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赢者通吃”规则真的不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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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大选又要到了。每次到这个时候,美国总统大选各州“赢者通吃”的规则就成了一个热门话题。

以下是当代人记忆里印象最深的 2016 年大选地图,希拉里赢的州(蓝色),川普赢的州(红色),和各州选举人团票数。



希拉里获得的选民票数更多,但川普获得的选举人团票数更多,赢得了选举,这无疑是选举规则造成的后果。



希拉里的支持者当然质疑美国总统大选各州“赢者通吃”规则的公平性,甚至有废除“赢者通吃”规则的呼声。

那美国大选“赢者通吃”的规则真的不公平吗?

体育比赛规则和选举规则有许多共同之处,都是通过一系列计分方式最终决定谁输谁赢。

那我们不妨把两者放在一起分析。

各项体育比赛和和各国选举都有五花八门的规则。

我们把这些五花八门的规则按照一个标准分成两大类。这个标准就是:每次得到的一分,算不算到最后决定胜负的计算公式里。不算,就属于第一类。算,就属于第二类。让我们来看看这两大类里的一些例子。(为易读起见,体育选手名、英国选区名、法国省名全是虚构)

第一类:“赢者通吃”。每次在局部得到的一分,不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体育

我们中国人最熟悉的乒乓球,其实就属于这一类。打个比方,马龙对瓦尔德内尔,



三局比分如下:

  马龙

瓦尔德内尔

第一局 11 
第二局 11 
第三局 11 9
各人赢的局数 2 1
各人赢的分数 22 29
比赛结果
瓦尔德内尔赢了29分,马龙赢了22分。瓦尔德内尔比马龙得分多,但马龙却以 2:1 赢了这场比赛。为什么呢?因为乒乓球规则属于“赢者通吃”这一类,瓦尔德内尔在第一局和第三局得的那些分,全都白费,都不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其它属于这一类的体育项目,还包括羽毛球、排球。

选举

英国首相选举,属于这一类。为讨论简化起见,假设英国有两个党,三个选区,每个选区有100个选民,选举结果如下:

  保守党 

工党 

伦敦选区 60 40
曼彻斯特选区 100
利物浦选区 60 40
各党赢的选区数 2 1
各党赢的选票数 120 180
选举结果
工党得了180票,保守党得了120票。工党比保守党得票多,但保守党在议院以 2:1 占多数,得以推举首相。为什么呢?因为英国选举规则属于“赢者通吃”这一类,工党在伦敦选区和利物浦选区得的那些票,全都白费,都不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第二大类:“赢者不通吃”。每次在局部得到的一分,最终都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体育

冰球就属于这一类。打个比方,瑞典对加拿大,三局比分如下:

  瑞典

加拿大

第一局 11 
第二局 11 
第三局 11 9
各队赢的局数 2 1
各队赢的球数 22 29
比赛结果
瑞典赢了22分,加拿大赢了29分。加拿大赢了这场比赛。虽然瑞典赢了两局,加拿大赢了一局,那也没用。为什么呢?因为冰球规则不属于“赢者通吃”这一类,加拿大虽然输了第一局和第三局,但加拿大在输的那两局里得的那些分,全都没白费,全都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其它属于这一类的体育项目,还包括足球、篮球。

在乒乓球和冰球这两个例子里我们可以看到,两方得分可以完全一样,胜负结果却完全颠倒过来。

选举

法国选举,属于这一类。为讨论简化起见,假设法国有两个党,三个选区,每个选区有100个选民,选举结果如下:

  勒庞

马克龙

巴黎省 60 40
诺曼底省 100
香槟省 60 40
各党赢的省数 2 1
各党赢的选票数 120 180
选举结果
马克龙得了180票,勒庞得了120票。马克龙赢了总统选举。虽然勒庞赢了两个省,马克龙只赢了一个省,那也没用。为什么呢?因为法国不属于“赢者通吃”这一类,马克龙虽然输了两个省,但马克龙在输的那两个省里得的那些选票,全都没白费,全都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在英国和法国这两个例子里我们可以看到,两方得票可以完全一样,胜负结果却完全颠倒过来。

变种

网球

那网球属于哪一类呢?还是问那个问题:每次得到的一分,算不算到最后决定胜负的计算公式里。对网球来说,回答显然是:“不”。所以,网球属于“赢者通吃”那一类。只不过,网球的“赢者通吃”发生在两层,从分到局“赢者通吃”一次,输者得的分全白费了;从局到盘又“赢者通吃”一次,输者得的局全白费了。比如在一局里,你以 30:40 落后。你对手再得一分,你那 30 分就全白费了。再往上一层,假设在一盘里,你以 4:6 输了这一局,那赢的那 4 局就全白费了。

打个比方,费德勒对纳达尔,



三盘比分如下:

  费德勒

纳达尔

第一局 6 4
第二局 6
第三局 6 4
各人赢的盘数 2 1
各人赢的局数 12 14
比赛结果
纳达尔赢了 14 局,费德勒赢了 12 局。纳达尔比费德勒赢的局数多,但费德勒却以 2:1 赢了这场比赛。为什么呢?因为网球规则属于“赢者通吃”这一类,纳达尔在第一盘和第三局盘的那些局,全都白费,都不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美国总统大选

