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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七巧节(4)

  三尸神的这一行为引起了各家灶王爷的不满,他们秉性善良,为人忠厚,是老百姓家里的主事神。他们聚在一起商议办法,要解救即将降临到老百姓头上的灾难。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既能保住百姓性命,又可惩治三尸神的巧妙办法。腊月廿三日送灶王爷上天宫的这天,各家的灶王爷都特别关照家里人,一定要在大年三十的白天,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直至房梁墙壁上的陈年污垢都要清扫干净,迎接新年。老百姓们听了灶王爷的话,都将自己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

  大年三十晚上,王灵官手执钢鞭来到人间,他怒目圆睁,挨家挨户地在墙壁上寻找名字,以便动手杀人。可是,王灵官一路查找过来,家家户户的墙壁上干净得不要说有人名,就连一点灰尘也找不到。王灵官是个脾气很坏的神,下界后一无所获,便气愤地回到天庭,向玉皇大帝禀报说,三尸神无事生非,诋毁世人,老百姓的墙上没有一家写有名字的。玉皇大帝闻报后,龙颜震怒,立即传旨将三尸神绑送天庭,痛打三百大板后关进天牢,永不释放。三尸神从此以后再没有下过凡界,一切人间事情都由灶君代管。所以人们对灶君很敬奉,每遇他上天宫向玉皇大帝汇报人间事情的日子,人们总要将房屋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则是因他救过老百姓的性命,人们感谢他,对他表示敬重,另则,也是让他到天庭以后多言人间好事,不要说坏事。这样一来,腊月廿三日扫尘习俗就流传下来了。

  不知什么原因,民间总将灶君认做姓张。这里有一个传说。很久以前,一户姓张的人家共四口人,老两口和儿子儿媳,生活在一起。媳妇叫丁香,是个很孝顺的媳妇。张郎家中很富裕,却不想待在家里,一心想出去做买卖。

  张郎一去五年,一点音信也没有。老夫妇因思念儿子病倒了,不久便谢世了。丁香变卖了家里的东西,将公婆埋葬了,以后的日子越来越困难。又过了五年,张郎仍然没有回来。丁香靠着一头老牛、一辆破车,艰难地过着日子。半年过去了,张郎回来了。此时的张郎已变心了,回到家后,一纸休书将丁香休出家门,只给了丁香那头牛和那辆车。丁香坐着牛车没有目的地向前走着。走着走着,来到一户人家门口,这户人家只有母子二人。老母亲出得门来正遇上丁香在家门口乞讨,听了丁香的身世以后很是同情,就让丁香做了儿媳。

  张郎休了丁香后,娶了一个叫海棠的妓女为妻,这事引起了人们对他的不满。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一天,张郎家起了一场大火,烧光了家产,烧死了海棠,张郎总算逃出性命,以乞讨为生。有一天,张郎讨饭来到丁香的家门,乞叫着说,大娘,给一碗饭吃。丁香一听声音,就知是张郎来了,虽是又气又恨,但是夫妻之情还是有些难以割舍,一连给张郎吃了两大碗面条。张郎还没吃饱,丁香在盛第三碗饭时,将荷叶首饰和一支簪子放在碗中,让他吃出后,可以接济生活。没想到张郎的眼睛被那场大火烧坏了,竟然将首饰认做豆叶和豆枝扔了。丁香看见后忍不住叫了声张郎。张郎这才听出,他叫的这位大娘正是自己的妻子丁香,顿时感到羞惭万分,无地自容,便一头扎进锅底下,说什么也不出来了,最后被活活憋死在灶里。

  因为张郎是在妻子面前死在灶里的,这事被玉皇大帝知道了。玉皇大帝姓张,张郎与他是同姓,所以,玉皇大帝不忍心让张郎白白死去,看在同姓的分上,就糊里糊涂地给张郎封了一个管灶的神位。又因张郎死的那天是腊月廿三日,张郎既然被封为灶神,人们也就把他死的那天定为灶王节。

