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寒微骨,翻作面面心。
自从遭点染,抛掷到如今。
这首语意双关的《骰子》诗,见于关汉卿的杂剧《谢天香》。在戏文中,汴梁名妓谢天香以骰子自喻,哀婉地述说了自己不幸沦落风尘的凄苦身世和无可奈何的心情。
确实,自从骰子这个小小的精灵问世之后,就被人抛掷至今,而这些一抛一掷,又不知给人们带来了多少欢乐与苦恼,喜悦与悲伤!
在中国赌博文化之中,骰子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位置。大部分博戏都是“悬于投”,也就是靠掷骰子来决定胜负输赢。前面谈过的六博是悬于六箸和二茕(琼),樗蒲则悬于五木。箸、茕、五木都是骰子,是特殊形状的骰子。本文要谈的骰子,是现在流行于世的正方体骰子,它的六个面上分别镂刻着从一(称为幺)到六的圆点,其中幺和四是红色的,其余为黑色。它对唐以下中国社会的赌博风俗、游戏风俗所产生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至今仍然如此。
唐代以前,骰子称做投子。由于多以玉、石等材料制成,又称为“明琼”。唐以下的骰子普遍改用兽骨、角制作,于是人们改“投”为“骰”,音仍其旧(!u)。又因为它面上镂刻的圆点分别着赤、黑二色,故也称为“色子”。至今一般人仍将“骰子”读做“色子”,大概就因为这个原故(注:这种读法,不仅流行于人们口中,还见于建国后的字典,详见《新华字典》1971年修订重排本第433页“骰”字条)。对于这种现象,另有一种解释,认为骰读为,不是“色”字,而是“盨”字。《广雅》云:“盨,箸也,今名骰子,博以五木为盨。”无论如何,这两种读音都与骰子的外观或作用有着密切的联系。
此外,骰子还有许多别名,如浮图、浑花、穴骼、撒家、惺惺二十一、挫角媒人等十余种。这些名称,或从其形态,或取意于用途,有的则包含了一个典故。如“惺惺二十一”,是因为骰子每两个相对面上镂刻的点数之和均为七,六面合为二十一点,惺惺者,惺惺相惜之意,以同命运的知己称之,包含了博徒和骰子戏的爱好者们对骰子的“深情”。
骰子并非中国独有,也并非最先出现于中国。在赌博这一风靡全世界的文化现象之中,赌博的形式、道具千奇百怪,不胜枚举,惟独骰子通行各国,其形状古今中外别无二致。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世界赌博文化中的一件奇事。
骰子最早产生于“古代东方”,这是大多数学者的意见。在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印度都曾发现距今四千多年以前的骰子实物。在古代希腊和罗马,骰子赌博游戏曾广泛流行。保留至今的许多古文献、古建筑、墓葬之中也多次发现有关骰子及其游戏的文字记载和图案等。
相比之下,骰子在中国的出现,要晚了许多。迄今为止,在中国发现的最古老的正方体骰子实物,出自浙江余姚的一座东晋墓葬之中,其形状与古埃及、印度、罗马以及现在流行的骰子完全相同,时间大约在公元四至五世纪。流传至今的描述骰子的中国文献,最早的一篇大概要数诗人刘禹锡的短文《观博》,这已经是中唐的事情了。
关于骰子在中国的产生,古代流行的说法是三国曹植创制。如《声谱》云:
魏陈思王制及陆局,置骰子二。
又《潜确类书》云:
樗蒲骰,古人用五子,以木为之。陈思王用两子,以骨为之。
这种说法同前面提到的双陆乃陈思王曹植所创,其实是一回事。换句话说,就是曹植发明了双陆戏,骰子是其主要道具之一,所以骰子的发明权也属于这位风流王子。既然我们在前文已经基本否定了双陆为曹植所创,那么,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顺理成章地认为曹植发明骰子是附会之说。
