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诏奇特之二是,起草遗诏之人,是汉官而非满臣,且非汉大学士,而是帝亲自培养倚任的礼部侍郎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的王熙,官阶只是正三品,低于大学士和六部尚书,也低于内大臣、八旗都统、副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还低于绿营提督总兵官。如若按官品排列名次,王熙当排在几百名文武大臣之后。这在清朝“首崇满洲”不让汉臣参与军国机密要务的基本国策限制的条件下,是破例的也是唯一的例外。清人韩为王熙所撰的《行状》载述此事说:“辛丑,世祖不豫,自元旦至五日,屡入清安,榻前面奉天语,密有奏对。初六日漏三下,召入养心殿,谕曰:朕势将不起,尔可详听朕言,速撰诏书。公匍匐饮泣,笔不能下。世祖谕抑悲痛,即于榻前起草。公拭泪吞声,先成第一条以进,恐圣躬过劳,奏移乾清门下西围屏内撰拟,凡三次进览,皆即报可,日入始脱稿,而世祖竟于是夕上宾,公哀恸几绝,戚慕终身”。韩:《文靖公王熙行状》,《清代碑传全集》第12卷。
王熙为什么会受到世祖如此特宠,前面曾对王熙的情形有所涉及,现再以韩所撰王熙《行状》,略予简要叙述。《行状》载称:“公生而颖异,五六岁间即能诵孝经学庸两论”,顺治三年十九岁中举,二十岁成进士,选授国史院庶吉士,习满书,御试满书,拔前列,后历任国子监司业、左春坊左中允、司经局洗马、经筵讲官、弘文院学士、翰林院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久值南苑。当顺治十四年升任弘文院学士时,其父王崇简方任国史院学士,世祖特谕王熙说:“父子同官,古今所少,以尔诚恪,特加此恩。”顺治十七年王熙以学士三年考满,加礼部尚书衔,其父已任礼部尚书,“父子同部尚书,海内荣之,以为国家异数,王氏盛事,晚近数百年所未有也”。“公长值内院,驾出必从,从必蒙劳问,又每日进讲嘉谟嘉献,入告者必多,一时称为内相”。王熙是世祖特别赏识擢用之文人和亲信大臣,“一时称为内相”,其才其德为帝深知,故委以此重任。
此诏奇特之三在于,它已被修改,经皇太后与辅政大臣看过后,颁示群臣时,其诏的一部分内容已与世祖亲阅亲定之遗诏,有了很大的差别,作了很大的改动。韩所撰王熙之《行状》,言及写完遗诏后,有这样一段话:“而至于洮颓凭几之辰,大渐弗悟与之会,平定诏章,独属之朝夕,左右之儒臣度必有决大策定大议者,而公出一不语子弟,世遂莫得传,其识见度量,有古大臣之所难。”大学士张玉书为王熙所写之墓志铭,也就此写道:“至于面奉凭几之言,有事关国家大计,与诸大臣再三密谋而后决者,公终身不以语人,即子弟莫得而传也。”张玉书:《大学士谥文靖王公墓志铭》,《清代碑传全集》第12卷。
王熙之自撰《年谱》叙述遗诏情形说:“初三日,召入养心殿,上坐御榻,命至榻前讲论移时。是日,奉天语面谕者关系重大,并前此屡有面奏,及奉谕询问密封奏折,俱不敢载。”初六日夜三鼓,奉召入养心殿,“就御榻前书就诏书首段。随奏明恐过劳圣体,容臣奉过面谕,详细拟就进呈。遂出至乾清门下西围屏内撰拟,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完”。王熙:《王文靖集》,转引自孟森:《世祖出家事考实》。
这些史料表明,世祖福临口授,王熙遵谕撰拟经帝钦定的遗诏,当帝病逝后进呈皇太后时,太后与辅政大臣商议,对其中若干内容作了修改,然后才颁示群臣。究竟在哪几个问题上作了修改,或添写了哪些问题,虽难一一尽行查明,但综观遗诏全书,结合世祖生前言行,还是可以理出一点头绪。现先将《清世祖实录》第一百四十四卷所载颁示天下之遗诏,摘录如下:
“诏曰: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兹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悠,苟且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朕自弱龄,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宾,教训抚养,惟圣母皇太后慈育是依,隆恩罔极,高厚莫酬,惟朝夕趋承,冀尽孝养,今不幸子道不终,诚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皇考宾天时,朕止六岁,不能服衰经,行三年丧,终天抱恨,惟侍奉皇太后顺志承颜,且冀万年之后,庶尽子职,少舒前憾,今永违膝下,反上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宗室诸王贝勒等,皆系太祖、太宗子孙,为国藩翰,理宜优遇,以示展亲。朕于诸王贝勒等,晋接既疏,恩惠复鲜,以致情谊暌隔,友爱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满洲诸目,或历世竭忠,或累年效力,宜加倚记,尽厥猷为,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季失国,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为戒,而委任汉官,即部院印信,间亦令汉官掌管,以致满臣无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朕夙性好高,不能虚己延纳,于用人之际,务求其德与己相伴,未能随材器便,以致每叹乏人,若舍短录长,则人有微技,亦获见用,岂遂至于举世无材,是朕之罪一也。设官分职,惟德是用,进退黜陟,不可忽视。朕于廷臣中,有明知其不肖,不即罢斥,仍复优容姑息,如刘正宗者,偏私躁忌,朕已洞悉于心,乃容其久任政地,诚可为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肖而不能退,是朕之罪一也。国用浩繁,兵饷不足,而金花钱粮,尽给宫中之费,未尝节省发施,及度支告匮,每令会议,诸王大臣未能别有奇策,议裁减俸禄,以赡军饷,厚己薄人,益上损下,是朕之罪一也。经营殿宇,造作器具,务极精工,求为前代后人之所不及,无益之地,靡费甚多,乃不自省察,罔体民艰,是朕之罪一也。端敬皇后于皇太后恪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治聿修,朕仰承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不能以礼止情,诸事逾滥不经,是朕之罪一也。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国,亦因委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衙门,委用任使,与明无异,以致营私舞弊,更逾往时,是朕之罪一也。朕性耽闲静,常图安逸,燕处深宫,御朝绝少,以致与廷臣接见稀疏,上下情谊否塞,是朕之罪一也。人之行事,孰能无过,在朕日御万机,岂能一无违错,惟肯听言纳谏,则有过必知,朕每恃聪明,不能听言纳谏。古云: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朕于斯言,大相违背,以致臣工缄默,不肯进言,是朕之罪一也。朕既知有过,每日克责生悔,乃徒尚虚文,未能省改,以致过端日积,愆戾愈多,是朕之罪一也。”
遗诏所列世祖引躬自责之罪有十四条,不为不多。联系少年天子亲政十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来看,此遗诏的总基调,即严于责己的精神,与他的一贯作风,还是大体符合的。他虽然只亲理十年国政,文治武功兼有,但他却多次下诏引咎自责。比如,顺治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他“以地震屡闻,水旱叠告,悯念民生,省躬自责”,特命嗣后章奏文移,“无得称圣”,并降诏大赦天下说:“朕恭膺天命,缵承祖宗鸿绪,统驭天下,十有一年,兢兢业业,笃求治理,而治效未臻,切为民谋,而民生未遂,疆圉多故,征调繁兴,水旱频仍,流离载道。中外之欺蒙成习,朝廷之膏泽弗宣,法敝民穷,干和召戾,天心未格,地震屡闻,皆朕不德之所致也。朕以藐躬,托于王公臣庶之上,政教不修,经纶无术,一夫不获,咎在朕躬,而内外章奏文移,动辄称圣,是重朕之不德也,何以自安。自今以后,朕痛自修省,悉意安民,……凡章奏文移,俱不得称圣。”《清世祖实录》第87卷第4、5页。