美国总统大选,其实跟英国国会选举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属于“赢者通吃”类,英国在每个选区赢者通吃,美国在每个州赢者通吃。只不过,在英国,每个选区的权重是一样的,占下议院一个席位。而在美国,每个州的权重不一样。每个州占选举人团的名额有多有少。

为讨论简化起见,假设美国有两个党,三个州,选举结果如下:

  共和党 

民主党 

各州选举人团名额
加州 7,000,000 11,000,000 54
德克萨斯州 5,000,000 3,000,000 40
俄亥俄州 3,000,000 2,000,000 17
各党赢的选民票数 15,000,000 16,000,000  
各党赢的选举人团票数 57 54  
选举结果  
民主党得了一千六百万张票,共和党得了一千五百万张票。民主党比共和党得票多,但共和党在选举人团以 57:54 占多数,赢得美国总统大选。为什么呢?因为美国选举规则属于“赢者通吃”这一类,民主党在德克萨斯州和俄亥俄州得的那五百万张选票,全都白费,都不算到最后的计算公式里。

美国人常常喊 “Every vote counts” 的口号。其实严格地讲,由于美国大选每州“赢者通吃”的规则,并不是“Every vote counts”。在一个深蓝州,所有投给共和党的那些票都白费了。法国总统选举才是真正的、名副其实的 “Every vote counts”。

分析“赢者通吃”规则是否真的不公平

好了,我们列举了体育和选举里的两大类比赛规则。现在咱们来看看“赢者通吃”规则是否真的不公平。

从人类的心理角度看,是否其中一类先天就比另一类更不公平呢

乒乓球是“赢者通吃”的规则。中国人打乒乓球已经70年了,至今还没有听说过有人抱怨它的规则不公平。比如说我上面举的那个例子,瓦尔德内尔比马龙得分多,却输了整场比赛,他会觉得明天这个情况也会颠倒过来,我对手比我得分多,我却赢了比赛。

网球也是“赢者通吃”的规则。英国人发明网球已经150年了,也没有听说过有人抱怨它的规则不公平、要求改革的。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青少年加入网球运动。他们在加入这项运动之后,都先接受了规则,然后就在规则的范围之内研究运用什么样的战术、发展什么样的能力去赢得比赛。比如说我上面举的那个例子,纳达尔比费德勒赢的局数多,却输了整场比赛,他会觉得明天这个情况也会颠倒过来,我对手比我赢的局数多,我却赢了比赛。

这几年新发明的运动 Pickleball,规则也是“赢者通吃”。如果人类心理先天地认为“赢者通吃”不公平,一定不会在新发明的 Pickleball 里采用它。

以上这几个例子显示,人类心理没有先天地认为“赢者通吃”的规则不公平。不管是各项体育还是各国选举,既有赢者通吃的,也有赢者不通吃的。一旦规则定了,对双方都一视同仁。要想赢,就要在规则的范围之内研究运用什么样的战术、发展什么样的能力去赢。例如,现在美国两党都知道不把人力、财力花在深蓝州和深红州,而是花在摇摆州。

