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交割是指证券的买卖双方在完成交易后履行的钱货两清手续。最早的股票交易与其他商品交易一样,采取实物交易方式,即买入股票的一方需付出货币而得到股票,卖出股票的一方则要让出股票而得到货币。因为股票是一种权益性证券,在交易时一般都要办理过户手续,即在实物股票的背面登记股票所有人的姓名。这种手续也称背书。这种当面买卖,钱货两清,并进行登记的交易,就是最早的股票实物交割。
如今的证券市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化、信用化交易取代了传统的场内实物化交易,投资人买卖股票并不需要双方直接见面,只需要通过网络系统进行交易,至于股票卖给谁,买谁的股票,以及有没有拿到股票实物,投资人并不关心,也没有必要关心,股票的交易完全是一种网上虚拟交易。但不管怎样改革,股票交易的手续不能省略,投资人的买卖清算交割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结算公司集中统一处理,委托人只要利用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或成交回报显示系统进行查询,即可知道自己的委托成交情况。当然股市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由于股价异常波动、机器故障等造成的当日成交无效,所以法定的成交结果应以次日的交割单为准。交割单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成交日期及具体成交时间;
成交数量;
证券名称;
受委托的证券营业部名称;
成交价格和数量;
过户费、佣金、印花税;
交割日期。
在股市中,交割单是股权的凭证,也是营业部与投资人之间的责任凭证,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