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报案人反被拘留纪凯夫案惊全国
“纪凯夫既不在现场,拘留他到底有什么根据?”“盗案的可能性很小,政治陷害的可能性大。”毛主席仍不放心,又打电报正式指示中南局。
报案人纪凯夫反被拘留
1952年4月15日上午10时,李之琏正在宿舍同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侯政同志谈话,这时,钱瑛――中南局组织部副部长、中南局纪委副书记领着市二医院团支部书记兼保卫委员孙麦龄走过来,很有气地说:
“你听听武汉市二医院发生的件怪事,看看怎样处理。”
孙麦龄介绍了案情:在4月12日下午6时下班后,医院职工有的回家,有的到食堂去吃饭。这时医院发现总务科的存款被盗。保险柜被打开,将现款1200多万元人民币(旧币)取出,有些钱遗落在走廊上和院长、监委办公室的地上。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地上散落的钞票后,追寻到办公室外面的阳台,看到旁边的电线磁头上挂着一个花布包,并发现医院监委、党支部书记王清在阳台上站着。工作人员纪凯夫、杨世民等向王清报告此事并取下花布包打开一看,里面包的也是钞票。经检查,包以及地上的钞票同保险柜的存款数目相符。王清即吩咐纪凯夫等把地上的钱捡起,把花布包拿到室内,纪凯夫还打电话报告公安四分局来人查案。四分局来人后作了多方询问和了解。到底谁偷的钱?看法很不一致,因钱未丢失,未即作处理。14日深夜,公安四分局把纪凯夫(医院文书、青年团员)拘留。孙麦龄认为在盗案发生时,纪凯夫并不在现场,是盗案发生后才从食堂上楼来,才积极追查盗款,并报告公安分局的。因此他认为拘留纪凯夫是无道理的。特向中南局纪委反映此事。他说钱瑛大姐听了感到奇怪,叫他详细向李之琏来汇报,看怎么办。
市公安局侯政副局长听完孙麦龄的情况介绍后,表示此案还没反映到市局来。他说回去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并表示基层办案有时简单、生硬些,但完全以假乱真的案子则很少见。这样表示后他先退走了。李之琏对孙麦龄继续询问一些情况。李之琏问:
“纪凯夫既不在现场,拘留他到底有什么根据?”
“认为他历史上有政治问题,还说他本人在盗案发生后,追查盗款人表现特别积极并敢于怀疑监委王清偷钱。”
“还有什么事实根据?”李之琏问。
“他的哥哥叫纪憨,听说曾是国民党特务,他本人发现盗案后,到总务科检查了保险柜,积极打电话向公安局报案,叫人监视王清的行动,有人认为他这些行为都是别有用心的‘贼喊捉贼’的惯伎。”
“拘留纪凯夫是公安局的决定还是什么人的意见?”
“怀疑纪凯夫是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同王清商量的,我当时在场,提出不同意见他们也不考虑。公安四分局很怀疑王清,但宋瑛表示她担保无问题。”
“纪凯夫平时工作表现怎样?”李之琏问。
“一直表现不错。名义上他是文书,但什么都干,很积极,是青年团员,在解放前同党的地下组织有联系。他在重庆时曾在顾执中为校长的民治新闻学校夜校读书,教育长是陈翰伯;发行过中国学生导报,这是地下党杜子才等办的。王清本来对纪凯夫很信任,亲自指定他睡在院长、监委办公室,负责医院的保卫工作。盗案发生时,他在食堂吃饭,盗案发生后,纪是第八个来到现场的人。因为是下班以后,他看到现场的混乱情况无人负责,就打电话报告公安四分局,还东查西看,同医生史灵慧等发现在办公室外的阳台旁挂着一个花布包,并看到王清在那里站着而且满头大汗。他们向王清报告丢了钱,把花布包拿到室内打开,包的也是钞票。王清吩咐人们把花布包的钞票和地上散落的钱赶快收起来。而这个办公室的门是锁着的,没有钥匙的人是进不来的。钱包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挂到阳台上来的?这是个关键问题。”
从孙麦龄的介绍看来,李之琏认为,纪凯夫作为一个青年团员,发现公款被盗,无人主持追查破案,主动报告公安机关和积极组织本院人员追查和做善后工作,这种态度是正常的。同时他发现监委王清在这个紧张的时刻的不正常表现,而对他产生怀疑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能以此作为纪凯夫盗款的根据。
再从时间上说,下班以后,监委王清既不在室内办公,又不回家吃饭,而在阳台上站着,在他身旁挂着一个花布包,别人在室内一看就可以发现,他站在跟前却看不到,这是不好解释的,是不正常的。而这个钱包如果是在下班以前有人挂在这里的,办公室的其他人员都会看到这个挂包的人;如果是下班以后有人挂在这里,那么王清应该看到是谁挂的。同时,下班以后办公室门是锁着的,没有钥匙的进不来;而王清站在阳台上,办公室的门却锁着。纪凯夫等打开门,看到阳台上有人,过去看时原来是王清;而这时在室外走廊上已是人声嘈杂,下午6点以后,天气还不太热,而王清见来人满头大汗,如果不是有意外的刺激,又何至于这样紧张?
