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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处之礼

4.1 建筑是人类创造的最值得自豪的文明成果之一,因而它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文化形态,通常能通过一种代表性的建筑物得到象征性的体现。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各个民族的伟大创造,各个时代的风格情调,都永远铭刻在这些“石头写成的历史”上面。如果说巴黎圣母院的建筑体现着法兰西的精神,那么金字塔则象征着古代尼罗河的文明,华盛顿的白宫则凝练着美利坚的风度,万里长城则标志着中华古代的文明。在同样的意义上,我们要研究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就不能不对中国古代各类不同等级的人的居处状况进行考察。

在中国古代社会,不论建筑的规格式样怎样变化,在帝王与臣民、贵族与庶人之间始终有一条明确的界限,模糊或超过了这条界限,就叫做“越礼逾制”。如西汉成帝尊崇外戚,曾经一日之内封五个舅舅为侯,连同此前就已受封的两个舅舅,共有七个舅舅封侯,世人称之为“七侯”。七侯个个挟权恃势,家家大造宅第,奢侈无度,横行跋扈。一日汉成帝私服微行来到“七侯”之一的成都侯王商家,看到王商不但在自家宅第的花园中开凿了能行船的大池,而且还穿通长安城墙,引来沣水灌池,心中就非常痛恨他逾制越礼,只是碍着太后的面子,才强忍怒火,没有马上发作。后来他又来到曲阳侯王根的宅第,只见他不但模仿皇宫的样式,在园中建起了土山,而且把西边的一座厅堂的台阶涂成了红色,在门上镂刻了青色连环纹饰,类似未央宫的白虎殿,完全模仿了皇宫“赤墀青锁”的仪制。看到这种景况,就连以软弱闻名的这位汉成帝,也实在是忍耐不住了,当时就大发雷霆,并叫人去查汉文帝诛死舅父薄昭的档案,扬言要严办他的这些建筑“越礼逾制”的骄横的舅父们。汉成帝原来是虚张声势,借此警戒一下他这些跋扈的舅舅们,但王氏诸侯却很是害怕,急忙身背斧砧,跪在宫门前向成帝请罪。又如清代乾隆皇帝最宠信的大奸臣和珅,后来被嘉庆帝处死时,一系列的罪状中,有一条就是“所盖楠木房屋,僭侈逾制,隔段式样皆仿宁寿宫制度”。

就礼仪制度而言,各色人等的住宅名称、方位、间架、高度、屋顶、彩饰,各有不同,就是同一组建筑之内,正、倒、厢、耳、门、厅、廊、偏各房,也各有等级秩序,不得次高于主。甚至室内陈设、家具、帐幔、被褥,也都各有等差。谁逾越这些制度,就是违礼、犯法,就要受到刑法制裁。

就住宅的名称而言,只有皇帝的住宅才能称宫,以下人等分别称为府邸、公馆、第、宅、家。不如此称呼,就是违礼。如宋朝有个皇帝远房宗室,名叫赵舜辅,生平最崇拜苏东坡,家里楼阁轩台都从苏东坡诗文中选取词句命名。有一年,他在自家花园里造了一座亭子,因为亭子周围都种满了芍药,就借用苏东坡一首诗中“芍药殿余春”的句意,给这座亭子取了一个“殿春亭”的名,并制了一块横匾挂在亭子上面。他的同事中有个和他有宿怨的人,便借机诬告,将这块匾从左向右倒读,说他家修建了一座“亭春殿”。赵舜辅因此被认为有违礼僭越行为,受到降职处分,调离京师,到衢州做了一名领兵官。其实,殿的本义是高大的堂屋,老百姓衣食尚且难得温饱,自然盖不起高堂大屋,但唐以前的王公贵族经最高统治者允准,可以有殿。自唐以后,除神佛之外,殿就为帝王所专有。赵舜辅的这位同事,利用汉字一字多义这一特点,略施小计,将“殿春亭”读为“亭春殿”,就把“殿后”的“殿”变成了“宫殿”的“殿”,身为人臣的赵舜辅,虽是皇家宗亲,沾了点王气,但毕竟与贵为天子的皇帝相差了无数个等级,却敢盖宫殿,难道不该治罪吗?

