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报中,基民最关心的便是基金在上一年的业绩表现。一般来说,对基金业绩报告的分析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基金的成立时间。
一般基金公布年报的计算期间为年初1月1日至年末12月31日一个会计年度的时间;而对于会计年度内成立的基金,其计算期间为基金发行之日起至年末12月31日。
(2)注意“加权”增长率与实际增长率。
一些基金是在年度中挂牌上市的,市场运作时间并未达到一年。为了消除在运作时间上的无可比性,许多基金通常采用加权的方法计算增长率,计算公式为:
(加权)增长率Xi=\[(期末单位净值—期初单位净值)×(365天/本年度基金实际成立天数)\]/期初单位净值
但加权增长率并非实际增长率,而只是一个估计增长值。投资者应清楚,采用加权的方法,不一定真正代表基金的实际增长率。
在基金的年度报告中,有许多基金只表明了加权增长率,而未表明实际增长率,投资者可以通过还原的方法——摊薄算法来了解,即:
(实际)增长率Xi=(加权)增长率×年度基金实际成立天数/365天
(3)注意与银行利率、同期大盘指数(同期平均收益)相比。
在业绩报告中,通常会有基金净值增长率与银行利率以及和同期大盘指数增长的比较。若基金增长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存款利率,投资者宁愿选择存款而非投资该基金,因基金的风险相对较大。至于净值增长率与同期大盘指数的比较,只能对投资者起一个借鉴作用,尤其对于收入型和均衡型基金来说,投资者更看重的是绝对的价值增值,而非相对于市场指数的比较。
(4)撇除基金优惠政策评估基金业绩。
在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基金享受诸如“基金在配售新股方面所享受的优惠”等各种政策上的优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国家政策的扶持。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来自各方面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从长远看,基金这部分政策收入将可能很小。一般在年度业绩中,都会将配售新股对净值的贡献率扣除而得出实际增长率,这样才会较真实的反映基金经理人的实际经营水平,也可以对基金的未来业绩做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