但是,将双陆和骰子同时附会于曹植这样一种巧合,却可以说明这样一种可能,即二者都是在曹魏时出现于中原社会的。既然骰子确实是双陆的道具之一,那么,在其他更有说服力的材料被发现之前,我们只能做如下的推论,即骰子是作为双陆的道具大约于三国时期由西域传入中国的。
在魏晋南北朝的几百年间,由于樗蒲广泛流行,骰子几乎默默无闻。及至隋唐时期,随着双陆的盛行,骰子也像五木之于樗蒲那样从双陆之中游离出来。由于它本身的排列组合较之五木远为复杂而有趣,于是掷骰子很快取代掷五木,成为此后一千余年之中最为流行的赌博方式。在此期间,掷骰子的方式和名称曾有过多种变化,都可以“骰子戏”称之。
唐代的骰子戏,又称“投琼”和“彩战”。琼是六博的投子,投琼是借用古语,所投之物其实是正方体的骰子。彩战的“彩”,来源于骰子上的赤、黑二色,即“以骰为战”之意。从文献记载看,唐代的投琼似乎先流行于上层社会。玄宗时期,后宫中盛行投琼,皇帝和妃嫔宫娥都喜爱此道。据说唐玄宗和杨贵妃就常常投琼为乐,由此还产生了骰子外观的一个重大的变化,即皇帝为骰子“赐绯”的故事。
据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三云:
今骰子于“四”上加红,亦有所本。《言鲭》:唐时投琼,惟“幺”一点加红,余五子皆黑色。明皇与杨妃彩战,将北,惟“四”可解。有一子旋转未定,连叱之,果成“四”。上悦,顾高力士令赐绯。遂相沿至今云。
读者请不要小看这一点颜色上的变化,它大大地丰富了后世各种骰子戏及其由骰子演变的骨牌、纸牌博戏、酒令的内容,详细情况请待后文。
大约从盛唐开始,骰子戏在社会上广泛流行,李白诗云:“六博争雄好彩来,金盘一掷万人开。”(《李太白集》卷十七,《送外甥郑灌从军》)这里所咏便是掷骰子。
从宋元直至明清时代,掷骰子成为各种赌场中最常见的方式。《水浒》第一百四回这样描写道:
台下四十只桌子,都有人围挤着在那里掷骰赌钱……那些掷骰的,在那里呼幺喝六,盓钱的在那里唤字叫背。
民间岁时节令,人们常常聚博为乐,掷骰子是常见的方式之一。宋人范成大有诗云:“酒垆先叠鼓,灯市早投琼。”(《石湖集》卷二十三《上元纪吴中节物》诗)陆游也有诗写道:“呼卢院落争新岁。”注云:“乡俗岁夕聚博,谓之‘试年庚’。”类似的诗句还有很多,无法枚举。可见掷骰子流行之广泛。
早期的骰子戏,一般用两粒骰子,这大概同双陆的制度有关。唐中期以后,广泛流行掷六枚骰子的博戏,一直流行到五代和北宋。唐人李洞有诗云:“六赤重新掷印成。”《宋史·张昭远传》也有:“一掷六齿皆赤”的记载,都是这种习俗的证明。在此之后,社会上还出现过掷三、四、五粒骰子的各种博戏。
一骰具六面,多粒骰子可以组成难以计数的排列组合形式,于是形成后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总的来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即“同色”(又称浑花,全部为一种点数)为贵,驳杂为贱,在同色之中,又以红色为贵。以《除红谱》为例,四枚四点称为“满园春”,又叫“堂印”,为最高之彩。其次为四枚幺,称“满盘星”。以下为四枚六:“混江龙”,四枚三:“雁行儿”,等等。杂色的彩,也以多枚红色者为贵。
上面所说的骰子格,花样过于复杂,一般用于行酒令和其他游戏。在纯粹的赌博场合,计算输赢的是另一种方法。唐宋元明时代的骰子赌博的具体方法已无法详考,但从下面所述的几种清代骰子戏中可以略窥一斑。