  陕北民间祭灶习俗是在腊月廿三日,将灶君神宫用黄表剪成的垂穗装扮起来,在垂穗上吊上一个纸马。有些人家贴有灶君神像,有些人家贴上“灶君之神位”的神帖,两边贴上“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的对联。祭祀前先要打醋坛,就是将铁杓或铁锨在火上烧红,然后在上面淋洒醋液。于廿三日晚上,先于灶君神位前打醋坛,然后再于天地、土神等各神位前打醋坛。打完醋坛后,在灶君神位前上供品,大都是一个糖瓜瓜,一碟油炸炸,再摆放上几碟肉食、馍、糕等食品,点三炷明香,烧表祝祷。祝词一般是“神仙不怪凡人事,上去天宫言好事,合家老小感大恩,回宫再把吉祥降”。

  祭祀灶君一般由家长行之。

  送灶君上天还要在院中点燃一堆烟火。

  除夕

  除夕,俗称“年三十”、“除夜”、“岁除”。所谓“除”,就是除去,辞去的意思。“夕”是指夜,晚上的意思。也是最后的意思。如:一年的最后一季,一季的最后一月,一月的最后一旬,一旬的最后一天。《尚书大传》云:“岁之夕、月之夕、日之夕”,指的就是此意。除夕与春节相接,是我国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其活动繁多,始于腊八,过了腊月二十更为忙碌。民间传说,除夕之夜,上界天神要下到凡界,接替原有天神的职位,享受人间香火。因此,民间要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敬鬼神以祈求福禄。除夕当日,要贴春联,换门神,以防恶鬼于新旧年交替之际进入家中侵扰家人。至夜,全家团聚,吃年夜饭、驱疫、守岁迎新年。除夕日一整天都有丰盛的饭菜,被称做“团年饭”或“团圆饭”。人们依其食用的时间顺序,又将“团年饭”分别称做“团早饭”、“团午饭”和“团晚饭”。《清嘉录》中云:“除夕,家庭举宴。长幼咸集,多作吉利语,名曰‘年夜饭’,俗呼‘合家欢’。”年夜饭中必须有年糕、屠苏酒,其他如肉类、素什锦等必备,还必须有鸡、鱼、青菜。有鸡,取孟子语“宁为鸡头,不为牛后”,鸡头虽小而“鸣”,牛后虽大无鸣(名),“鱼”取年年有余(鱼),青菜以寓意清清洁洁,年糕则寓“年年高”。年夜饭从掌灯时分一直吃到深夜。在吃年夜饭前,首先要敬灶君、天地、土神以及祖先和下界诸鬼神,敬奉完毕后才能开宴。至深夜,家家户户吃夜宵,北方地区一般是吃饺子。

  除夕之夜,有些地方有举行傩仪以驱疫的习俗。河南开封崇尚“埋祟”,江苏崇尚“跳钟馗”,北京遍撒芝麻秸,谓之踩岁,即将祟踩死。门窗贴红纸葫芦以“收瘟鬼”。用松柏节杂柴燎院中为“烧松盆”,以火驱祟。傍晚,各家都把家谱、祖先像推出,设供桌,开始祭祀活动。其中祭天神最隆重,俗称“天地供”。年夜饭后,晚辈向长辈磕头拜年,长辈则给晚辈压岁钱。午夜后进入守岁,合家边吃边玩。