4.2 在建筑方位上,为突出尊位,主建筑置于中央地位,位卑者、从属者则列于两旁,从而对称地烘托位尊者。按中国传统方位观念,则居中面南为尊,面东西者次之,面北者最低。在住宅中,尊位是长辈、家长所在的正房或上房;两侧则是晚辈子媳所在的厢房或偏房。皇宫殿宇不但位置方向有规矩,所谓背阴向阳以面南为尊,而且高低形制和图案色彩等都各有差别,并按宫门、殿门南北相应在同一个轴线上,以突出中央尊贵的地位。周礼还规定,天子王城“面朝后市,左祖右社”;朝堂、宫市、太庙、太社,位于皇城四正向,正中间是宫殿。“朝”的主体就是明堂,它是最高统治者按月颁布政令的权威场所,是王权的象征,又是祭祖、祭天的宗教活动场所,是天道的象征,而其中规定的时序政令方位人事,也是“礼”的一种形象的体现方式。“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以隆杀为要”,“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促足以辨贵贱而已”。不仅如此,唐以前的城市,一般居民只能住在里坊——城中城里。“谁家起甲第,朱门大道旁”;“长安十二街,高高朱门开”,只有三品以上的达官贵族的府邸才可以临街开门,一般庶民如此就不合礼法。

在式样上,中国古代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住宅的大小、高低、间数各有不同,皇宫王府一望而知,公侯品官宅第的威仪与排场也不同凡响。就以房屋的高度来说,《礼记·礼器》规定“以高为贵”,具体是“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此后历代相沿,民居不能高于皇居。无怪乎辛亥革命前的北京、西安等古都,除了皇宫外,几乎都是平房。就房屋的数量来说,也各有不同,如西周时,贵族的房屋就有筑于前面供行礼的堂,建于堂后供人居住的室,堂与室之间有过廊,室的左右有互相对称的房。而一般庶人只有房而无堂。唐、明两朝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堪称中国古代房屋数量方面最详明者。唐代统治者为了用严格的礼制规范社会秩序,对王公官吏以至庶人的住宅,门、厅的大小,间数、架数和装饰、色彩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唐六典》卷二三记载:“凡宫室之制,自天子至于庶士各有等差。天子之宫殿皆施重拱藻井,王公诸三品以上九架,五品以上七架,并厅厦两头;六品以下五架。其门舍三品以上五架三间,五品以上得制乌头门。”《新唐书·车服志》也记载“庶人四架,而门皆一间两架”。明朝统治者汇集、继承了前代的建筑传统,制定了更严格的住宅礼仪制度。为了表现帝王的尊严高贵,竭尽全力建造北京故宫,以建筑形式来突出天子至高无上的物化象征,仅宫殿“凡为屋九千九百九十余楹”。亲王府邸则八百余间,郡王室屋数十间而已。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制:公侯所居前厅七间、五架,两厦九架,中堂七间九架,后堂七间七架,门屋三间五架,廊庑庖库从屋不得过五间七架。一品、二品官厅堂五间七架,正门三间五架。三品至五品官厅堂五间七架,正门三间三架。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功臣宅舍之后,留空地十丈,左右皆五丈,不许挪移军民居止,更不许于宅前后左右多占地,构亭馆,开池塘,以资游眺。洪武三十五年(1402)又申明禁制,一品、三品厅堂各七间,六品至九品厅堂梁栋只用粉青饰之。庶民庐舍,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造九五间数,房屋虽至一二十所,随其物力,但不许过三间。

身为人臣者,如果宅第盖得过分华丽,就会引起皇帝的不快,尤其是功臣更容易受猜忌。如唐代宗时,名将马璘在京城兴建府第,仅中堂的建筑费就花了二十万钱。马璘死后,许多人借吊丧之名前去参观。当时身为太子的唐德宗,听到这种情形就很不舒服。因此,他即位后,下诏毁掉这所中堂。马璘的家属为此惧怕不已,上表请求上交所有的园亭,德宗毫不犹豫地准奏,把马璘的家园收做皇家私产,供他做赐宴群臣的场所。与马璘同时的另一位名将马燧,宅第修建的也很是壮观,到他儿子马畅时,也被迫上交朝廷,将自家的家园变成了皇家的奉诚园。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因此,后世一些有远见的大臣对此都较为注意,甚至刻意经营此事。如宋真宗时的宰相李沆,把自家的住宅修建的较为简陋,厅堂前面的庭院刚能容得骑马转身。有人说这样的住宅与身为宰相的李沆的身份相比,显得太狭窄了,但李沆却笑着说:“房子是要传给子孙的。这里作为宰相的厅堂是狭小了点,但对于太祝、奉礼那样的小官来说,已经是够宽大的了。”

4.3 礼仪制度在居处方面的体现,不仅涉及房屋的高低、方位、面积,而且与装饰、造型密不可分。如春秋时礼制规定,修建天子的居室时,椽子应该削平,先粗磨,再细磨,使其光滑发亮;诸侯可以粗磨,大夫只能将椽削平,而不能磨,士则更是只能削削椽头而已。晋国正卿赵武建造住宅时,把房上用的椽子削平后又进行了粗磨,张老看到这种情景后,就批评他僭用诸侯的制度,是“贵而忘义,富而忘礼”,将招致祸乱。赵武听了这番批评后,马上取消了粗磨房椽的工序。后世有关藻井的修建限制,其实就源出于此。藻井大致起源于汉代,它是一种位于殿堂天花中央的正方形、圆形或多边形,凹面上有各种花纹、雕刻和彩画的木制装饰物。汉代时仅用于皇室宫殿的装饰。南北朝时开始延及到寺院殿堂的装饰中。唐代《营缮令》规定:“王公以下,凡有舍屋不得施重拱、藻井。”宋代规定:“凡公宇,栋施瓦兽,门设梐枑。诸州正牙门及城门,并施鸱尾,不得施拒鹊。凡民庶家,不得施重拱、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

