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小组深感责任重大,态度变得格外审慎。他们分析有些工程大大突破概算,首要原因是前期工作不充分,特别是地质情况未搞清,挖开基础后发现地质有重大缺陷,因而大大增加了工程量。三峡工程坝址的地质情况较好,并经过长期勘探,这是它的有利条件。在论证中提出的库岸滑坡和诱发地震问题,都已由地质地震专家组作出了明确一致的结论。但三峡工程毕竟规模巨大,将来设计施工中总会有些未能预见的因素。因此,论证组认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和投资计算必须留有适当余地。除枢纽工程外,三峡工程的总投资还包括移民安置和输电工程两大部分,都请有关专家进行了详细的复核。最后,论证小组对三峡工程静态投资的概算为:按1990年价格计算,三峡工程的总投资为570亿元,其中枢纽工程298亿元,移民安置185亿元,输电工程87亿元。工程的工期分为三个阶段:施工预备期3年,从主体工程开工到第一批机组发电9年,以后陆续安装电机直到全部完工预计为6年。
论证中主要的分歧是在动态投资的计算上。以静态投资为基础,各个建设项目都要考虑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计算资金的总需求量,即动态投资。根据国家计委认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三峡工程如在近期开始施工准备,其资金总需求量约为1500亿元,其中在发电前需要的资金约为600亿元,开始发电后的资金,可逐步由工程本身和葛洲坝的收入支付,在全部工程完成后的第二年即可偿还全部贷款的本息。由于假定的贷款利息特别是通货膨胀率的不同,也可算出差距几倍的动态投资。对此,论证组请权威部门的经济金融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们认为,三峡工程的贷款利息是在建设后期即开始发电后,用自己的收入来偿还,而不是用投资的钱来偿还,因此,不是实际的资金需求。由于三峡工程有投入,也有产出,投入的物价涨价,产出的电价也上涨,所以,作经济评价时,可以不计物价因素。
在论证中发现:由于长江三峡的年均水量达4500亿立米,建坝后可转化为高达840亿千瓦小时的年均电量,比其他江河上同样水头的水电站(一般年均水量几百亿立米,年均电量几十亿千瓦小时),有很大的优越条件。因此,单位千瓦的造价相对不高。
论证组认为,三峡工程的建设是符合目前国民经济水平的。这可从三峡的主要产出指标――发电能力来考察。现在建议的三峡装机容量为1768万千瓦。50年代末期,我国全国的电力容量还不到1000万千瓦;60年代末期也仅2000万千瓦;70年代末期发展到6000多万千瓦;到80年代末期已达1.2亿千瓦以上,预计到本世纪末将达到2.4亿千瓦以上。现在全国每年投产的发电能力超过1000万千瓦,每年的电力投资超过300亿元。即使不建三峡工程,华中和华东也必须建设其他电站;即使将三峡工程的全部投资纳入电力投资,它占全国电力投资的比重也将不超过当年的葛洲坝建设。
防止移民安置对生态与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论证中,以中国生态学会的已故理事长马士骏为组长的生态与环境专家组,集合了各方面专家学者,经过详细调查和充分讨论,提出了综合评价和相应对策。1992年,中科院环境评价部和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共同编制了三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国家环保局终审通过。
专家组指出:三峡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安置的移民达100多万,其中一半是城镇居民,一半是农村居民。对城镇居民,迁移城镇一般不改变他们的原有生产条件。对农村居民,由于水库淹没耕地36万亩(其中水田11万亩)和柑橘地7.5万亩,必须重新安排生产条件。农村移民和被淹的土地,分散在库区周边2000公里的19个县市的范围,每个县市淹没土地的比重不大,没有一个乡全淹,这是有利的方面。但同时应看到,这个地区是我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过去的乱垦滥伐已使生态环境十分严峻。如果对移民安置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领导,必将加重乱垦滥伐,使生态与环境更加恶化。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利用移民安置的大量投入,进行合乎科学的统一规划并加强领导,这对本地区的环境改造和人民的脱贫致富,也是最好的转机。因此,移民安置对于这个地区,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当地的广大干部群众,翘首仰望三峡工程,是可以理解的。
基于上述理由,论证组完全接受了专家组的建议,明确要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目标,对库区进行改造和重建,改变过去对移民安置的一次性补偿的办法,采取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即为移民全面安排生产和生活条件,并为库区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要做好库区的园土规划,将城乡建设、移民工程、资源开发与环境整治等纳入总体规划,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把库区作为一个复合的自然――社会环境系统,制定出多目标、多功能的综合开发方案。制定和实施综合规划都要吸收生态与环境专家参加,并建议长江流域生态与环境的监测系统,进行跟踪监测,以便及时做出科学预断和采取对策。
推进长江上游的水土保持
1986年开始论证后不久,不少同志对长江的泥沙问题特别担心,认为长江上游的水土流失在加重,长江的泥沙在增加,有变成第二条黄河的危险。在此情况下修建三峡水库有无淤死的可能?