  除夕守岁,自古有之,是我国历代相传的习俗。《秦中岁时记》载:“守岁之事三代前后典籍无文。”据晋周处《风土记》载:除夕之夜,“各相与赠送,称曰‘馈岁’,酒食相邀,称曰‘别岁’,长幼聚欢,祝颂完毕称曰‘分岁’,大家终夜不眠,以待天明,称曰‘守岁’。”南北朝时有文字记载:“是夜,禁中爆竹山呼,声闻于外,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寐。”唐代有不少守岁的诗篇,如唐太宗李世民的《守岁》诗云:“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孟浩然有:《除岁有怀》云:“守岁家家应未卧,相思那得梦魂来。”又有“续明催画烛,守岁接长筵”的诗句,白居易《客中守岁》诗曰:“守岁樽无酒,思乡泪满巾。”到了宋代,守岁之风遍行城乡,苏东坡的“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华。”描写的就是守岁情节。《东京梦华录》记载:“除夕……士庶之家,围炉而坐,达旦不寐,谓之守岁。”苏东坡在《岁晚三首序》中说:“岁晚相与馈问,为‘馈岁’;酒食相邀,呼为‘别岁’;至除夕。达旦不眠,为‘守岁’。”周密在《武林旧事》中记载:除夕“至夜赍烛糁盆,红映宵汉爆竹鼓吹一声,喧嗔彻夜”。小儿女终夕博戏不寐。

  守岁的目的就是为了迎接新年的到来。“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这副古联说的就是守岁。守岁之俗就是围炉烤火。此俗还有一定的讲究。要在炉火中烧些栗、枫、樟等大树的蔸。蔸是植物的茎的基部和根,烧杆和根的俗信是“年财佬”。因杆和根是粗壮的柴即“财”,烧大柴火势就旺,柴旺即寓意“财旺”。除夕之夜小孩们打着灯笼走家串户以送喜贺喜,长辈们要给送喜贺喜的小孩压岁钱。

  除夕之夜的禁忌很多,忌打扫卫生、泼洒污水、倒垃圾和丢弃废物。也忌恶语浪声,不能哭闹,不能大声呵斥。忌说死、破、烂、鬼等不吉利的字眼。忌打破东西,忌杀生。贴对子所剩糨糊不能留在家中,俗信以为留下来后会使人一年糊涂。没有吃完的倭瓜要扔掉,如果留下来,就会使人在一年中窝窝囊囊。还忌把药渣留在家中,俗信以为,将药渣留在家中,就会让人生病或者病不能去根。

  除夕之夜还有许多俗信。

  封门大吉。就是在除夕子时前,各家在大门口插“大门香”两枝,用猪爪做祭品,然后点烛鸣炮,于门上贴写有“封门大吉”字样的红纸,同时焚化纸马、纸钱后,关上大门。封门后家人不能外出,有叫门者亦不得开启,此俗之下,债主也不能登门讨债。

  屠苏酒,屠苏是草木植物,唐代名医孙思邈以之饰屋,称为“屠苏屋”。并加工为药,每年腊月赠亲友邻居,嘱以酒泡之,除夕饮用,可防瘟疫。该药方便被称为“屠苏酒方”相沿成习。饮法亦有讲究,须以年龄为序,最小者先饮,因少年添岁,值得庆贺,故而先饮,但老者添岁,必增衰老,后饮无妨。

  年夜饭,也有被称做“分岁”、“年饭”的,年夜饭中必须要有年糕、馄饨,年糕以寓“年年高”,馄饨因谐音取“浑囤”之意,鱼不能吃光,以表示“过年有余”,也不能翻,否则乘船时会翻船。年夜饭必须吃水饺,意为“更岁交子”。吃枣以示春来早,吃杮饼以象征事事如意,吃杏仁以示幸福来,吃豆腐以示全家福,吃三鲜菜象征三阳开泰,吃长生果以示长生不老。家人外出回不来者,仍要留出席位,摆上碗筷,以象征他已到家。

