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军开进潼关。
日本侵略军在侵占我国东北三省和热河省之后,便把侵略的魔爪伸向华北地区。1934年12月7日,日本冈田内阁根据陆军、海军和外务三省的提案,制定了所谓《对支新提案》,提出将南京国民政府在“华北的势力减到最小限度,最大限度的扶植山西、山东、西南反国民政府的势力”。要“使中国成为以日本为中心”,“使该国只能接近我方”。并要使“中国政局向有利于我的方向转化”,“利用其走投无路的内政,使之除接近我方之外,至别无他路可行之境地”。罗元铮主编:《中华民国实录》第2卷《内战烽烟》,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1759页。
日本内阁议定对华分治方法之后,即加紧了对华北五省(河北、山西、山东、察哈尔、绥远)的分裂计划。华北事变由此开始。
1935年5月2日,设立在天津日租界内的国权报社社长胡恩溥被枪击重伤,于5月3日毙命。5月3日,另一家设在天津日租界内的振报报社社长白逾桓也于同日在日租界内被击毙。胡恩溥、白逾桓均接受日军津贴,以宣传日本的所谓“泛亚细亚思想”。日方遂以胡、白二人被暗杀事件为借口,向中方进行要挟。5月11日,日本驻华武官会见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对胡、白被暗杀事件提出抗议。5月21日起,驻屯天津的日本军队开始骚扰河北省政府、天津市政府和国民党天津市党部等机关。5月2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参谋长酒井与日本驻华武官先后会见了何应钦和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秘书长俞家骥,提出,所谓胡、白被杀是“中国排外行动”、“对日本的挑衅”,并提出要罢免河北省政府主席于学忠和天津市市长张廷谔等人,河北省政府移至保定,调走中央军等无理要求。《中华民国实录》第2卷《内战烽烟》,第1794―1795页。
于学忠(1890―1964),字孝侯。原籍山东蓬莱,出生在辽宁旅顺。1911年毕业于河北通州武卫左军随营学堂步兵科。此后,在吴佩孚部历任排长、连长、副官、营长、团长、旅长、师长等。1926年冬,任联军第九军军长兼荆襄总司令。1927年夏,于学忠投靠当时在北京的张作霖,被任命为镇威军第四方面军团第二十军军长。1928年6月后,历任临绥驻军司令、东北保安司令长官公署军事参议官、平津卫戍司令。1932年8月,被南京政府委任为河北省政府主席。同月,兼任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次年4月,出任华北第一军团总指挥兼第五十一军军长。1935年4月,被授予陆军二级上将。
在日本方面提出罢免于学忠所担任的河北省政府主席职务之后,蒋介石曾致电张学良,征询张学良的意见。张学良当即复电表示:“中国的封疆大吏,不应以外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此例一开,国将不国。此事关孝侯的事小,而对于国家主权的事大。”《张学良遗稿》,作家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第106页。
张学良的电报并没有引起蒋介石的重视。从6月1日起,国民党的河北省政府开始由天津西迁保定。同月4日,河北省政府各厅在保定合署办公。6日,国民政府调于学忠任川陕甘边区“剿匪”总司令,其所遗河北省政府主席一职由河北省政府民政厅厅长张厚琬代理。7日,国民党河北省党部奉国民党中央电令自北平迁往保定。10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秘书处电告时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特别事务委员会委员,并代理北平军分会委员长之职的何应钦,决定结束河北省和北平、天津两市党部的工作,电文称:“中央执行委员会近为节省党务经费起见,决议将河北省党部、天津市党部、北平市党部等结束,业于昨日(6月9日)分令各党部遵照。闻各党部奉令后,业于6月10日起全部停止工作,办理结束,大约数日内即可结束完竣。”《中华民国实录》第2卷《内战烽烟》,第1799页。
国民党政府的妥协退让使日本政府更加肆无忌惮。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何应钦提出所谓的“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主要内容是:“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清、何一飞之罢免;(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八)第二师、第二十五师撤退河北省外,第二十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九)中国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二)任命省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成为不良之人物。(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之手段。”何理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26―27页。