顺治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他又以“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下诏列举己过,欲昭告皇天上帝和祖宗,谕告礼部说:“近者冬雷春雪,陨石雨土,所在见告,变匪虚生,皆朕不德所致。朕思,天为天下而立君,为君者代天敷治,必使民物咸若,治臻上理,然后可以仰答眷命,今水旱连年,民生困苦,是朕有负于上天作君之心,一过也。……朕之天下,实本于太祖太宗积功累仁所创垂,今疆圉未靖,征调频兴,是朕有负于祖宗付记之心,一过也。当睿王摄政之时,诛降滥赏,屏斥忠良,任用奸贪,国家钱粮恣意耗费,以致百姓嗟怨,人人望朕何日亲政,急为拯救。今经六载,虽极力更新,乃犹康未奏,灾?时闻,是朕有负于百姓望治之心,一过也。”《清世祖实录》第99卷第14页。
顺治十七年正月,云贵五省已定,郑成功统军围攻江宁,大败返厦,全国基本统一,正是朝廷多年以来难有之喜庆平稳之时,顺治帝福临却引咎自责,颁诏大赦。他于正月二十五日“省功引咎,颁诏大赦天下”。诏书说:“朕荷皇天眷佑,缵承祖宗鸿绪,夙夜兢兢,力图治安,十有七年于兹。乃民生尚未尽遂,贪吏尚未尽改,滇黔虽入版图,而伏莽未靖,征调犹繁,疾苦时告,拯恤未周。反复思维,皆朕不德,负上天之简畀,愧祖宗之寄记,虚太后教育之恩,孤四海万民之望,每念及此,罔敢自安。兹于顺治十七年正月二十、二十一、二十三日,祭告天地、太庙、社稷,抒忱引咎,自今以后,元旦、冬至、寿节,天下庆祝表章,皇太后前照常恭进,朕前表章暂行停止,特颁恩赦,加惠元元”。赦款共有十八条,包括死罪减等军罪以下赦免等,其中直接涉及兵民的有蠲免顺治十六年以前民欠钱粮、抚恤八旗军和绿营兵等。《清世祖实录》第131卷第13、14、15、16页。
通过这些责己之诏,可以看出,顺治十八年遗诏罪己的内容,大部分与世祖福临临终前夕所钦定之遗诏,是相吻合的,但这十四条责己之罪中,有四条可能系太后受辅政大臣之影响,共同商议后添写的。按诏书所列的次序而论,其第一条“渐习汉俗”,更张旧制,恐非世祖原意,世祖之所以能在亲政十年里取得很大成就,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不墨守旧规,需改之时即予更改,他不会将此引为罪状之一。第五罪是不信任满洲诸臣,而委任汉官,致满臣无心任事,这更不是世祖之过。世祖之倾心汉化,擢用汉官,倚任汉大学士,委命洪承畴经略五省,依靠三藩平定南方,卓有成效,他怎会视此为大罪?这两条大罪,显系太后与辅政大臣商议后新加的,而且很可能是辅政大臣之意,得到太后批准,否则,第四罪讲宗室王公时,虽点明王、贝勒是太祖太宗子孙,“为国藩翰”,却只引咎于晋接稀疏,以致情谊隔绝,友爱不周,为什么不归罪于未加重其权势,使其真正成为国之藩翰?如此前言不顾后语之含混矛盾词句,并非撰拟遗诏的大名家王熙疏忽谬误,而是因为世祖、太后和辅政大臣都不想扩大王权,都想压抑王威,以便让辅政大臣保幼主治国理政。第十罪系说端敬皇后之丧祭典礼过于优厚,这更不可能出于世祖之口。世祖与董鄂妃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生死与共,爱妃仙逝,福临悲痛欲绝,多次寻死未遂,又要出家,亦未办到。为悼爱妃,可置生死于不顾,视皇位如敝帚,难道丧仪办隆重一点,就会自视有罪?这显然是太后之意,硬给福临定上的。第十一罪是设立十三衙门,此亦不会系帝亲书。因帝之宠信太监吴良辅,就是鼓动设立十三衙门的主要人员,吴虽因交结外官收受贿赂而曾一度被帝斥责,但其宠仍旧,并未遭受任何惩罚。直到帝临终前几天,正月初二,福临还抱病临幸悯忠寺,“观内?吴良辅祝发”,可见帝对吴之偏爱,有了这样的心情,他怎能将十三衙门之设立,视为己之大罪?