  辞年,也称做“辞岁”、“别岁”。除夕夜,人们先到尊亲师长处拜祝,长者赠给幼儿装有金银锞饰的官制荷包或赏给压岁钱,然后燃华烛、放鞭炮、祀祖敬神,谓之“辞年”。

  陕北民间将“除夕夜”称做“月尽”、“过年”。在除夕这天早上,家家户户都要吃炸油糕,以取“年年高”之意。这一食俗又被称做“炸月尽”,既求得“年年高(糕)”的吉祥,又可将邪魔炸除,求得禳灾避祸。因为陕北民间俗信,除夕日是天神地祇大交替的日子,难免有些邪恶鬼魂要闯入人家,不肯离去,就用油锅来祛邪。这一俗信由阎王殿用油锅炸鬼的惩罚衍化而来。吃完油糕,人们开始上坟祭祖,然后挂灯笼,扫院子,上山砍柴,为晚上的燔燎祭祀天神地祇做准备,还要到河里掏回一些冰块撒冰。中午时分,家家户户吃杂面,杂面很长,此俗意在祈求长寿。至晚时分,首先将灯笼挂起,然后点燃香烛,敬灶君、天地之神、土神、青龙、白虎等神祇,并向诸神烧表,磕头礼拜。最后,点燃院内所堆柴火,燔祭上界天神,向祖先行遥祭之礼,并祭孤魂野鬼,向院内撒冰块,开宴,吃年夜饭。吃过年夜饭后,进入守岁阶段,长者给幼儿压岁钱。此夜,小孩举着苎条火把嬉戏。

  散冰块是以冰块来寓元宝,其意是元宝满院。还要在门框边放刀、杖以避邪,同时也将冰块放上,意即元宝顶门,还放些石炭在门框边。擀面杖就是“拦门杠”,俗信以为,鬼怕木杠,拦门杠就是拦鬼进门。放刀亦为避邪,俗信以为,鬼害怕刀。因为民间传说关老爷曾用刀斩鬼,鬼见了刀就如见到关帝宝刀,不敢进前。在这一传说下,后世亦有将关公奉为门神者,但没有多长时间就不用了,因为关羽在世上影响很大,明清以来一直将其奉为“关帝”,哪有“帝”做门神的道理,故而不敢将其作为门神敬奉。门口放炭习俗大概与“窑神”信仰有关,是祈求温暖的俗信。

  除夕夜要打火,这堆火是神火,人不能跳。随后,在正月初六、正月十五、正月十六、正月廿三、二月二都要打火。打火的目的就是为了祭祀天神地祇。

  风俗

  风俗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方面是在一个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风尚和习惯。主要表现在衣食住行、婚丧礼仪、岁时节庆、生产活动以及宗教信仰、文化娱乐等各个方面。它是历代传承、播及于社会和集体的,在一定条件下反复不断出现的社会行为。在不同时代、不同地方、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行业、风俗的特点与内容有所不同。《汉书·地理志》云:“凡民涵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之情欲,故谓之俗。”由此可见,风俗是受“水土”(地理环境)和“情欲”(社会条件)的影响而形成的。它是一定社会中政治、经济、文化、形态下的产物,它也必将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或快或慢地消长变化。它除了有地域性、社会性、传承性和播布性外,还具有自发性,是广大人民自发的、重复的行为。另一方面的基本内容则是表现在民间歌谣方面。《史记·乐书》云:“以为州异国殊,情习不同,故博风俗,协比声律,以补短移化,助流政教。”

  习惯

  习惯是人们在长时间里所养成的不易改变的生活方式。风俗上的习惯是某一地区或某一群人所共有的。个人在生活上的好恶和行为不能被视做风俗上的习惯。习惯有简化社会活动过程和调节人们行为的作用。

  俗信

  俗信是信仰民俗的一种类型。它与迷信习俗在类型上很近似,但在性质和手段上又有区别。迷信是对事象因果关系的歪曲认识和以歪曲的手段进行处理,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对社会生活产生严重的弊端;而俗信则摆脱了原来的神异色彩,失去了神秘力量,对社会生活没有什么危害。如:认为在洞房里撒了红枣、花生,新娘就可以早生贵子,这就是一种俗信。

