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将对方尊称为“足下”,足下是何用意,由何而来呢?据刘敬叔著《异苑》卷十记载:晋文公重耳流亡时,有一批忠臣跟随着他,介子推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耳回国登上国君之位以后,大封功臣,以表彰他们的忠心。封官时却把介子推这位忠臣忘了,介子推也没有去找重耳,到山中过起了隐居生活。晋文公后来想起了他,认识到没有封介子推是错误的,便再三派人上山去寻找,介子推就是不出山。晋文公听了大臣们的建议,放火烧山,想以此法把介子推逼下山来。谁知介子推执意不肯下山,抱着一棵大树被活活烧死了。晋文公非常伤心,就命人把这棵树砍下一段,给自己做了一双木屐,穿在脚上,以表示对介子推的纪念之情。每当晋文公看到木屐时,总要感叹地说一句:“悲乎,足下。”从此以后,“足下”就成为一种尊称。
有人对《异苑》中的这一说法持不同意见,并以《史记·秦始皇本纪》的注释中引述的东汉蔡邕的另一种说法来证明足下的出处。其云:“足下”、“陛下”、“左右”、“侍者”等,都是表示极其尊敬的一种套语。古人在君主或尊长面前说话或做事都要毕恭毕敬,为了表示这种尊敬,都不敢正眼平视对方,也不敢直呼其名或直接对话,只能请君主、尊长的左右卫士或手下侍者,或“陛下”(台阶)卫兵来转达意思。后来,“左右”、“侍者”、“陛下”、“足下”就被衍化成了对对方的代称用语了。
与“陛下”、“足下”相似的尊称还有“殿下”、“麾下”、“阁下”等。“殿下”本来是对天子的尊称,汉以后被演变成对太子、亲王的尊称。唐以后只能对皇子、皇后、皇太后称以“殿下”。“麾”是古代军队中的旗帜,将帅身后都要高举一面大旗,所以,麾是对将帅的尊称。“阁下”是古代对大官的尊称,如三公宰相等。因为三公宰相可以自己设置馆阁,召集有智慧人物来帮他们出谋划策,所以,这些智慧人物也常将三公宰相称为“阁下”。后来,一般的刺史在他所镇守的一方也有权开阁,收罗人才,因此,对刺史也就可以称做“阁下”了。到了唐代,尊称下移至一般老百姓,现代书信中的“阁下”用语,就是这一下移结果的延续和运用。
与以上尊称相关但略有区别的是“膝下”,子女在幼年时常在父母的膝下嬉戏玩耍,所以,子女们在称呼“父母大人”时,往往要在后面加上“膝下”二字,以表尊敬。
“在下”一词是谦称,不称人,而是称己。古人在座位的排列上有着严格的尊卑意识,尊者在上座,卑者在下座,所以,人们在谦称时就称“在下”。
席
在先秦至汉代时期,上至帝王,下至平民,都使用席子,席子是被广泛使用的室内起居家具。那时的人们还没有凳子和椅子,类似今天人们所使用的折叠椅的轻便坐具是在东汉末年从西域传入中原的,被我国人民称做“胡床”。席子在当时是很重要的家具,所以,人们常用“座无完席”来形容贫穷。
席子在古代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人们在坐席方面也形成了一套相当讲究的规矩。依古礼之俗,尊贵者、长者、师者,都设有专席。凡同席之人,其身份与地位都应当相近,否则,就被认为是对长者和尊者的不尊重。如:汉武帝时,名将卫青的两个舍人跟随卫青赴平阳公主家做客,被安排与骑奴同席而食。他们俩就认为,这是主人把他俩的身份降到了家奴的地位,便愤怒地“拔刀割席”,以示不满。
古人的席地而坐的礼仪也是十分繁缛的。孔子有“席不正,不坐”的说法。所谓坐席,其实是以膝抵席,屈腿和后,臀部依托在脚后跟上,与今天跪的姿势差不多。如果将腿伸向前方,称做“箕踞”,是失礼的坐法。
