老头拉出家门,在雪地上用马鞭狠狠抽打他,血流了一地。老头子挣扎着爬到门前,没人给他开门。儿子躲起来了,女儿也不给开,后来在法庭说当时怕冷气进门。老头两天后死了。
触目惊心的肮脏和冷酷,很自然就联想起弗兰克 麦克科特 (Frank McCourt) 的 Angela’s Ashes 里的爱尔兰贫民窟生活。弗兰克家门口正对着公厕,整个巷子的马桶都倒在那里, “stink to heavens!” 远远看到有人拎着马桶来了,连最小的弟弟都会赶快往家跑,一路大叫 “快关门!” 弗兰克的舅舅是瘸子加智障。他婴儿时被酒醉的父亲逗着玩,头朝下摔在地上。这个遭遇,跟小说里女孩芬尼的悲剧何其相似 —— 她也是婴儿时被酒醉的父亲摔到墙上,摔得头脸变形,长成一个呼吸困难,脸色苍白的小个子,人人厌弃。
继母芙洛的身世也惨。她十二岁丧母,生父把她送人。养父母虐待她,不但没日没夜地干农活,连学也不给上。为了一点小事,养母一巴掌打得她飞起,头撞在橱柜上流血不止。因为怕人议论,也没请医生。伤口居然慢慢好了,但头皮上留了一道疤痕。她十四岁逃出去,瞒了年龄在手套厂做女工。后来到多伦多火车站酒吧做服务员,再回乡嫁给柔丝的父亲。开了一个杂货铺,勉强维持生计。但婚后十年左右,丈夫就病发去世,留下幼子和柔丝给芙洛。
芙洛爱八卦,很多乡人旧事都是她讲的。芙洛爱干净,比如明知养父母请她回去玩是骗她干活,但她还是每次都去,每次都认真干活,因为实在看不下去那邋遢劲。 (“there would be bits of mold growing in them, clots of fuzzy rotten fruit on the borrow.” p. 46) 芙洛爱柔丝。小柔丝在学校被男生推了一把,芙洛跑到学校去跟老师论理 —— 这在当时是闻所未闻的。
小镇每年有几次庆祝活动,游行。智障的米尔顿跑前跑后,混在游行队伍里,赶也赶不走。小镇居民见惯不怪。米尔顿跟两个双胞胎姨妈过活。海迪姨妈 (Hattie) 是柔丝的高中老师。高中毕业时,全班同学被请到家里看幻灯,吃点心。家做点心很美味。幻灯片是麦迪姨妈 (Mattie) 到中国传教时拍的。片中满眼黄色:黄的山,黄的天,黄皮肤的人,还有黄包车和遮阳伞。路上,人脸上,和寺庙墙上有黑色裂纹。当时正值中美朝鲜战争,但是海迪姨妈没有提起。她说,“The Chinese are heathens…That’s why they have beggars.” (p. 201)
麦迪姨妈很严厉,但她是个好老师。柔丝的小学老师则一副高高挂起的作派,冷漠到无情。大孩子欺凌小的,还有男孩子的下流动作,她不闻不问。(“She was not in any way enthusiastic, imaginative, sympathetic”. p.31) 她自顾不暇,丈夫病倒了,人到中年再出来求职是万不得已。
书名 The Beggar Maid 来自书中一个短篇。研究生派屈克 (Patrick) 爱上了女大学生柔丝,他自比为十六世纪传说中拜倒在乞讨女脚下的非洲王子 Cophetua,柔丝则是那个坐在王座上的贫女。十八世纪英国画家有一幅同名画 The Beggar Maid,年轻的女子手足无措,有一双害羞的洁白的双脚。(“with her shy white feet”. p.80) 柔丝并不爱派屈克,但是,因为年轻和虚荣心,嫁给了他。派屈克出身富庶,性格教条固执,大到买房子,小到家里的装饰和柔丝的零用钱,都是他说了算。柔丝后来出轨,离婚收场。
派屈克和柔丝恋爱那一段,让我想起张爱玲的《十八春》。相识结缘,都是男子见义勇为的骑士作法打动了芳心。派屈克安抚在图书馆里被人偷袭摸腿的柔丝,沈世钧去田野里找回前一天曼桢掉的红手套。派屈克和沈世钧都是富商之家,木讷的性格也像。柔丝去派屈克家过复活节,跟顾曼桢去南京沈家一样,都被家里的女人打量着,鄙视着。柔丝有一个故作镇静的继母,曼桢有一个当过舞女的姐姐。如果不是被人破坏,不知沈顾二人婚后会是什么样?举案齐眉,还是相看两厌?
离婚后,柔丝接二连三跟有妇之夫有混乱的婚外恋。后半部的几篇小说写的都是她一个单身女人对性爱的追求和失望。不知为什么,这种 “浪漫”让我想起离婚后的苏青。
The Beggar Maid 故事原型里的男主叫 Cophetua,心理学上有一个名词叫 Cophetua complex,特指不平等的两性关系中,又迷恋又嫌弃的拧巴心理。(“a person who can only sexually desire partners to whom he feels superior”). 张爱玲父亲跟情人爱老三的关系也有这个嫌疑。张父迷恋她的肉体,但又看不起她。结果是各种闹剧:他追着给她打吗啡针;她用痰盂砸破了他的头。
十个短篇,一天看两篇,看完刚好一个星期。一有时间就坐下来看,简直跟追剧一样牵挂:)这本小说是 1977年出版的,但是可以看出门罗的文风已经非常成熟。文笔是真的好,但故事也真的是让人抑郁。尤其是中年的柔丝回乡安顿日渐失智的芙洛入养老院经历,看得人心情萧索,就像此刻窗外的冬天一样阴沉。(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