  成俗

  成俗是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而形成的风俗习惯,它为社会所公认,并为绝大多数人自觉遵守。

  民俗

  民俗是民间的风俗习惯。“民俗”一词很早就出现在我国多种古代文献里。《礼记·缁衣》中就有“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史记·孙叔敖传》:“楚民俗,好庳车。”《汉书·董仲舒传》中有“变民风,化民俗”的说法,这些都是作为民间习俗的一个词语概念而存在的。

  民俗有四大特征,即传承性、地方性、变异性和历史性。传承性是指民俗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承袭和继承。各种类型的民俗事象在流传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有相同、相似的内容或大致相同的形式,即使这一民俗事象有了某些变化,也可以从中找到这种传承特点所显示的继承与发展的脉络。地方性是指民俗发展在空间上所呈现出的地域特色和地域标志,无论哪一类民俗事象,它的形成、发展和消失都会受到一定地域内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地缘关系的制约,染上不同程度的乡土气息,呈现出特有的地方色彩。变异性是指某一民俗事象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的流传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变革。经过变革,有的逐步消失,有的逐步向高级文明方向发展。这种变革有群众自发形成的,也有用行政手段倡导的。变异与传承是对立统一关系,在传承的基础上产生变异,在变异过程中又得到传承。历史性是指民俗事象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时代特色和时代标志。民间风俗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但它又并非是一个凝固不变的东西,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在强烈地影响着民俗的消长变化,因此,民俗又显示出明显的时代特征。然而,传统习俗又有相对的稳定性,其更替变异也是极为缓慢的,故而,它的历史性也不像改朝换代那样有着明显的标志,而是以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来划分的。

  兆

  兆是我国古代占卜风俗。《说文解字》曰:“灼龟背坼也。”即由龟背被火烧裂而呈现出的纹状,来判断吉凶祸福,以后又引申为将要发生之事的预示征候。旧时,人们认为:随着某种征兆的出现,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发生某种相对应的,或祸或福的事件。兆的信仰繁多,从兆的载体来划分,常见的有天象兆、动物兆、植物兆、人体兆、物象兆、梦兆、吉兆、人兆等。从兆显示的内容性质来划分,主要分为凶兆和吉兆两种。

  梦兆

  梦兆从其内容性质来看,可以分为主凶梦兆和主吉梦兆;从预测效果角度来看,可分为“正梦”和“反梦”两种。汉民族多信仰反梦,即梦中所见所闻与现实中的内容相反,如梦见嫁娶喜事,被视为凶兆,主丧之兆;梦见丧葬则视为主吉,主喜之兆。民间有“梦见棺材要发财”的说法。梦见钱财将有口舌。梦踩粪便会发大财,其意为脚踩黄金。汉民族之所以将梦兆视做反兆,是因梦是在人睡眠时所做,大都又在晚上睡觉,夜晚相对白天之阳为阴,人在阳世做梦,所以一切则反之。若遇主凶之梦,民间一般要请僧人、道士、祭司、算命先生等设法予以祓除。

  吉兆

  吉兆是主吉祥、顺利的预兆,也被称做“喜兆”、“彩兆”、“祥瑞”、“利市”等。民间以为,有些现象是吉祥如意事情的兆头,于是,人们就会感到欣慰喜庆,愉快欢乐。最能代表吉兆的如汉民族民间深信“喜鹊叫喜”就是很好的吉兆。

  凶兆

  凶兆是主倒霉、灾祸的预兆,也被称做“不祥之兆”。民间以为,某些现象预示着灾祸、破财、生病、死亡等事件的发生,于是,人们就会感到不安,担惊受怕。遇有凶兆时,人们就会千方百计地去寻求各种破法,以避凶趋吉。汉民族民间深信“乌鸦叫凶”、“猫头鹰叫孝”的说法就是凶兆的代表。

