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也称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其权利和义务主要是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来规定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持有人享有如下权利:
(1)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
(2)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或者转让基金单位。
(5)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持有人的义务有:
(1)遵守基金契约。
(2)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