从这种种矛盾情况看来,纪凯夫对王清产生怀疑并不是无中生有的。他告诉别人注意王清的行动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只是根据他对追查盗案很积极和家庭或历史上有什么问题,不能作为他有盗款嫌疑的根据。
“王清到底是怎样个人?”李之琏问孙麦龄。
“是部队转业干部。从市检察院调来,时间还不长。有人说他曾在部队担任过团政委。来院后,使人感到他在物质生活方面要求较高。例如他家中想要套沙发,全院都没有,不好解决,他很不愉快。有次他到妓院去逛,被公安局查到,经医院证明后才放回来。这些,在我看来,同大多数解放区来的老干部不相同。”
“在盗案发生后第二天,即4月13日早晨,医院职工在医院大门前的三角花园练习打腰鼓时,发现了一把开保险柜的钥匙。地点恰恰是在盗款发生的当时王清独自站立的阳台的下面不远的地方。而这把钥匙经查对正是盗款者伪造的那一把。因此,人们怀疑是否盗款人怕被发现,遂将盗款用的钥匙顺手丢到医院外的花草地上,以消灭物证。这样,人们更怀疑王清。盗款用的花布包皮,经洗衣工认证,记得是王清家的衣物,曾送医院洗衣房洗过。”
孙麦龄还介绍说,盗款发生的过程很短,约在下午6时以后到6时30分之间,这时人们还在楼下食堂吃饭,二楼活动的人很少。院长、监委办公室和总务科(会计室)都在二楼,只隔一段走廊。人们分析,从会计室把款偷出来,怕被人发现,拿到院长、监委办公室隐蔽一下是很容易的。从现场发现的钞票遗落的方向也正是这一条线。而院长、监委办公室下班后无人时,门都锁着,不是办公室的人没有钥匙是进不去的。
“因此,在办公室阳台上发现王清和钱包,有人说‘这是人、赃俱获’。所以人们认为王清的嫌疑是很大的。”孙麦龄又补充说。
听到这里,李之琏更觉奇怪,既然王清有这样重大的嫌疑,又为什么拘留纪凯夫?我又提出这问题。
“那是宋瑛的主意。我已经说过了。是她和王清商量的,我也在场,我不同意她的看法,宋瑛还对我很不满。”
“她对纪凯夫为什么这样肯定?”我问。
“在去年10月,有人揭发宋瑛在任第一医院院长时的问题,信是寄给中央的,中央批回来查处。宋瑛把二院的纪凯夫、王守正、马骏三人找到卫生局。追查是否他们所寄,并对证笔迹。纪凯夫等很反感,觉得人权受到侵犯。实际上并不是他们所写,因而纪凯夫就控告宋瑛侵犯人权,所以宋瑛对纪凯夫是早有成见的。”
“大家对此案又有什么反映呢?”李之琏继续问孙麦龄。
“一般人虽对王清怀疑,但公开不敢讲。因为他是党政领导,私下有很多议论。比如说偷钱用的包袱皮是王清家的,就是洗衣工友提出来的。还有的医生在盗案发生之前几分钟就看到王清在他的门口探望;发现走廊上有散落的钞票时,又有人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进了院长、监委办公室,有人也猜测就是王清。”
“对纪凯夫人们并没有什么怀疑。因为在盗款案发生时,他在食堂带着一个职工的小孩吃饭。他抱着小孩上楼发现走廊上的钞票已是第八个人了。发现院长、监委办公室地上有钞票和王清站立在阳台上和身旁挂着的钱包的,也不是他一个人。”孙麦龄举了几个人的名字,还画了现场的详细平面图并标出距离。他在说明现场情况时,还介绍了公安四分局带警犬来侦察,从钱包中发现的一个皮带圈由警犬嗅过后,它走到王清身边时狂叫不走。而公安局的同志将现场五个人的皮带解下来检查,恰恰王清的皮带上缺一小圈,并从皮带圈的颜色、宽度和皮质等方面相比较,都和王清的皮带相符。但由于王清是医院的领导人,公安四分局没有当场宣布侦察结果。
而纪凯夫对王清的怀疑则报告了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兼保卫委员孙麦龄并提请他注意王清的行动。
孙麦龄说,从现场来看,怀疑纪凯夫的人不多,他的被捕出人意料。因为是在“镇反”运动中,也没有人敢说什么了。他认为,从盗款的现场看,王清的嫌疑最大,而纪凯夫则和盗案现场无关。如果是他指使别人盗款,那么被指使者又是谁?逮捕纪凯夫无事实根据,也无道理。
李之琏听了孙麦龄这些反映的分析,感到他讲的有道理。但还需要从多方面去验证和作进一步的调查才能肯定下来。饭后李之琏同四区委书记苏苇在电话上联系后,即同孙麦龄一起去中共武汉市四区委。