建筑彩色的禁限,也是礼仪制度在建筑方面的一种重要体现形式。据《春秋穀梁传·庄公二十三年》记载:“秋,丹桓宫。楹礼:天子诸侯黝垩,大夫苍,士。丹楹,非礼也。”不遵此制,就是违礼。如公元前六七〇年,鲁庄公迎娶齐襄公的小女儿哀姜为夫人,哀姜比庄公小二十多岁,姿色绰约,很受庄公喜爱。但庄公一方面因为自己的父亲鲁桓公是被齐襄公害死的,现在自己却要娶仇人的女儿为夫人,生怕父亲的亡灵责怪他贪色忘义;另一方面,为了在年轻的新夫人面前夸耀自己的能德,博得夫人的欢心,就大肆重新装修了供祀桓公灵位的宗庙。在装修过程中,把本来应该涂黑的柱子都漆成了红色,并在每根椽头上都雕刻了花纹图案。《春秋》三传(《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对同一事件的议论往往各有是非,但却都认为鲁庄公的这一举动,是“非礼也”。此后到清代为止,建筑色彩的礼制规定虽然有所变化,但总的来说还是以黄色为最尊。这可能与黄色和金色接近,是最为明亮耀眼的色彩有关。其下依次为:赤、绿、青、蓝、黑、灰。皇室宫殿一般用金、黄、赤三色为主色,而民居只能以黑、灰、白三色为主色。历朝百姓居所基本上都是灰鸦鸦一片,就是这样原则的体现。尤其是历代政府把礼制所规范的等级行为纳入生活方式,但其实际效应却极为有限,于是又借用法律来保护礼制,将这些规定诉诸法令。如《新唐书·车服志》云:“庶人不得辄施装饰。”《宋史·舆服志》云:“凡民庶家不得以五色纹彩为饰。”《明会典》记载,洪武三十五年申明定制:六品至九品官员以及军民的房屋栋梁,只能用粉青色刷饰。即就是公侯品官彩饰,也有不同制度。明制,亲王府殿饰以青绿点金,廊房饰以青黛;后又允许饰朱红、大青绿,其他居室只饰丹碧。公主府舍“施花样兽脊,梁栋斗拱檐角彩色绘饰,惟不用金”。公侯宅第梁栋、斗拱、檐角用彩色绘饰,门窗、枋柱金漆或黑饰。一品至五品官用青碧绘饰,六品至九品用土黄刷饰。品官房舍中的门窗、户牖不得用丹漆,否则就是违制。至于皇帝宫殿厅廊,当然是“务求壮丽鲜艳”,以强烈的原色反差来表现骄尊无上的高贵。如汉代宫殿里用黑、红两色油漆来漆地,《汉官典职》云:“以丹漆地,或曰丹墀”。墙壁则饰以蛤灰,《周礼·掌蜃》郑注:“饰墙使白之,蜃也。今东莱用蛤,谓之义灰。”墙壁上部露出的横木,往往多以金、珠、宝石装饰,故称之壁带。宫中壁柱多用铜制而涂金,大者粗数围,小者也粗数尺。如此装饰的宫殿,必然金碧辉煌。又如唐代的宫殿,也是“丹墀夜明,金铺摇吹”;柱额、门窗、勾栏为红色,墙壁内外涂白色,绘有红色线脚,拱用红而斗用赭黄,门钉、栏饰、肘叶则用鎏金,造成以红、白两色为主,间以金色的盛妆艳饰效果,以此来显示帝王的非同凡响。

在宅第建筑中,尤以大门的形制最为特别,观瞻所在,花样最多。先说大门的颜色。古代以红色为尊,皇宫连宫殿的石阶都涂成红色,即所谓“丹陛”、“赤墀”。为尊礼大臣,可以赏给“朱户”的荣誉,受赏者可以用朱红漆住宅的大门。发展到后来,“朱门”就成了贵族豪门的标志。大门上的装饰也各不相同。汉代宫殿的大门上都有用金、银制成的龟蛇状的门环。贵族王公家门上有彩画装饰。唐代规定,五品以上官员可做乌头大门。公侯用金漆及兽面锡环的大门,一、二品用绿油兽面摆锡环,三至五品黑油兽面摆锡环,六至九品黑门铁环。清代略异,勋贵人家大门两侧都有石狮。《红楼梦》中黛玉进京,路过宁国府,门前就“蹲着两个大石头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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