席上的礼仪也很多。古人对坐席看得很重,所以也把“席”引申到朋友之交中。能够同坐一席的人,往往是关系亲密或身份相仿的人,如果对某人的品行不满,则以断席来表示绝交,如管宁与华歆就有此举。管宁和华歆都是东汉末年的名士,二人是好朋友。有一次,他们两人在园中共同除草,几乎是在同时看见了地上的一块黄金,管宁只管除草,而华歆则将金块拾起,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后又扔掉了。又有一天,二人在一块读书,有一位大官乘车经过,管宁依旧读书,华歆却跑去看热闹。当华歆回来时,管宁已将席子割断了,坐到一边去了,并对华歆说:你不是我的朋友。管宁是从华歆拾金和去看大官这两件事情上看出华歆是一个追逐名利的人。追逐名利的人是不可以成为真正的朋友的,所以割席绝交。
席在我国历史上的重要影响涉及许多方面,比如:我们日常所说的“座无虚席”、“大办酒席”、“主席”、“上席”、“下席”等,就是在席的历史影响下形成的习俗和词汇。席甚至被政治、社会活动所用,如“出席会议”、“即席发言”、“一席知心话”、“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等。席在古代是分主次的,后人就将它借用到政治活动中来,如国家主席、军委主席等。
席在陕北民间被看做是“富”的象征。有俗语说:“穷毡富席子”,就是说无论你再富有,在炕上仅仅铺陈着毡毯而没有铺席子,也不能说富有。随着经济的发展,席子越来越少了,尤其在城市中已没有了席子的踪影,但在农村仍然普遍存在。
三寸“金莲”与缠脚
南朝齐废帝东昏侯萧宝卷有个姓潘的妃子,长得貌若天仙,妖艳非常,把萧宝卷弄得神魂颠倒。尤其叫萧宝卷着迷的是潘妃的一对小脚,据说大小不满三寸。萧宝卷为讨得潘妃的欢心,欣赏潘妃挪动小脚时走路的特别姿态,特意造了神仙、玉寿、仙华等几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又让工匠用金子凿成莲花的形状,贴了一地,让潘妃慢慢地在莲花上行走。真是纤纤碎步,足下生辉。萧宝卷认为潘妃的这种步态和走路姿势非常奥妙,连连称赞潘妃是“步步生莲花”。
萧宝卷只做了三年皇帝就被杀了。潘妃也被认为是亡齐的祸水而被缢死。但是踩莲花的故事却被流传下来了,后人也因此将女子的小脚称为“金莲”。
到了五代末期,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个宫嫔叫窅娘,长得美丽动人,并且擅长舞蹈,与南齐时期萧宝卷的潘妃相比起来,也是毫不逊色,只是脚比潘妃大了些。李后主便叫人制作了一朵六尺高的金莲花,并用精美的宝石、丝带等作装饰;又让窅娘用布帛缠紧足部,使足背弓起,看上去像弯弯的新月,然后让窅娘在莲花中起舞吟唱。有人写诗赞美曰:“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一时,宫中的女子们都纷纷效仿起来。以后,这种风气传出宫外,后人也因此认为,缠足源于李后主。
到了北宋晚期,缠足已在贵族妇女中流行,到了明清两代,连一些小康人家的女子如果不缠脚时,也要受到极大的舆论压力,甚至连婚嫁都成为问题。普通的劳动妇女出于生产的需要不能缠足,但在某些场合下也要装成小脚的样子。
在一些小说中如《镜花缘》里说缠脚是由唐代武则天的宫女上官婉儿开始的,其实,这是小说创作的需要,将潘妃的小脚和窅娘的缠脚糅合在一起,是为了进一步衬托小说的渲染气氛。
女儿额头一点红
古时候的妇女们喜欢在额上点上朱砂,称做“美人痣”。即使今人,一些做妈妈的也总喜欢在娇女的额头上点上一点胭脂,让孩子显得更加娇柔漂亮。
此俗与我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有关。当年,吴王夫差打败了越王勾践,勾践为了求得吴王的欢心,便将西施送给夫差。夫差千方百计地讨西施的欢心,可她总是矜持、高傲,若即若离。因为西施知道,稍有不慎,就会惹得吴王夫差发怒,这样就会给越国带来国破家亡的惨祸。因此,她只能把仇恨埋在心底,一面装出几分温柔,一面又有些若离不逊的样子。这就使得夫差心驰神荡,发誓一定要做点什么,讨得美人欢心。
