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最近在疯狂地围剿歌手云朵,说云朵多宗大罪,其中最罪大恶极的行为便是和昔日的恩师刀郎争版权,我一开始信以为真,可查一查资料再静下心来想想便发现疑点丛丛。
一 有人说云朵为争歌曲版权,五次起诉刀郎,从2019开始,打了五年官司,开庭二十四次,可网上竟然查不到任何法院裁决文书记录。而且应该是版权方刀郎告云朵方侵权,怎么可能云朵起诉刀郎呢?就象说打人者去起诉被打伤的受害人一样。这肯定是无耻的谎言。
二 有人说上海灿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军是云朵老公,据有人考证云朵老公是四川人张军,在舞台上出现过,灿星公司不是云朵夫妻的公司。因此北京啊呀啦索音乐文化发展公司朱继梅(刀郎夫人)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和上海灿星公司的官司与云朵以及其公司无关。
三 云朵卖版权给陈伟公司,也应该是谎言。理由是四首歌《爱是你我》《西海情歌》《云朵》《我的楼兰》中第一首是刀郎王翰仪云朵三人原唱,第二首是刀郎原唱,这两首云朵是无权卖表演权(即演唱权的),只有后两首云朵是原唱。
四 谁在争版权?
音乐作品版权(即著作权)有四大部分构成
1 词著作权
2曲著作权
3表演者著作权
4录音制作者著作权
2014年云朵退出刀郎公司单飞,刀郎将上述四首歌曲的演唱权送给云朵签约十年,可见当时师徒仍然情深,这是一笔巨大财富,如果当时师徒基本反目,刀郎不会这样做的,形势所迫而已,难道师徒一起归隐,在当时不可能的,当时已有流言传师徒绯闻,云朵归隐何处?何况云朵当时正在上升期,放弃太可惜了!
回过头来看时这在当时完全是正确明智的选择!十年名动歌坛,财源滚滚,也宣传推广了刀郎大量的作品,但这个行为却被刀迷恨之入骨,认为是背弃师门忘恩负义的第一恶行。请问一下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按网上的说法,如果争版权事情成立的话,应该是争版权中的表演者的著作权,是刀郎出来抢回原属于自己的但送出去的表演者的著作权。但为什么网传刀郎前四次官司败诉了呢?因为旧版权法原唱者拥有表演者的著作权的。所以四首歌中云朵有二又三分之一表演者的著作权,刀郎必定败诉!今年版权法修改,刀郎获得完全的著作权,所以云朵方败诉,今年12月31日十年期满,合约期满,再商演要刀郎许可并付费,原唱商演不能唱自己原唱的歌了!
四。搞清这个所谓的版权纠纷的关键还在于刀郎本身,2014年7月1日云朵退出时授权上述四首歌的版权具体内容是什么?有没有授权转让使用权,如果你合同约定很清楚谁会去买表演权,陈伟等人也不是傻子。刀郎师徒有一个特性喜欢当驼鸟,遇事不是归隐就是当驼鸟把头埋在沙子里不吭声,只到毛被拔掉很多疼痛难忍了,才叫几声。
总之,如果云朵无部分版权(表演者权)转让版权之说无从谈起,都有专业律师参与,肯定要审查转让方的授权资格。如果说云朵有部分版权无论是原始取得还是刀郎送的即继受取得,从法律上讲都没什么大问题,我猜测很大可能是2014年授权不明所导致的隐患,这就是双方的共同责任了。凡合作如果合同订得不清楚,非出问题不可,靠情感维系的合作是最靠不住的。甚至夫妻同开一个公司还出现抢公章的闹剧,何况师徒!
五 云朵有负于刀郎是肯定的,基本上是师父对她单方面的付出,天高地厚之恩,却因为与师父闹纠纷对师父复出假装没看见,刀郎是个杰出的艺术家碰上了个小财迷又胆小怕事的宝贝徒弟云朵,可悲可叹。
六 云朵2014年退出刀郎公司后签约北京城乡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费刚,是刀郎的朋友和前经纪人,2022年签约云端音公司,云朵的弟弟是法定代表人。自家公司,所以云朵没有投进敌方阵营,有些业务往来是没有办法的事。
没有师父的庇护,没有费总的撑腰,2年就塌台了,娱乐圈的江湖没师父没后台是难混的,想再列华山门墙已难了,象师父一样暂时归隐是上策,等炼成神功再找到后台再战江湖吧!
我之所以出来为云朵说上几句,因为我是刀郎师徒的双重歌迷,云朵有负于刀郎是肯定的,但没有象网上围剿者说得那么不堪,法律上讲,罪刑法定,法当其罪,事情的真相应该搞清楚,刀迷不应跟风,被又鸟帮主看扁成真正的镰刀帮,那就得不偿失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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