区委于晚7时召开了会议。由书记苏苇主持,武汉市纪委的纪律检查处长王世勋、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公安四分局负责人和区委有关同志都参加了。苏苇讲了开会的目的,即请孙麦龄介绍二医院盗案的发生及处理经过。他仔细讲了他所了解的情况和对纪凯夫、王清两人嫌疑的分析以及他自己的看法。公安四分局的同志汇报了对此案调查的情况同孙麦龄所讲是一致的。并认为不需要拘留纪凯夫。区委领导人多次启发与会者发表意见。人们都表示,从孙麦龄所介绍的情况看来,拘留纪凯夫的确根据不足,所说家庭问题、本人历史问题等等都是虚的,它同现场的盗窃活动都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王清的疑点和王清的行为则都是现场的表现。因此只拘留纪凯夫而对王清不加审查则不应该。要把问题进一步弄清楚,还需大量的工作,把所有疑点进一步查实,才能定性。
会议最后决定,由孙麦龄将纪凯夫保释。
是王清盗窃案,还是纪凯夫阴谋陷害案
宋瑛不同意四区委和四分局释放纪凯夫,但又不在区委会上表示不同意见。会后她向副市长周季方去报告。周季方是参加过红军长征的老同志,是市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人。宋瑛对处理此案有意见找主管的领导人去反映,当然是合理的。但有意见,为什么在区委会上征求意见时不肯讲?而区委的处置并没有否定纪凯夫的可疑点,只是认为作为拘留的根据还不充分,而且同对王清的处置相比较就显得太不公正了。保释纪凯夫并不是就此结案,而是继续侦察,求得根据更确实后再作处理,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宋瑛向周季方的报告,完全不介绍区委会讨论的全面情况,也不分析王清的疑点和纪凯夫的疑点在同现场的关系上有何不同。她只肯定地向周季方报告说:“……很显然是纪凯夫陷害王清的。纪一贯在医院表现不好,有政治问题并同院里两个坏分子勾结在一起,总务科被公安局捉走的一个人同纪关系甚密……第四区委相信有政治问题的纪凯夫,不相信老党员王清,说是王清偷的钱,硬要四分局把纪放了,他已一天不到医院,家里也不见人,晚12点以后还未回家,恐怕逃走出事……公安四分局怀疑纪凯夫盗款,将其扣押,后由中南局组织部秘书李之琏责令孙麦龄一同去四分局,保释纪凯夫。公安四分局不同意放,但后来还是放了……纪凯夫的社会关系很复杂,其哥哥纪憨政治上有严重问题。他们两人住在医院外,又不易监视,怕他跑了。”等等。
周季方听了宋瑛的这种报告,不分析、不研究,轻信其真,立即找公安局长朱涤新。因朱不在,即直接找了社会处长田光来,下令把纪凯夫再次关押。
4月17日,纪凯夫第二次被捕。当天晚7时,四区委原定召开各有关方面的会议讨论此案的下一步工作。大家到会后,知道纪凯夫又被拘留,而且是副市长直接下令,并宣布此事区委不要再管,由市里直接处理。区委就不好再做什么了。
中共武汉市文化教育党组第二天开会时,批准了副市长周季方的这种做法。党组书记、市长吴德峰同志也积极支持副市长。他当时毫不怀疑王清,只怀疑纪凯夫。当然这和宋瑛的反映有关。中共武汉市委对这种做法也无条件地同意,并于4月30日,在市委书记张平化同志主持下召开会议,肯定市府的处置是正确的。张平化说:
“……照目前情况看,盗案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主要便是钥匙问题,王清配钥匙的可能是很小的……说是盗窃,为什么不从总务科处下楼,经过走廊易可(被)发现。因此,由公安局处理此案,一切材料交公安局。”
他这意思是说,这不是个盗案,说王清偷钱是不可能的。这是个政治陷害案。他们认为,查处此案主要是从政治上追究反革命线索,现场情况并不重要。
由于意见分歧,形成尖锐的对立。这些不同意见,又经过直接和间接的各种渠道很快传到王清本人耳中。于是就更形成了此案的复杂性。
纪凯夫在公安局被关押,就一直从政治上被追究,昼夜逼供,失去了被告人正常的提出证人、证物的申诉权利。
王清从此更看到有机可乘,在市卫生局一些人的鼓动和帮助下就向中央、中南局和市委写信,控告李之琏和市纪委的王世勋等“包庇特务(纪凯夫),陷害老干部(他本人)”,要求组织上查处我们对此案的错误态度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