吴王夫差在姑苏城的姑苏山上建造了一座“馆娃宫”,带西施去赏玩,并带别的美人随从侍候。夫差与西施来到临近山顶的馆娃宫处,路边有一尊石龟,取名叫“乌龟望太湖”,西施启齿一笑:“大王,这石龟真有意思。”夫差一听,乐得心头直打战,一把就把西施抱到石龟背上并说:“是吗?寡人让你也来‘望太湖’。”西施坐在石龟上面,那极目远望的姿态和神情,把吴王弄得神魂颠倒,正在陶醉之间,忽听“扑通”一声响,西施向前跌倒了,额头撞在石龟头上,鲜血直流,吴王连叫太医。太医来了,为西施把脉配药,吴王叮嘱,不许在美人额上留下伤疤。太医答应着,并将白玉和琥珀碾碎,与草药合在一起敷在伤口上。西施的伤口痊愈后,额上却留下了红点,那是由于琥珀用得偏多了些的缘故,但在雪肤冰肌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娇美。吴王看了,大喜过望,宛如得了稀世珍宝,并亲自命名为“美人痣”。
吴王宫中的那般美人、贵妃,见一点红色瘢痕竟如此讨大王喜欢,也一个个地效仿起来,用笔在额间点一颗朱砂“红痣”。这个风气后来传到民间,代代相传。
月老
唐朝杜陵这个地方有一书生叫韦固,父母早亡,一个人过日子很艰辛,想尽快娶个媳妇操持家务,但几次相亲都没能相中。有一次,他到清河县去,中途歇在宋城客店。店主得知他还未婚配,想将前清河司马潘昉的女儿介绍给他,并约好第二天清早在西龙兴寺门口见面。天还没有亮韦固就去了。月光下,有一位老人正倚着一个布袋坐在庙门口翻着一本古书。韦固好奇地上前去想看看是一本什么书,可是,书上的字韦固连一个也不认识。他问老人说:“这是什么书?”老人笑着说:“这不是人世上的书,是幽冥之书。”韦固又问:“你的袋中装的是什么?”老人说:“是红绳。”用它来系夫妻之足的。男女未生下来时,在冥中就将两人的足系住了,即便是仇敌之家,贵贱悬殊,天涯海角,吴楚异乡,只要红绳一系,必定能成眷属。韦固又问他是干什么的。老人说他是冥中掌管天下婚姻大事的。这书就是冥中的婚书。韦固向老人请教他与潘司马之女的婚事如何。老人说:“不成。”韦固让他明示,将与何人成婚。老人说:“她现在三岁,到十七岁时你才能和她结婚。”韦固听罢问:“我妻子家在什么地方。”老人说:“是店北卖菜的陈婆的女儿。”老人就带他到菜市中去寻找,只见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太婆坐在市上卖菜,怀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女孩。老人指给韦固后,说道:“那就是你的妻子。”
韦固见这一老一小,丑陋无比,心中很不高兴,认为自己生在士大夫之家,怎么能娶一个瞎妇人的丑女为妻呢?于是,大骂老人是“老鬼妖妄”,骂声未绝,老人却隐身不见了。韦固心中很是气愤,回到家里磨好一把小刀交给他的仆人,叫他去杀那个小女孩。仆人去后不久就回来了。韦固问:“刺中没有?”仆人说:“本想刺她的心,可不知怎么搞的,刀子却扎在两眉之间,没有刺死。”韦固很失望。
自那以后,韦固每次求婚都没有成功。十四年后,他在相州做了官,很有政绩,刺史王泰很赏识他,就把女儿嫁给了他。这女儿十六七岁,容貌很美,韦固当然也很满意。可是,这个姑娘很古怪,两眉间常贴着一片叫做花子的面饰,就是洗浴时也不拿下来。
一年以后,韦固忽然惊讶起来,他想起了当初命仆人刺杀那个女孩的事情来,刺的正是眉间,因而,他追问起妻子贴花子的由来。妻子潸然泪下地说:“我原是郡守(即刺史)的侄女,不是他亲生的。叔父在宋城做官时,我正在襁褓之中。母亲和兄长又先后死去,乳母陈氏将我养大。三岁时,乳母抱我在宋城客店附近的菜市卖菜,被一个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所以用花子把它覆盖起来。七八年前被叔父抚养,叔父仁慈,待我像亲生女儿一样,后来就嫁给你了。”韦固问道:“陈氏乳母是不是瞎了一只眼?”妻子说:“正是,你是怎么知道的?”韦固惊叹不已地说:“奇哉,怪也。”于是,他相信了月下老人的话,并把以前的事告诉了妻子。从此,夫妻相敬如宾。
