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非死不可

    我第一次去纽约的时候囊中羞涩,通过朋友介绍住在曼哈顿上西区的圣保罗教堂。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 Hunt 神父亲切仁厚,令人如沐春风。他看我是中国人,又知道我喜欢看书,就送我他刚看完的 Balzac and the Little Chinese Seametress,戴思杰写的《巴尔扎克与小裁缝》。现在,这本书还在我的书架上,但神父去世已经快二十年了。

当时我刚看完了 Frank McCourt 的回忆录 Angela’s Ashes ,想起McCourt 在纽约公立学校教了半辈子书,就跟神父聊起这本书。没想到神父叹气,说他试了几次,但失望得读不下去。他觉得 McCourt 的父亲没有责任感,不管妻儿死活,只顾自己买醉,而且是一犯再犯。我记得听了很吃惊。现在想来,一个是我当年阅历不够,只爱着 McCourt 幽默的语句,却没有读懂底下的伤痛;另一个则是我的浅见,想当然地以为做神父的人应该原谅一切。 但,神父也是人,自然会有喜恶。

为什么想起这段往事?是因为刚读完的话剧《推销员之死》(Death of a Salesman) 。故事里父子吵闹不断,互相怪责,看得人气闷不耐,几次想弃读。

故事发生在四十年代的纽约。推销员威利 (Willy Loman) 工作了一辈子,开着车到处推销。老了,跑不动了,想换个坐办公室的工作,却被老板无情拒绝。威利再苦苦哀求,结果被直接辞退。两个儿子也不成器。小儿子海痞 (Happy) 就是一个小痞子,不务正业,满口谎言。大儿子必富 (Biff) 上高中时是学校橄榄球队的队长,还得了大学的体育奖学金,一时间风头无两。但是他数学挂科,不但高中没能毕业,上大学的路也断了。比富离家去了西部和南部,在农场里打零工,挣一个星期三十五美元的微博工资。流浪十几年后,比富回到家,发现家里还是老样子,或者每况愈下。弟弟不长进,三十几岁了也没什么正经工作,还时不时回家啃老。父母老了。父亲还有老年痴呆的迹象,好几次开车闯红灯,或者把车开到沟里去。唯一不变的是他爱夸口的毛病,“a false pride” (p. 83),这是当推销员的职业病,(“riding on a smile and a shoeshine”)。自欺欺人的次数多了,旁人不信,自己倒信以为真了。记得两个儿子年幼时,威利跟他们吹嘘,说某次出差在酒店大堂碰见州长,还闲聊了几句,说得好像有什么深交一样,其实不过是礼节性的寒暄。让人想起鲁迅的辛辣讽刺。某小镇有乡绅四大人,乡人都以跟他攀谈为荣。某次有个要饭的自夸,说他跟四大人搭上话了。众人都好奇,问说了什么。要饭的很得意,“我站在他门口,四大人出来对我说,“滚开去!””

比富有小偷小摸的毛病。上高中时,偷学校的橄榄球。高中毕业以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商店工作,很得老板器重,但他却偷了一箱篮球。后来在西部流浪时,又因为偷窃被抓住关了三个星期。但跟弟弟海痞相比,比富仍可算不失良知。比富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上大学,失去了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个跟他的父亲有关系。高中毕业那年,比富计划上暑假班补习数学,希望能修够学分毕业并上大学,但是,他发现在父亲在波士顿有情人。这个发现击碎了他对父亲的崇拜,也打消了他前进的动力,由此开始沉沦。(封面上,从手提箱里掉出来的透明丝袜,是威利送给情人的礼物,勤俭持家的老婆却缝补旧丝袜。)

《推销员之死》1949年出版,得了当年的普利策奖,跟同时期的《欲望号街车》 (A Streetcar Named Desire) 一样大获成功。我猜阿瑟米勒有意揭露资本的冷酷,人一旦老珠黄,就弃如敝履。但很明显,这个故事同时是一个命运和性格的悲剧。威利自视甚高,习惯了用语言粉饰太平,一旦泡泡碎掉,脆弱得接受不了现实,于是一死了之。说到死,我觉得威利的死没有说服力,他并没有走投无路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虽然丢了工作,但可以再找别的呀。他的弟弟查理,不是给了他一个工作吗?他既然能够为了虚荣心而拒绝查理的帮助,那就是说他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再说,操劳一生,居然没有攒下什么钱,还过着月月光的生活。这个编的痕迹太明显了。

这篇读后感写得这么虎头蛇尾,自己读了也心虚。读一个不忍卒读的故事,写一篇不忍卒读的书评 —— 这个甩锅有没有人信?!



 
cxyz 发表评论于
不管如何,我还是很佩服追忆能踏踏实实地从头到尾读完一本英文书,哪怕是自己不是很享受的。
我们华人家庭在美国加拿大大多属于中产,而且大部分是读书出身,交往的人群也都是这个阶层,我知道某些 底层的白人家庭或者黑人家庭 (不是很多),生活状况不容乐观,这些家庭的孩子们由于身处的环境,在漩涡里自顾自地挣扎,结果是沉沦和越陷越深,这让人感到绝望和难过, 如果他们有正常家庭里父母对他们努力的提拉推搡,他们的生活可能会多一些光芒,也就多一些希望。
cxyz 发表评论于
先占个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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