孝庄太后与辅政大臣对遗诏之更改或新增,有功有过。其功在于,斥责十三衙门内监营私作弊,将其废革,除掉了可能祸国殃民的大患,使太监不能在清朝扰乱国政,凌辱官民。其过则是,重满轻汉弊习恶性膨胀,阻碍了世祖之倾心汉化充分利用贤能汉官治国理政的过程,排斥汉官与议军国大政,影响了汉官尤其是颇有才干欲图为国效劳为帝尽忠之汉臣的积极性,加深了满汉上层人士的隔阂,严重地影响到辅政大臣对重大问题的正确处理。
辅政大臣执政时期,没有像世祖福临那样赏识、擢用、咨询、倚任汉大学士,如陈名夏、洪承畴、金之俊、冯铨、傅以渐、王永吉等人,而是自行商议和处理,且更强调“首崇满洲”,很少谈“满汉一体”,从而犯了不少错误,尤其在辅政初期,更是如此。
在顺治十八年这一年里,辅政大臣裁撤了十三衙门,处死内监吴良辅,这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然而,他们又撤销各省巡按,严惩直省尤其是江南逮赋绅衿,罢内阁,复内三院,增派练饷。这都大违世祖原意。世祖福临摈斥满洲王公大臣谬议,坚持派遣巡按,以察吏安民。世祖虽诛陈名夏贬斥陈之遴,但严禁借此打击伤害南方士子缙绅。世祖仿照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以便更好地治国理政。特别是加派一事,他更是深恶痛疾,严斥言利之徒,尽管财政极端困难,也不增赋一丝一毫,且一亲政就取消了摄政王为修边外避暑凉城而增派的二百五十万两赋银。现在,辅政大臣却借口“世祖皇帝山陵大工及滇黔用兵钱粮不足”,而于全国仿照明末“练饷”之例,于顺治十八年八月下谕,从十八年起,每亩加派赋银一分,共增赋五百七十余万两,相当于增收原额五分之一的赋银,且限三月内交完。此例一开,加派频仍,明亡之情,必将再现,大清王朝就要寿终正寝了。汉左都御史魏裔介深知此弊太大,冒死进谏,辅政大臣才令康熙元年不再加派。《清圣祖实录》第4卷第9页,第5卷第18、19页。绅衿仗势逋赋,固当制裁,但地方官吏借此上下其手,敲诈勒索,趁机杀害,大大扩大了惩办范围。江苏一省惩处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其中因欠赋银几钱几分,或并未拖欠遭受暗害的著名人士,数不胜数。像世祖亲自取中誉为“佳状元”的徐元文、探花叶方蔼、(欠银一厘)进士宋德宜,皆以此案被吏诬陷而罢官,名士才子韩、翁叔元为此革生员被逮,后来康熙皇帝玄烨亲政以后,徐元文、宋德宜任至大学士,韩考中康熙十二年状元和会元,任至礼部尚书,翁叔元为康熙十五年探花,任至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叶方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和侍郎。如若辅政大臣继续排斥甚至歧视南方文人名士,治政能臣贤臣从何而来!