后人称媒人为“月下老人”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尽管它有命中注定的迷信色彩,但也表达了老百姓美好的愿望,即真正的夫妻应是刀破不断,棒打不散的。
坐花轿,拜天地
我国远古时期,有很多地方盛行“抢婚”。凡抢到的姑娘,都是哭哭啼啼,不肯上路。抢婚的人怕耽误了工夫,坏了好事,就把姑娘装在柳条筐或袋子里,急急忙忙背到家里去成亲。许多年后,这种抢婚习俗逐渐被演变为明媒正娶的嫁娶习俗,柳条筐和袋子也就被演变成花轿了。
拜天地是婚礼仪式中最为重要的一节,按照古法,它也有一定的寓意。一拜天地,就是告拜天上地下的神明和列祖列宗,知道他们俩今天在这里成亲;二拜高堂,就是要拜谢两位父母的养育之恩;新人交拜,就是新郎新娘互相敬拜,表示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定要恩恩爱爱,白头到老。行三拜之礼时不许有一点走神,倘若拜错了方向,或者拜的两人撞了头,是要被人看做是不吉利的。
三拜之后,是婚礼中最重要的仪俗——喝交杯酒。喝交杯酒的古法是把一个葫芦分为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瓢,稍微嘬上一口酒漱口,用过后两瓢合上,以象征两人合二而一,从此一块生活。现在喝交杯酒被演变成了新郎新娘同喝一个杯子里的酒,也有的是新郎新娘各执一杯,喝后彼此交换酒杯再喝,与原本的交杯酒之意大相径庭。
龙凤相配呈吉祥
“龙”和“凤”在我国民间一直被视为吉祥的象征。每逢婚嫁喜庆,大都以“龙”“凤”为饰,叫做“龙凤呈祥”。
据我国古籍记载,龙是管雨水的神,能兴云沛雨。龙有鳞、爪、须,其形为九种动物的组合。“头似虬、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身似蛇、腹似蜃、鳞似鲤、爪似鹰、掌似虎。”世上本来没有龙和凤,据说,四千五百年以前,北方有以“蛇”为图腾的华夏民族,这个氏族在西北部,而且人多势众,在向东、向南的发展过程中,吞并了许多弱小民族。于是,他们便在蛇的基础上,添加了许多被吞并民族的图腾特征,形成了一个最为凶猛的动物——龙,这就是“龙”这一形象的基本来源。
凤,据说也是来源于东方一个强大民族的图腾。“凤”的演变过程大体和“龙”差不多,它是以某种鸟为原型,随着后来该部落族势力范围的扩张,逐渐添上了被吞并民族的图腾标志,最终形成了“凤”这种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鸟”。《说文解字》中说:“凤”的形象“蛇颈鱼尾,颧颡鸳腮,龙文虎背,燕颔鸡啄,五色备举”。可见,它是由好几种动物的原型融合而来的。它“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非醴泉不饮”,出则雷霆不作,风调雨顺,天下安宁。著名学者闻一多曾作《龙凤》考证,认为“就最早的意义说,龙和凤代表着我国古老民族中基本的两个单元——夏民族与殷民族”,所以说,龙凤基本上就是华夏民族的象征和标志。
到了封建社会,“龙”和“凤”都失去了图腾的价值,秦始皇称帝后,原先各民族共同崇拜的图腾变成了帝王家的专用品,龙成了皇帝的标志,凤成为天子配偶的象征。
在民俗文化中,龙、凤能给人带来祥瑞,并且具有变化的神力。所以民间有“望子成龙”的说法。认为凤是人类美德的体现者,它能歌善舞,品性高洁,能给人带来吉祥和安宁。凤多指阴性,所以那些尊贵的妇女常被誉为“凤”。
居与坐