这份“备忘录”反映了日本在中国华北地区野心之大成。面对日本军队咄咄逼人的气势,国民党政府竟步步退让。7月6日,何应钦复函梅津美治郎:“敬启者,6月9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择期遂行。特此通知。”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何梅协定》。自此之后,日本军队“华北特殊化”的企图基本上得到了实现。日本军队在华北的特权地位,已部分地改变了华北地区的政治属性。日本军队更加放手地开展所谓的“华北自治运动”。
6月27日,国民党政府指派察哈尔省代主席、民政厅厅长秦德纯和察哈尔省政务整理委员会顾问陈觉生等,与日本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日本驻华使馆武官高桥,以换文形式达成《秦(德纯)土(肥原贤二)协定》。《秦土协定》主要内容为:(一)张北县北门守备团长免职;(二)第一三二师军法处长免职;(三)第二十九军部队撤出沽源、宝昌、康保、商都,以地方保安队维持秩序;(四)中国政府此后不再向察(哈尔)省屯田移民;(五)撤退察(哈尔)省境内国民党党部。《中华民国实录》第2卷《内战烽烟》,第1805页。
《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的签订,实际上把包括北平、天津在内的河北和察哈尔两个省的大部分主权奉送给了日本侵略者,进而助长了日本吞并整个华北乃至灭亡中国的侵略气焰。
在《何梅协定》签订之前,于学忠于6月13日就奉命率第五十一军离开保定,开进潼关。后又前往甘肃天水,就任川陕甘边区“剿匪”总司令,此后,11月1日,国民政府又委任于学忠为甘肃省政府主席。
在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开进潼关后,担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武昌行营主任的陆军一级上将张学良奉蒋介石之命,于7月22日由武昌飞抵西安,视察陕西和西北驻军。27日,在张学良的主持下,西安绥靖公署主任兼第十七路军总指挥杨虎城、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军长于学忠、东北军第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第四十军军长庞炳勋、陕北“剿匪”前敌总指挥孙楚、第八十四师师长高桂滋、第三十八军军长孙蔚如、第七军军长兼第四十二师师长冯钦哉、新编第一军军长邓宝珊、军分会驻陕北参谋团主任毛侃等召开会议。第八十六师副师长李藩侯代表师长井岳秀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对陕北红军实行碉堡政策和“稳扎稳攻”的办法进行“围剿”。31日,张学良由西安飞返武昌。
随着红二十五军长征进入西北革命根据地和中央红军主力北上陕甘,蒋介石决定将东北军主力调入陕甘,进行“围剿”。9月13日,张学良乘飞机由武昌来到西安。而东北军除万福麟的第五十三军主力留驻北平外,其余第五十七军(军长董英斌)、第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骑兵军(军长何柱国)及独立第一?五师(师长刘多荃)、独立第一一五师(师长熊正平),于9月先后开进西北地区。
10月2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特派蒋中正兼西北‘剿匪’总司令,张学良兼副司令。此令。” ②陈元方、史础良编著:《西安事变与第二次国共合作》,长城出版社、陕西旅游出版社1986年11月第1版,第68页。
10月3日出版的上海《中华日报》以《彻底肃清“匪患”,将在西安设立西北“剿匪”总司令部,俟组织就绪,蒋委员长亲往巡视,将来由张学良常驻指挥一切》为题刊登了西北“剿匪”总司令部成立的命令及有关消息报道。报道说:“总司令部兵站处业已开始筹备,俟正式命令发表后可宣告成立。”②。
西北“剿总”除指挥东北军以外,还节制杨虎城的第十七路军、马鸿逵的第十五路军、朱绍良的第三路军及青海马步芳部,总兵力约在30万人左右。其辖区是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个省。
至此,东北军主力部队被推上了西北“剿共”战场。
红十五军团连战连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