因此,综观世祖遗诏,可能系辅政大臣提出经太后批准修改增写者,大致有上述十四罪,此改此增,有功有过,有利有弊,若要估计一下功过利弊之比重,那么可以说是弊大于利,过大于功,设若辅政大臣坚持执行专任满臣、排斥汉官,悉复太祖、太宗旧制,或者康熙帝亲政后也继续奉行这一方针,则清王朝不可能富强壮大,“康乾盛世”无法出现。幸运的是,辅政大臣在执政过程中,并未完全这样做,康熙帝亲政后更继承和发展了父皇的正确方针,既“首崇满洲”,又强调“满汉一家”,大量擢用汉官中的贤臣能臣和廉吏,世祖遗志才得以实现,清王朝也就不断强盛和巩固,延续了二百多年。
三、盖棺论定“英俊天子痴情君”。
长期以来,人们对顺治帝福临的评价并不高,认为其系普通一帝,无甚建树,且在亲政后期,设立十三衙门,崇信佛教,更系谬误。这种说法,显与历史实际大有出入,不甚公允,似应重加评述。
世祖福临于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七病故,虽颁遗诏,引咎自责十四大罪,似系昏君庸帝,一无是处,然而事实俱在,隐功谦逊、苛责于己的遗诏,并不能掩盖其所建功勋。经康熙帝玄烨钦定,雍正帝胤亲阅全书复命儒臣重加校订,最后由乾隆帝弘历钦定的《清世祖实录》,对世祖福临一生功勋事业及品德作风,作了如下的全面评论和赞扬。原文如下:
“上英明天纵,宽仁大度,冲龄践祚,值明运已终,流寇肆虐,顺天应人,命将出师,百万巨寇,一战而克,定鼎燕京,为天下生民主。齐晋秦豫,传檄而定,平江淮,收楚蜀,下浙闽,两粤滇黔,以次扫荡,遂成大一统之业。亲政以后,鉴明季吏惰窳,民生困悴,整纲饬纪,子养元元,清赋税以革横征,定律令以涤冤滥,蠲租赐赦,殆无虚岁,奖进廉正,斥远贪邪,振励才能,综核名实,开公忠之路,杜朋党之门,吏事民风,翕然丕变,盖丁大乱之后,上天笃生至圣,以奠海宇而开太平也。至于敬天尊祖,孝事皇太后,晨兴问安,长跽受教,隆宠勋旧,敦睦懿亲,致礼于胜国君臣,推恩于新附边徼,省难继之贡,罢不急之工,菲节膳服,汰减阍寺,仁恕恭俭,一本自然。而又劝学崇儒,临雍释奠,经训史策,不离左右,御制御纂诸书,皆洞彻事宜,昭宣理要。数幸内院,与诸臣讨论古今,更定礼乐,修明制度,建直庐于景运门,令翰林官分番入直,以备顾问,经时御,日讲不辍。夙夜励精,孜孜靡倦,披览章奏,每至夜分,四方水旱,引咎责躬,容纳谏诤,喜闻阙失,功成治定,聿奏隆平,而焦心劳思,勤求民瘼,兢兢业业,皆出之至诚,行之至明。举念,则条贯九州,行事,则斟酌百代,黜伪去浮,敦本崇实,以故道法咸备,功德兼隆。声教所讫,东至使鹿使犬,西至厄讷忒黑、吐鲁番,北至喀尔喀、鄂罗斯,南至琉球、暹罗、荷兰、西洋诸国,梯山航海,重译来王,自古创业垂统之君,未有若斯之盛者也。在位十有八年,而万世之规模已定,耿光大烈,炳耀穹壤,深仁厚泽,沦浃人心,前缵祖宗之绪,后启神圣之承,洪业丕基,传之永永无极矣。”《清世祖实录》第144卷第6、7、8页。
这个总论,固然列举了世祖福临各个方面的成就,定了基调,但在某些方面显然过分歌颂,与实际相差太远,过失之处更是只字不提,颇有溢美和隐过之嫌,仅可供参考,难做定论。