陕北民间有些地方在招待来宾时至今仍然说“居下”,居是古代的一种坐姿。其坐法是脚板着地,两膝耸起,臀部下垂而不着地。实际就是现在所说的“蹲”。《论语·阳货》云:“居,吾语女。”意思是,坐下,我告诉你。《说文》云:“居,蹲也。”《辞源》解释为:“居的本意为蹲……后因有蹲踞的踞,本意遂废。”居是一种不拘小节,比较随意的休息方法,它较“坐”自在得多。古人将席地而坐称做“坐”。坐时,双膝跪地,脚背朝下,把臀部靠在脚后跟上,姿势像跪,但跪要伸直腰股,臀部不得压在脚踝上。《疏》云:“坐,跪也。”跪可言坐,坐不可言跪。居还有另外一种姿势,叫做“箕踞”,是随意伸开两腿,不拘礼节的坐法。其姿势是臂部着地,两腿向前张开,前宽而后窄,像个簸箕,故名“箕踞”。《淮南子·齐俗》云:“胡貉匈奴之国,纵体拖发,箕踞反言而国不亡者,未必无礼也。”在古代,不管居还是箕踞,都比坐要舒服。所以,一般在招呼客人时,往往言“居”而不言“坐”。坐只在礼仪中使用,居则无拘无束,所以没有礼仪之约束。吴堡、佳县等县语言发音,仍然为“居”,就是“居”的习俗的延续。
五礼
我国古代有五种礼制,即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和凶礼。吉礼是用于祭祀之礼,古人以为祭祀是国家大事,因此,将祭礼列为五礼之首。嘉礼包括冠礼、婚礼、饮食之礼、宾谢之礼等。宾礼指天子接见和招待邻邦国君、诸侯以及诸侯之间的聘问和会盟等。军礼是用于军旅之礼,军队的建制、诸侯所拥有的兵力、田猎、疆界划定、建造城邑等也属于军礼的范畴。凶礼除丧葬外,也指天灾人祸,如水旱灾祸、匪寇扰乱等。
雩祭
雩祭是古代帝王求雨之礼仪,也称为“雩祀”、“大雩”。“雩”同“吁”,也就是吁嗟求雨之谓。雩祭起源很早,商朝始祖成汤就曾祀天祈雨。周代雩祭之风盛行,每遇干旱,天子亲临南郊,躬身自责,使童男女各八人,起舞而吁嗟求雨。或使女巫求雨,其所跳之舞称为“雩舞”。若屡次求雨而不应,则更有“暴巫”、“焚巫”之举。《春秋公羊传》何休注云:“旱则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政不善欤?人失职欤?宫室祟欤?妇谒盛欤?苞苴行欤?谗夫昌欤?使童男童女各八人呼雩也”。《通典》卷四十三《大雩》云:“若国大旱,则司巫帅巫而舞雩。”秦焚书以后,雩祭之礼废。西汉时期,每遇大旱,太常祝天地、宗庙、诸神以求雨。东汉以后又都行雩祭之礼以求雨,不过,其礼仪各有不同。陕北民间都是以“祈雨”的方式向神灵求雨。
祭风师雨师
风师,就是风神、箕星之神。雨师是司雨之神,也就是二十八宿中的“毕宿”。西周时期就有了祭风师雨师之礼,意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周礼·春官·大宗伯》中云:“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槱燎就是把牲体放在柴上,点燃起火,令以烧烤而升烟于天,以上升之烟来表达人对天的敬意。西周时期是在立春以后的丑日祭风师于国城东北;在立夏以后的申日祭雨师于国城西南。东汉时,以丙戌之日祭风师,以己丑之日祭雨师。祭祀之牲用牛、豖(猪)。唐天宝四载(745),玄宗下诏将祭风师、雨师之礼升为中祀,牲由羊豖改为牛,祭祀活动于春秋两次举行。宋、明以后,基本恢复西周旧法,于立春后的丑日、立夏后的申日分别祭祀风师、雨师。也有因为遇水旱之灾而临时举行祭风师雨师之礼的。宋、明、清时期尤其常见。如宋咸平二年(999),因天下大旱,真宗下令有司祀雷师、雨师。民间亦有称雨师为雨伯的。因而,陕北民间常有“风师婆”的称法,实是风师、雨伯的合称后的讹传。
祭云师雷师