清代以至民国时期流行的掷骰戏主要有“赶老羊”、“掷挖窖”和“掷骨牌”几种。
“赶老羊”又叫“掷老羊”,用六枚骰子,每人可掷若干次,直至出现其中三枚点数相同,然后计算其余三子点数之和的大小以决胜负。
“掷挖窖”与“赶老羊”大致相同,也用六粒骰子,只是决定胜负的是三粒同色的骰子,骰彩的贵贱顺序为六、四、幺、三、五、二。如果掷出四色、五色甚至全色的彩,则更胜一筹。
“掷骨牌”是借用了“牌九”规则的赌法。其法可用二至六枚骰子,但不用三枚。如用六枚骰子,须将其中四枚掷成一色,其余的两枚便凑成一张骨牌花色,如两枚六是一张“天牌”,两枚“幺”是一张“地牌”等等,博徒们便以骨牌的贵贱来比大小。用五枚骰子的方法与此相同,只需将其中任何三枚掷成一色,然后比较其余两枚所凑成的骨牌花色。最简单的是掷两粒骰子,只须掷一次,便成一张骨牌,立见输赢,掷四枚骰子每次都可凑成两张骨牌,也就是一副牌九,比较的方法与牌九完全相同。
上面所说的几种掷骰戏在清代普遍流行于下层社会之中,几个赌徒,一副骰子再加一只盆、碗便可进行,赌徒们轮流“坐庄”,机会均等。
另外两种广泛流行于清代社会的骰子戏是“摇摊”和“压宝”。
摇摊是从古代的“意钱”演变而成的。可容多人参加,一般在一张方形赌台上进行。其法有庄家一人,站在赌台上方,其余人在四周下注。进行时,庄家将三粒骰子放在一个有盖的容器(称为“摇缸”)中摇动,待骰子定下后,将所现的点数之和除以四,能整除即为四,有余数的则可能为一、二、三,分属赌台的四个边。余家在庄家摇定之后分别在桌上的四边下注,摇出自己所押的一方,由庄家照押数赔,其余三方则归庄家所有。摇摊看起来很简单,只有四种结果,常常出现某种似乎有规律的点数变化,赌徒们将其称为“摊路”。有些自以为是的人便殚精竭虑去研究这种所谓的规律。其实,现在懂得一点概率的人都知道,每次摇过,下一次每一边的可能性总是四分之一,所谓“摊路”实际上是不可捉摸的。清代大诗人龚自珍,自负聪明,性又嗜赌,尤其喜欢摇摊。他曾在自己的帐顶绘“先天象卦”,来推算“摊路”的规律,自以为深谙其中精要,不幸的却是每博必负,常常因此囊空如洗,一时传为笑柄。
摇摊在清代盛行于江浙和北京的富商大贾之家和赌场。清代社会赌风极盛,当时杭州、扬州等地的盐商和其他巨贾常常举行宴会,宴后必继之以豪赌,场中往往有多种赌法,而摇摊总是吸引最多赌客的地方。
摇摊又叫“压宝”。清代还流行另外一种与它相似的赌博,也叫“压宝”,又叫“骰宝”。骰宝的形式比摇摊要复杂。有庄家一人,派彩(庄家的助手,分配下注者的赌彩)一人。道具有骰盒(又叫宝盒)一只,骰子三粒,赌台或赌摊前有一张画有各种图案的布,供赌博者下注。赌时,庄家先将骰盒中的骰子摇晃后放定,待下注人投注完毕,再把盒子揭开,看三粒骰子开出的样式来决定吃注或赔注。骰宝的输赢方式主要有押“大小”、押“单双”和押点数。根据押中几率的大小,赔注率也有高低,押不中者统统被吃掉。
骰宝从清代直至民国间,在全国很多地方普遍流行,甚至成为一种游乐活动。除了在大小赌场中常年举行之外,岁时节令还有人在集市、街道上开骰宝。每逢此时,赌摊前众头攒动,甚至儿童妇女也可用零花钱下注试试运气,图个彩头。嬉闹喧哗,热闹异常,是那个时代常见的赌博方式。
骰子除了用于单纯的掷骰赌博之外,又是许多博戏如彩选、状元筹、升官图、牌九和麻将的重要道具。它还演变成骨牌(宣和牌)和叶子牌,一直流传至今。唐代以后流行于世的各种博戏,与骰子毫无关系的寥寥无几。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没有骰子便没有中国的博戏。骰子简直可以称为中国的“博戏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