根据少年天子福临亲政十年的言行事迹,现主要对其治国理政的得失功过作一总的评价,同时考虑到他具有与其他帝君不同的特点,对他与董鄂妃的爱情也予简要小结。
福临亲政十年的治理国政,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千难万险,勇往直前。他冲龄登基,少年亲政,却值国家多事之秋,守成又兼创业之日,困难重重。归纳起来,约有五大难题摆在他的面前:大西军“两蹶名王,天下震动”,“国姓爷”围攻江宁,“东南大震”,反清烽火延绵多年;国库如洗,岁缺巨万兵饷,财政异常困难,计臣束手无策;征调繁兴,水旱连年,兵民穷苦至极;五万满丁,对付亿万汉人,多寡悬殊,胜负难卜,长治久安谈何容易;诸王势大,满臣守旧,力排贤能汉官,君威不振,难行新政,治国缺才少计。这对于历朝的众多中庸之君苟安之帝来说,无异于是一叶扁舟漂浮于波涛汹涌无边无际的大海之中,时有覆没丧生的危险,他们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不敢上船远航了。然而,本书之传主少年天子福临,虽在个别时刻有些惊慌失措(江宁被围初期),但总的说来,他继承了太祖、太宗力御强敌,遇危不惊,以寡败众、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集中体现了正在兴起发展的本民族满族勇于进取善于学习的族风,以明君自期,胸怀壮志,决心要作出一番事业,“力图治安”,排除万难,勇攀高峰,其志可嘉,精神堪佩。
第二,励精图治,安邦有道。亲政十年,福临虽然批阅了数以万计的奏疏,下达谕旨上千道,处理了大事军政要务,但观其要,他主要抓住了四件大事。一是力排障碍,倾心汉化,擢用饱学之士和贤能汉臣分任要职,参与机要,提高汉官职权和地位,使他们献计献策,辅理国政。二是任用将帅得人,竭力筹措兵饷,咬紧牙关负起财政困难重担,把统一全国的战争进行到底。三是免除睿王筑城加派,痛斥言利之徒,坚不增赋,并力求革弊省费,减赋免税,以略减黎民之苦。四是察吏安民,惩贪除霸,迭罪婪臣,赃银十两革职籍没,诛杀元凶巨恶黄膘李三。这些方针、政策、措施及其具体贯彻执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三,成效卓著,文治武功兼有。少年天子亲政虽仅十年,但在群臣的佐理和将士奋勇征战与兵民辛勤劳动下,做了很多事,取得了很大成就。除福建厦门、金门一带及川东一小块地区外,全国绝大多数府厅州县已经隶于清政府管辖之下,驱逐了侵入黑龙江地区的沙俄殖民军,保障了东北地区的安全,增强了蒙藏地区与中央的联系,明清之际二十多年战火纷飞动荡不安的局面已经基本结束,初步形成了统一、稳定的局面。相应而来的是,垦田顷亩增加了一倍,户口陆续增多,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国赋收入逐渐增加,培养了大量军政人才。这就为“康乾盛世”的出现,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奠定了相当坚实的基础。否则,四分五裂,南北对峙,干戈频仍,征调繁兴,横尸遍野,国无宁日,民何以安,田何以垦,赋焉能增,“盛世”怎能形成!
