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我的故事吗?它绝对比你的故事还要精彩。其实我和你一样,现在叫的都不是我的本姓,沈烨这个名字是义哥给我起的。我十二岁那年,义哥在贫民窟的垃圾堆里捡到了我,那时候的我,正在和几条凶悍的野狗一起抢一个硬邦邦的包子。如果那一天不是刚好被义哥看到,我想我不是被那几条狗咬死,就是早已经饿死了,可以说,我是捡回了一条命。”
沈烨慢慢的转过身,坐下来,点燃了一支烟。李晓芸曾经在顶楼见过他吸烟,她知道他是吸烟的,但是平时却很少看见他吸。不知道为什么,李晓芸的潜意识里是喜欢看他吸烟的。他的手指修长而干净,黑暗中,那一点红红的小火苗雀跃着,映照着他那张儒雅精致的脸。他专注的眼神,低垂的睫毛,以及那双隐藏在烟雾之后乌黑的眼睛,不由得让李晓芸产生了一瞬间的恍惚,让她想起了一个人……
沈烨猛地抬起头,看到李晓芸正失神的看着他,唇边不禁扯出一丝苦笑,“怎么又这副神魂落魄的样子?我每次一抽烟你就跟花痴一样的看着我出神,还是,我这个样子会让你想起谁?”他稍稍停顿了一下,脸上的笑意更深了,“知道吗?十二岁之前,我都是姓方的,虽然过了快二十年了,但是我并没有忘记,那个时候,我的名字叫方景阳。不管他们那些人再怎么不愿意承认我姓方,但是我确确实实是方氏前总裁方远的儿子。”
“其实,我的故事要说起来也很简单。方远,也就是被叫做是我父亲的那个人,他年轻的时候有过很多女人,因为他的老婆虽然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但是他们结婚五六年却一直没有孩子,所以,他就开始在外面明目张胆的找了一个又一个,我的母亲就是其中之一。我母亲的出身和你很像,都是那种见不得光的职业,虽然方远和我母亲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过什么承诺,但是我母亲就是那么死心塌地的爱着他。她知道方远做梦都想要个儿子,于是她又一心一意的为方远生下了我这个儿子。那个时候,方远自然很高兴,那恐怕也是我母亲过得最开心的一段时光吧。可是,好景不长,仅仅过了四年,方远的老婆就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他就是方景灏。”
说到这里,沈烨稍稍的停顿了一下,他狠狠的吸了一口烟,表情是那么的从容镇定,声音和缓,仿佛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昏暗的屋子里,只有他的眼中不时闪过一些不易被人察觉的情绪,愤怒、悲伤、苦涩、怨恨……到底是什么,又有谁能说的清楚呢?
“方景灏的出生让方远很是高兴,尽管他已经在外面有了好几个儿子和女儿,但是只有这一个才是唯一的嫡出,是将来方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夫妻俩对这个儿子的成长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和热情,方景灏也很争气,从小就聪明过人,方远对他很是疼爱,于是,他决定为自己的儿子铲除异己,铺平道路。方远断掉了身边所有的花花草草,那几个儿子、女儿也都被送到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允许踏入这片土地一步,永远都不能再回来。多么的可笑啊,一个男人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女人说过永远二字,唯一的一次却是叫她永远不要回来。那时候,我不过才五六岁,我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着我,她一下子没有了生活来源,只能靠着平时在餐馆里洗洗盘子、扫扫卫生什么的来赚一点钱。心里抑郁,又加上生活窘迫,没过五六年,我的母亲就这么含恨而去。”
沈烨独自失神了一会儿,然后他抬起头来对着李晓芸故作轻松的笑了笑,“你说,我们的遭遇是不是很像呢?都是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所不容。所以,在我知道了你的事情以后,对你就特别的亲,我对你,真的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李晓芸的心里没来由的一阵酸楚,不知是因为他这一句话,还是因为他的身世,或许,是因为他所讲的这一切勾起了她深藏在心底的某些回忆吧。李晓芸弓起腿,把脸埋在膝盖里,双手抱着头,有什么冰凉的东西从她的眼角轻轻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