  禳解

  禳解又被称做“破法”,是对忌讳现象本身或违反禁忌规则后,为了避免不祥的出现所进行的避凶趋吉的活动。当人们对忌讳现象、忌讳之事无法躲避或躲避失败后,或人们在无意中及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违反了禁忌习俗而预感到凶恶必至时,便要采取一种积极的预防补救措施,运用法术来削弱或抵消凶祸侵害的力量以达到化险为夷的目的。此俗古已有之,商代的甲骨文中就有记载。最早的禳解办法就是祭祀,即用三牲(牛、猪、羊)或其他美食供奉神明,祈祷神灵免除灾祸,降福保佑,同时对犯忌者予以宽恕。除祭祀外,还有祈祷、画符、念咒、压胜等。民间亦有破财、叫魂、请神、驱鬼、跳神等破法。

  祭礼

  祭礼就是祭祀之礼,是儒教最重要的礼仪。祭祀之礼的作用有以下几种:

  一是“祈”,就是通过向神灵祷告和祈求,希望神灵降福和给予庇护。《诗经·大雅·大明》中说:“昭事上帝,聿怀多福。”《通典》卷四十五亦云:“王者诸侯所以立社稷者,为万人求福报功也。”另外,儒教还设有专门的祭祀礼仪,如雩(祈雨)和祈谷。

  二是报,就是报答恩德的祭祀活动。《礼记·祭义》云:“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祭祀天地百神,祭祀先贤圣哲,祭祀祖宗父母,都具有报恩的意义。但在祭祀活动中往往将“报”与“祈”混同在一起进行。

  三是告,就是每逢大事向神灵作以祭告。如同每逢大事向官长或父母报告一样。儒教还设立了专门的告礼,如:出征、改元、册封、登基等重大的政治、军事活动,都要在规定的祭日以外,随时向天地、宗庙行祭告礼。在祭告的同时也包括了祈求福佑的内容。

  祭祀有一定的原则,即祭以同类。《左传·闵公三十一年》云:“鬼神非其类族,不歆其祀。”就是说,鬼与神不是同一类,不应放在一块来祭祀。人也不应该去祭祀那些不该自己祭祀的鬼神。《论语·为政》中云:“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就是说,不该自己祭祀的鬼神,如果对它进行了祭祀,就是奉承献媚的行为。我国古礼规定,天子祭天、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朱熹认为,只有这样,才会得到鬼神的歆享。歆是指在祭祀时,神灵嗅祭品的香味,语出《诗经·大雅·生民》,其云:“其香始升,上帝居歆。”祭祀最重要的是“敬”。《礼记·祭统》中云:“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孝经》卷六中亦云:“礼者,敬而已矣。”宋代的儒者要求人们要把敬贯穿到人的全部行为之中,朱熹在《敬斋箴》中云:“正其衣冠,尊其瞻视”,“承事如祭”,如“对越上帝”。儒者在规定祭祀礼仪的同时,也认为祭祀不宜太多,亦不宜太少。《礼记·祭义》中云:“祭不宜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宜疏,疏则怠,怠则忘。”

  儒教在规定祭祀礼仪时,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和尊卑制度,因此,没有给老百姓规定出祭祀对象,老百姓也只能是对自己的祖先进行祭祀。如果违反了礼的规定,祭祀了不该自己祭祀的神灵,就是一种越礼行为。清朝末年,康有为曾经试图效仿基督教之教义,对儒教的祭祀制度进行改革,让人人都可以祭天、祭孔,未获成功,可见我国古代的祭祀之严格。这一礼制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有了改变,如清明节的公祭黄帝,九月九日的民祭黄帝,孔子之祭也有了公祭与民祭。公祭黄帝的规格已由陕西省政府的公祭上升到国家公祭,体现了中华民族对这位人文初祖的敬仰之情。