对此,论证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认为,长江上游不少地方,由于乱垦滥伐水土流失确在加重。由于长江上游的地质和气候有所不同,水土流失的后果也有所不同。黄河流域主要为黄土高原,暴雨冲蚀的土壤颗粒很细,几乎全部随沟壑和支流洪水进入干流。因此,黄河在三门峡处虽然年均水量仅400多亿立米,但年均输沙量却达16亿吨。长江上游主要为岩石山区,表层土壤被冲洗后,其余的冲洗物为岩石,颗粒较粗,大部分堆积在山沟和支流,只有小部分进入干流。因此,长江宜昌的年均水量为黄河三门峡的10倍(4500亿立米),而年均沙量仅为三分之一(5亿多吨)。对于三峡的泥沙问题,由于积累了黄河三门峡改建和长江葛洲坝设计的经验,并经水利、交通、教育三个系统的泥沙研究单位制作多个模型互相验证,专家们一致认为可以长期维持水库的寿命并保证航运。但是,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对当地人民的危害确需十分重视,在某种意义上,它比黄河的危害更大。因为长江岩石山区的表层土壤很薄,不像黄土高原有深厚的土层,岩石山区的表层土壤一旦流失,当地人民就失去农业生产条件,其后果十分严重。
根据以上认识,原水利电力部于1987年向国务院提出报告,认为不论建或不建三峡工程,长江上游的水土保持都应及早加强,建议与黄河上、中游的水土保持同等重视。国务院批准了这一报告,并于1988年成立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将金沙江、嘉陵江和乌江上游的水土流失严重区以及三峡两岸,列入国家重点扶持计划。此外,国务院还批准了在长江上游建设防护林体系。
抓紧支流水库的建设
在论证中,不少专家认为,鉴于三峡水库规模太大,建议先在长江各支流上兴建水库,以控制洪水,开发水利。
在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工程的论证中,对长江各主要支流的水库都作了研究,认为干流水库和支流水库都是长江治理开发的组成部分,各有所用,应该相互补充,不能互相替代。各支流水库对控制当地洪水灾害和开发当地水利,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峡水库的作用,首先是控制各支流水库所不能控制的30万平方公里面积的暴雨区,并开发干流的水能和航运资源。在研究三峡工程可行性时,一定要注意防止重干轻支的倾向。
基于这个认识,在论证过程中,对建设条件成熟的支流水库,都予积极支持。从1986年至今,陆续开工建设的大型支流水库有:江西省赣江的万安,湖北省清江的隔河岩,湖南省沅水的五强溪,贵州省乌江的东风,甘肃省白龙江(嘉陵江支流)的宝珠寺,四川省大渡河的二滩等。正在编制和审批可行性报告的有:四川省岷江的紫坪铺、嘉陵江的合川,湖南省澧水的江垭等。
各种不同意见的争论推动了对三峡认识的深入。
钱正英恳谈内情
1992年,曾任水电部副部长、部长长达36年之久,又多年主管三峡工程筹备与论证工作的钱正英向记者披露了三峡工程重新论证的内情。
“要说三峡工程的论证已有几十年历史,光长办提供的各种水位方案的论证报告就不下十几份,但总是难以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这就迫使我们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使论证工作更科学、更有说服力?宋健同志曾经介绍过当年研制‘两弹’的经验。开始时,争论也很厉害,后来聂帅定下一条:专家不越位,搞什么的就研究什么。按照这一原则,成立专家委员会,定下专题,由各方面专家根据专题进行专门研究。三峡工程与‘两弹’一样,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看来也应这样办。根据这个经验,我们曾经设想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请地位超脱、深孚众望的大科学家如钱学森这样的人出任专家委员会主任。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这一设想落空了。牵头组织论证的任务最后还是落在了水电部的头上。不过,‘专家不越位’,分专题进行研究的思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
“这次重新论证建立了分三个层次进行论证和决策的程序。先由水电部牵头广泛组织各方面专家重新论证,重新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由国务院组织更高层次的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报国务院和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最后一个层次: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为沟通这三个层次,专设一个协调小组,随时向人大和政协的常委会通报情况。”
重新编制可行性报告
1988年11月,论证工作全部结束。14个专家组提出各自论证报告。1989年9月,在重新论证的基础上,编写了三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重新提出的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总的结论是:三峡工程对四化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
对三峡工程的建设方案,可行性报告推荐采用“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方案。大坝坝顶高程为185米,一次建成,备期运行水位为156米,最终正常蓄水位为175米,水库总库容39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水电站装机总容量1768万千瓦,年发电量840亿千瓦小时,移民不间断迁移,20年移完。大坝坝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施工总工期18年,第12年第一批机组发电。工程静态总投资共571亿元(按1990年价格计算)。
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必要性,推荐方案认为三峡工程效益巨大:
第一,可以控制长江上游洪水,减免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洪水灾害,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二,为华中、华东及川东地区提供大量的电力,可有效地缓和这些地区能源供应长期紧张的矛盾。
第三,使宜昌至重庆间航运条件显著改善,为万吨级船队直达重庆创造条件。
关于工程的技术可行性,推荐方案认为三峡工程基本资料充分可靠,前期工作相当充分,工程建设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已有明确结论,技术上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移民和生态环境,是兴建三峡工程中的最关键和最困难的问题。论证结论认为,移民安置任务艰巨,但有解决途径,工程越早建对移民工作越有利。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既有有利影响,也有不利影响,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重视,认真对待。
关于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兴建时机,论证结论认为,投资计算的基础是可靠的,三峡工程的经济性是优越的,通过多渠道集资,我国现阶段国力是可以承担的。
国务院的审查
1990年7月,国务院在听取了重新论证的情况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由当时的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任主任,王丙乾、宋健、陈俊生三位国务委员任副主任,委员中包括三峡工程涉及的各部部长及科学院、社会科学院的负责人共21人。
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工作,采取先分十个专题进行预审,然后再由审查委员会集中审查的办法,明确要认真地研究各方面提出的一些疑点、难点和不同意的意见,并作为这次审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力求使审查得出客观、科学、公正的结论。十个预审组共聘请了163位专家,其中过去未参加过三峡工程论证工作的占62%,现任各有关部门行政、技术职务的占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