当然,世祖福临也犯了不少错误,他不该厉行祸国殃民的“逃人法”,设立十三衙门,对少数大臣的任免升降赏罚也不尽妥,科场案之株连亦太过分,等等。然而总的看来,他能在十分艰难的条件下,作出了一番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对国家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前进,作出了重大贡献,还是难能可贵的,不失为一位颇有作为的守成兼创业之明君。
至于少年天子对董鄂妃的痴情,更是历朝帝君中罕有的楷模。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千古绝唱《长恨歌》,对唐明皇与杨贵妃相亲相爱之爱情悲剧,给予了深切的同情和高度赞扬。诗中之“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婉转蛾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孤灯挑尽未成眠,迟迟钟鼓初长夜”,“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等等,皆系流传万代之佳句,唐明皇与杨贵妃也因此而成为秦汉以来两千年里最有名的爱情帝妃。
但是,设若将顺治帝与唐明皇作一比较,可以肯定,唐明皇将大为逊色,甘居于福临之下。姑且不谈唐明皇李隆基逼娶皇十八子寿王李瑁之妃杨玉环这一父纳儿媳的败坏人伦之丑行,至少有三个方面,唐玄宗李隆基远远不如晚于他九百多年以后的清世祖福临。第一,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双方并非忠贞不贰,而是各有情人,常作私通之事。唐玄宗身为天下共主,后宫佳丽三千人,他当然可以随时召幸,何况为了广生皇子,有利社稷,也应与其他妃嫔欢聚,此举无可非议。但是,他不应该既与杨贵妃在长生殿七七之夕对天发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同时又勾引利诱,和杨玉环贵妃之大姐韩国夫人、三姐虢国夫人、八姐秦国夫人多次苟合,而杨玉环也暗中私通安禄山,芙蓉帐里度春宵,这能说二人之间是互相痴情忠贞不贰吗?顺治帝福临与董鄂妃可没有这些风流艳事!
第二,唐明皇宠幸杨贵妃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花天酒地,荒废政务,并且,“姊妹弟兄皆列土”,大封杨氏父兄,追赠玉环之父为太尉、齐国公,母封凉国夫人,玉环之二位堂兄,一任鸿庐卿,一任御史,“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更为荒谬的是,唐玄宗竟擢用宠信玉环之远房堂兄杨国忠,任其为右丞相,封魏国公,纵其专权纳贿,败坏国政,致安禄山得以起兵,天下大乱,宗庙蒙尘,国都失陷,唐明皇不得不离京外逃,远遁四川,唐朝几乎寿终正寝。而顺治帝虽极其宠爱董鄂妃,但仅对其父官阶二品的护军统领鄂硕擢任内大臣(一品),自一等子晋三等伯,卒后赠三等侯,其子费扬古袭封三等伯,后因在康熙中年大败噶尔丹汗,建树特大功勋,才晋为一等公。董鄂妃之亲叔叔罗硕,在妃入宫前已任至工部侍郎,妃得宠时,未晋官职,只是在妃死之后追册为端敬皇后时,才授予一等男世职。董鄂妃之家族没有因妃为帝宠而擢任要职,更谈不上恃妃之宠而弄权坏政祸国殃民了。
第三,唐玄宗与杨玉环发誓要生死与共,可是,当安史之乱,唐玄宗逃到马嵬坡时,从行将士义愤填膺,杀死杨国忠,光武大将军陈玄礼并面见玄宗,代表将士,要求诛杀杨贵妃,玄宗遂令内监高力士将玉环缢死。以往人们皆认为,玄宗别无他法,玉环只有一死,然而,若细加分析,上述说法并不一定无懈可击,玄宗还是可以找出另外的解决方案,杨贵妃并非必然要死。原因之一是,杨玉环与杨国忠不是亲兄妹,不是叔伯兄妹,也不是堂兄堂妹,而只是同一曾祖之远房兄妹,关系并不密切,她不必非要为杨国忠报仇,而和文武百官三军将士敌对到底。只要杨玉环当面向陈玄礼说明与杨国忠之疏远族兄妹关系,表明必不为此怀恨在心,玄宗从旁担保,将士不一定非要逼死杨玉环。原因之二,也是决定性的原因是,玄宗完全可以当众宣布退位,让太子李亨登基,掌握军政大权,以此来换取杨贵妃的生命。将士之要杀死杨玉环,不过是怕她将来唆使皇上为杨家报仇,而残害此次兵谏之将帅士弁,如果玄宗成了一个无权之养老的太上皇,新君又恨杨贵妃,感谢将士拥戴之功,杨玉环也就成了普通一妃,无力害人,将士便会放心了,也会接受玄宗的要求,免玉环一死,以便新君指挥大军,平定安史之乱。然而玄宗身居帝位四十五年,享尽了皇帝之乐,热恋皇位,而计不出此,谕令贵妃自尽,这能说是对爱妃忠贞不贰生死与共吗?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是,清世祖福临经过亲政十年的努力奋斗,全国统一,君威无比,群臣拥戴,文治武功兼有,正是大展宏图之时,却因红颜知己董鄂妃仙逝,而“寻死觅活”,当自杀难成之时,又剃掉头发,坚欲出家,后虽被阻止,但忧思不减,终因哀悼,加速了死亡,二十三岁便离开了人间,这样纯真无私至死不渝的“痴情”,唐明皇怎堪与比!