  塔

  塔是我国古代“佛塔”的简称,俗称“宝塔”。佛塔起源于印度,称做“窣堵波”或“浮图”,是佛教用于珍藏舍利和经卷的建筑物。塔以方形、八角形居多,层数一般为单数。塔的材料有木、砖和石料。我国现存塔的类型有楼阁式(山西应县木塔)、密檐塔(河南登封嵩岳寺塔)、喇嘛塔(北京妙应寺白塔)、金刚宝座塔(北京真觉寺塔)和墓塔(河南登封净藏禅师塔)。

  塔的这种建筑形式传入中国以后,被我国人民又赋予另外的作用,即镇妖邪之功能。我国道教大神托塔、李天王手中的玲珑塔就是可以镇一切妖邪的法器。民间则以宝塔来镇河妖。

  上巳

  上巳是我国岁时节令,是农历每月上旬的巳日。每月中的三个巳日被称做“三巳”,即上巳、中巳、下巳。但唯有上巳被我国古代习俗作为节日,即“上巳节”。据《后汉书·礼俗志上》记载:此俗汉已有之,但以前的上巳节必须取在巳日,汉魏以后才把上巳节作为节日固定在三月三日。此日,人们到水边去祭祀,采兰、洗濯、除去宿垢,以示驱除不祥,谓之“修禊”。禊是我国古代于春秋两季在水边进行一种消除不祥的祭祀。修禊,就是举行祭祀。当三月三作为巳节定下来以后,逐渐成为人们在春日里去水边饮宴游玩的节日。不仅民间盛行,唐代皇家亦于此日宴饮曲江。京城士女亦到曲江踏青,其情盛矣。杜甫的《丽人行》诗云:“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写的就是曲江流饮的壮观景象。古人于上巳节所举行的“修禊”活动称做“春禊”。此外还有“秋禊”,即于农历七月十四日举行的祭祀活动,其内容及意义与春禊基本相同。这种“禊”的祭祀活动在陕北民间至今有之,每逢家人或家中有所不顺,人们就会到河边去祭祀神灵,祈求神灵保佑,降福呈祥。但陕北民间的这种“禊”已不仅仅局限在春秋两次,是随时都可以举行的。过去曾有人认为这种祭祀是向河神所作的祈祷,殊不知是“上巳节”的接续和变异。上巳节经过演变以后,逐渐形成了一种庙会形式,陕北的三月三庙会到处都有,人们以此祈求吉祥平安。庙会的兴起,使人们忘记了上巳节,但三月三庙会却是妇孺皆知的。

  下九(十九)

  下九是我国古代岁时节令习俗,时间为农历的每月十九日。据《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元·伊世珍《嫏嬛记》引宋无名氏《采兰杂志》云:“九为阳数,古人以二十九为上九,初九为中九,十九为下九。每月下九,置酒为妇女之欢,名曰阳会。”我国古代,每逢下九及七夕,为妇女欢聚的日子,置酒游戏以待有明,亦有乐而忘寝,以至通宵达旦者。以此看来,每月的十九日和七月七日是我国古代妇女的节日,可以欢聚嬉戏。但陕北民间则将十九日作为妇女的禁忌日子,有民谚云:“不忌十九,女婿只走。”这一说法大概与焦仲卿妻的故事有关。仲卿与妻关系甚好,但焦母对焦妻始终看不惯,迫使二人离异,孔雀东南飞。陕北民间忌讳此日,出典即在此。

  春社

  春社是祭祀习俗,是古代于春天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周代是以甲日作为春社日的,后来历朝多在立春以后的第五个戊日举行。《礼记·明堂位》:“是故夏礿、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腊,天子之祭也。”汉以前只有春社,汉以后才有了春、秋二社,其日期约在春分和秋分前后。南朝梁人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云:“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社日以祭神为主,并兼有乡邻会聚宴饮的性质。故唐人王驾的《社日》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的诗句。古人对祭祀社神十分重视,因为大地繁衍万物,祷告祭祀,为的是求得六畜兴旺,五谷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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