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做任何事情总要给自己找个理由,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决心起兵反明,为自己找了七个理由,即“射天之志”的七大恨:
第一恨:我的父亲、祖父在明朝的边疆安分守己,从不做违法的事情,从来都不曾对边疆有过一草一木的骚扰,你们却故意在边疆挑衅生事,杀了我的父亲、祖父,此仇不可不报。
第二恨:明朝虽杀害了我父亲和祖父,但我们仍以和为贵,希望保持和平状态,我们竖立了石碑,上面刻着:“无论是满人,还是汉人,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许越过明朝与后金(即努尔哈赤所建政权)共同划定的边界。如果有敢越界者,发现的人,有权把他杀了。如果发现的人不杀他,那么发现的人也有罪,可是明朝却违反盟约,派兵越过边界帮助叶赫部(努尔哈赤的死敌)。”
第三恨:明朝每年都有人越过边界到我后金的土地上掠夺财物,我们依照盟约,把越境的人杀了,这本是理所应当的事,可明朝却责怪我杀错了人,把我们的使者扣押,威胁我献出10名满族人到边境杀掉,来祭奠被杀的明朝人,明朝这是仗势欺人。
第四恨:我与叶赫部的女子东哥本有婚约,但明军介入此事,让东哥转嫁给了蒙古,此乃是不共戴天的夺妻之恨。
第五恨:柴河、三贫、抚安三个地方,是我们满洲人世代生息的地方,如今明军却把我们的人民从那里赶走,强夺他们辛苦一年种下的粮食。
第六恨:我们与叶赫不合,是因为叶赫不义,我们攻打叶赫是替天行道,而明朝却听信叶赫的一派胡言,派使者用肮脏的话来侮辱我,这是对我们国家尊严的挑衅。
第七恨:哈达也是我们的敌人之一,因为从前他帮助叶赫攻打过我们,后来在上天的帮助下,我们打败了哈达部,但明朝却干涉我们国家的内政,威逼我把哈达部的人放了。结果,他们又回到了叶赫部的身边。这是什么样的道理呀!有在战争中被杀的人死而复活的吗?有将敌人抓住又放了的吗?明军故意偏袒叶赫,压制我们。
这“七大恨”字字血泪,有个人的杀父夺妻之恨,也有国家的受辱之耻,激起了满人的反抗明朝民族压迫的心理,也成为努尔哈赤的第一个政治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