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红利再投资方式,以基金持有人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基金持有人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红利。
(2)同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另外,国家规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