云师指司云之神,雷师指司雷之神。古代祭云师、雷师之礼兴起较晚,祭霉师始于唐代,祭云师始于明代。唐玄宗时期,以雷为雨之始,而雨师早有常祀,雷师无祀,乃于天宝五载(746)四月下诏,命以后凡祀雨师,以雷师同坛祭祀。所用之牲单独放在不同的祭器上,表示不是配祭,以示尊崇。此后遂有祭雷师之礼,且多与雨师同祭,时间一般在立春后的丑日。另据《续通典》卷四十九记载:“明太祖洪武初,以太岁风雷师从祀圜丘,增云师于风师之次。”祭云师之礼于此。以后,云师、风师同坛而祭,时间一般在立夏以后的申日。陕北民间俗信中将云师、雷师神灵在龙王庙中彩绘于壁上,信奉行云鸣雷与风雨为同属。
卍字
“卍”是我国传统的吉祥符号,读作“万”。它原本是梵文中的符号,佩戴在如来胸前,其意为吉祥幸福。《华严经》卷六五《入法界品》中云:“胸标卍字,七处平满。”唐慧苑《华严意义》云:“‘卍’本非字,周长寿二年,权制此文,音之为万,谓集祥万德之所集也。”旧时皇室青睐此字,以此字祈颂皇家天下千秋万代永固。此字在民间也很受欢迎,用它来祈盼子孙绵延,福寿安康。因此字符四端纵横延伸,互相衔接而形成图案,又被称做“万字绵”、“长脚卍”字、“富贵不断头”等。与图纹文化“寿”字相组合,成为“团万寿字”来寓意长寿。其纹见于吉祥图案的如:“万年如意”、“万代长春”。
大吉大利
大吉大利是我国民间常用的吉祥语。《逸周书·武顺》中云:“礼义顺祥日吉。”《荀子·议兵》云:“慎终如始,终始如一,夫是之谓大吉。”“利”即顺利如意,也被引申为赢利。大吉大利在陕北的运用中最多的莫过于春联。每到春节之际,家家户户都要贴对联,而对联中最为主要的是在窗上所贴之“斗底方”,即在斗底大的大红纸上写上一个“福”字或“禄”字,四周再围以“四季平安”、“福禄喜庆”等小字。下垂一窄条红纸,类似符,顶端勾以三个并行的“V”,然后顺写:“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百无禁忌,大吉大利”,以此镇邪祈祥。
讨口彩
讨口彩是我国民间交际中的语言俗信,其意为说吉利语。“彩”的意义是好运气,又称做“彩头”。讨口彩大都是借谐音来寓意吉祥。如婚礼中,新郎新娘在洞房共进晚餐时,事主就会请一位“好命人”来为新人说吉利话。当新人吃红枣时,就说:“吃红枣,年年好”,或说:“食红枣,年年红”。在吃龙眼干时,就会说:“食福元,生子生孙中状元”。有时也在特定场合下,凡遇不吉利的事情,就以“讨口彩”的方法予以化解。如客人将筷子掉在地上时,就应说:“筷落快乐,快快乐乐”。如打碎了碗,就用“碎碎(岁岁)平安”来化解不祥。陕北民间将“讨口彩”也称做“讨口封”。
咬虫
咬虫又被称做“咬蝎子”、“咬蝎子尾”。是流行于陕西部分民间的俗信。人们为了免遭虫、蝎之害,便于正月十五日,用麦面捏成灯,装入食用油点亮,然后分置于室内各处,至二月初二日,将点燃后的面灯煮熟吃掉,以象征着将蝎子和其他毒虫咬死了。也有将给神像供奉过的食品切开后给小孩分食,或炒豆子给小孩吃。人们信奉,这样做,可以咬掉蝎子的尾巴,一年之内就可以免遭虫害了。陕北民间的主要做法是在正月十六日和二月初二日,在院中所打的火堆中烤包有豆子的馍吃,俗为“咬蝇子脑”,也有将灶君神位前的供品于二月初二日分给小孩吃的习俗,俗谓,小孩吃了供品就不会咬牙了。
槐
槐树是我国传统的吉祥树木之一,俗云:“门前一棵槐,不是招宝就进财。”我国古时以槐树来象征公相。《周礼·秋官》中云:“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面三槐三公位也。”世人亦有庭院植槐以求吉利之俗。《花镜》云:“人多庭前植之,一取其荫,一取三槐,吉兆,期许子孙三公之意。”民间俗信又将槐树视为祈子灵物,不孕妇女以吃槐子便能怀子,槐树在古时亦云“玉树”,《三辅黄图》卷二《汉宫》中云:“今案,甘泉谷北岸有槐树,今谓玉树,根干盘峙,三二百年木也。”槐树有如此吉祥之意,陕北民间栽植此树就是为了吉庆,其历史悠久。槐树在陕北民间称做“汉槐”,即汉族之槐。
戴手镯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