一些年前,我读过《Discover》杂志里一篇文章,专门分析美国选举各州赢者通吃的规则。那篇文章比我更进一步,认为美国各州赢者通吃的规则不仅公平,而且比赢者不通吃的规则(如法国)更好。那篇文章说美国各州赢者通吃的规则有两个好处。第一个好处是,能把一些小胜(选民)串起来,转化为一个大胜(州),更显示该党的能力。那篇文章用体育里的棒球做比喻,把一个 hit 比作赢一个选民,把一个 run 比作赢一个州。棒球就是要求你必须有把一些小胜(hit)串起来,转化为一个大胜(run)的能力。第二个好处是美国各州赢者通吃的规则能放大胜负差距,使胜者更容易施政。比如,选民票数可能是 51 : 49,而选举人团票数却可能是 300 : 238。如果按法国规则,51 : 49 使胜者的领先显得微小,施政比较困难和混乱。而按美国规则,选举人团票数 300 : 238, 使胜者领先放大,让胜者可以自称有 mandate,施政比较容易和稳定,也算是另一个作者的另一个观点吧。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PeonyInJuly' 的评论 : 是呀。体育比赛和选举,都是要分输赢,所以本质是一样的。
PeonyInJuly 发表评论于
用体育比赛的例子来解释大选, 太聪明了! 这下我的木头脑袋都开窍了。 哈哈。 谢谢你!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海风随意吹' 的评论 : 是呀。网球规则都一百多年了,只有一些为缩短时间而做出的修改,在局和盘两个层面赢者通吃的本质从来没变过。
dong140 发表评论于
公平不公平,没啥讨论的。是法律,就只能遵守
海风随意吹 发表评论于
谢谢新林院的介绍,很清楚。大选输了的一方总是会有抱怨的,既然规则在那里,没有违规,就该接受。否则每次选举后都要重改规则,还不乱套了。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京工人' 的评论 : 没错。
在选举夜,经常是那些深蓝州和深红州的投票站刚关门,各大电视台就根据 exit polls 宣布 projected winner。
而那些摇摆州,经常是过了半夜,还是 too close to call。
最厉害的一次,2000 年小布什对戈尔,佛罗里达甚至数了好几天都没有结果。每次数,结果都不一样。那时候,还是使用打孔机,有的纸片没完全掉下来,悬着。数票官拿着放大镜琢磨,到底算还是不算,成了历史一幕。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赢者通吃规则,让美国的大选成了几个摇摆州激烈争斗,其他州选民几乎旁观的活动。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otus980' 的评论 : 【很好的文章!】
谢谢!
也许这次关键又是宾州。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客居北' 的评论 : 【赢者通吃的规则最大的功能是让两党轮流专政,不会出现第三党当政,对当前极左、极右没有任何干预的功能。】
分析得很好。
我在众议院选区这个层面举个例子。
假设美国有三个党。第三个党在全国每个选区都得 20% 选民选票,而且在每个选区都排第三名。
按照每个选区赢者通吃的规则,虽然这第三个党在全国 20% 人口的支持率,可是在众议院的代表为零。 众议院只有两个党,没有第三党。
从民意应当在众议院得到代表的角度讲,全国 20% 的人口在众议院没有代表,让他们很憋屈。
但从施政的角度讲,又回到《Discover》杂志的观点,两个党施政毕竟比三个党施政省事一点。
Lotus980 发表评论于
很好的文章!幸亏美国建国的先贤们制定了赢者通吃的规则,否则现在民主党基本盘大,共和党就没法翻身了。。。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eijingGirl1' 的评论 : 【缅因州和科罗拉多州还有对特朗普初选的禁令。 所以现在可能川普一票都得不到了? 不知川普对此有无上诉。】
民主党在 15 个州上法庭,要求禁止川普参选。
只有科罗拉多一个州的地方法院裁决禁止川普参选。
川普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否决一切地方法院禁止川普参选的裁决。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缅因州和科罗拉多州还有对特朗普初选的禁令。 所以现在可能川普一票都得不到了? 不知川普对此有无上诉。。。 不过缅因州只有四票,还和科州一样都是民主党蓝州, 可能川普不予理睬, 反正也得到了共和党的提名。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是的。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 是采用众议员选区方式, 每个众议员选区的总统选举获胜者各获得一张选举人票,在全州总统选举获胜者获得剩下的选举人票。 2016年缅因州,川普于4张选举人票中赢得1票。
客居北 发表评论于
不是每个州都是赢者通吃的规则,有两个州就不是,缅因和一个西部的小州。赢者通吃的规则最大的功能是让两党轮流专政,不会出现第三党当政,对当前极左、极右没有任何干预的功能。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eijingGirl1' 的评论 : 美国选举人团的制度,确实比较照顾小州。
由于参议院是每州两个,不管人口多少,所以小州在参议院的分量远远超过他们人口在美国占的分量,这是对小州极大的照顾。
总统选举时,每个州的选举人团名额,等于该州众议员人数加上参议员人数,所以小州里每张选民选票的分量比大州选民选票的分量稍微重一点。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其实各种选举/评比规则本来就是精英们设计又强加给民众的, 不论体育还是Nobel prize, 规则不同, 结果就不同。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美国立国时的联邦制, 要照顾各州的利益。 不然人口多的大州, 总是会选利于自己的人。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有道不惑' 的评论 : 【由于每个州的人口不同,选举人的数量实际上可以被视为每个州的权重。】
这和我在文中想说明道理的一样。
英国每个选区人口大致一样,所以各选区在下议院推举首相时的权重是 1.
美国每个州人口不同,选举人团的名额就是每个州在选全国总统时的权重,从怀俄明的 3 到加州的 54 不等。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聂耳' 的评论 : 【所以也可看作每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在州的层面)。】
是这样。在州的层面完成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步骤以后,少数党得到的那些选民票就不再考虑,所以会在全国层面出现一党选民票数多、选举人团票数少的 Anomaly。
有道不惑 发表评论于
实际上,我认为,无论公平与否,美国的选举必须是这样的。
1.) 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也就是说,它是 50 个州的联盟。每个州都决定谁是其选举的获胜者。
2.) 如果你知道每个州都需要选出一个获胜者,你通常只需要选出一个在该州赢得多数票的获胜者,除非该州另有决定。
3.) 由于每个州的人口不同,选举人的数量实际上可以被视为每个州的权重。
4.) 不同的计算方法总是有利于不同的情况。只要方法不变,无论投票是谁/何时进行,它都是公平的。在这方面,美国的投票非常公平。
聂耳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是因为美国的联邦制关系。因每个州的投票规则不同,且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州选举,所以你们州反正选出一人上报过来。各州的选举人团的票数是按每10万人口计的。所以也可看作每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在州的层面)。如果全国少数服从多数的话,就变相等于取消了州独立选举的宪法规定。这是我的个人想法。
那时有选举权的人少,且讲规矩,现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那些表格,从“我的博客”链接点击看起来很整齐,但从文学城首页点击看起来就不整齐。
各位先凑合看内容吧。
等从首页下来我再调整那些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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