总结以上治政和爱情,看来可以对被尊上庙号为世祖,人们习惯称为顺治皇帝的爱新觉罗?福临,作出这样七个字的总结论了,即:“英俊天子痴情君”。〖2〗附录〖3〗 〖2〗〖2〗附录。
顺治皇帝福临年谱。
崇德三年(1638年)一岁(虚岁,下同)。
正月三十日,生于盛京永福宫。名:爱新觉罗?福临。太宗皇太极第九子。母博尔济锦氏,科尔沁贝勒寨桑之女,太宗孝端文皇后之侄女,关雎宫宸妃之妹,时为永福宫庄妃,后封孝庄文皇后。
崇德八年(1643年)六岁。
八月初九,太宗皇太极卒。十四日,八旗王公大臣议定,立福临为新君,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辅政,二十六日举行登基大典,以明年为顺治元年。
顺治元年(1644年)七岁。
正月多尔衮、济尔哈朗为摄政王。
四月初一,以肃亲王豪格言语悖妄,辱骂多尔衮,削其爵废为庶人,收其所属七牛录。初九,多尔衮为奉命大将军,统军征明,二十二日明平西伯吴三桂以山海关降清,清军大败大顺军李自成。
五月初二,摄政王入北京,下谕招降各州县明朝旧官。
十月初一,福临于北京再次举行登极大典,寻加封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济尔哈朗为“信义辅政叔王”,复封豪格为肃亲王,晋郡王阿济格、多铎为亲王,贝勒罗洛宏为郡王,封硕塞为承泽郡王。
顺治二年(1645年)八岁。
五月,晋多尔衮为“皇叔父摄政王”。下南京。
六月,下发令。
顺治四年(1647年)十岁。
七月,晋多铎为“辅政叔德豫亲王”,罢济尔哈朗辅政。
顺治五年(1648年)十一岁。
三月,多尔衮削豪格爵,籍没,幽禁其至死。降济尔哈朗为郡王。
闰四月,复济尔哈朗亲王爵。
十一月,晋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
顺治七年(1650年)十三岁。
正月,多尔衮纳豪格之福晋博尔济锦氏为妃。
四月,停差巡按。
七月,多尔衮下谕加派赋银,于边外筑避暑城。
十二月,初九,多尔衮死于喀喇城。
顺治八年(1651年)十四岁。
正月,削英亲王阿济格爵,籍没幽禁。福临亲政,大赦。追尊多尔衮为成宗义皇帝。
二月,追罪多尔衮,削尊号、爵位,籍没,焚尸扬灰,将其正白旗归并于帝(从此帝亲领之正黄、镶黄、正白三旗,简称为“上三旗”),诛其党羽。封豪格之子富寿为显亲王。
三月,命王、贝勒分管部院。复遣巡按。大库仅有银二十万两,而官俸却需六十万两。
八月,册立科尔沁亲王吴克善之女博尔济锦氏为皇后。诛吏部尚书谭泰。
十月,赐阿济格死。
十一月,皇长子牛钮生(第二年正月殇)。
顺治九年(1652年)十五岁。
二月,加封济尔哈朗为“叔和硕郑亲王”。
三月,罢诸王贝勒贝子管理部务。追降豫亲王多铎为郡王。
七月,大西军下桂林,定南王孔有德自尽。以敬谨亲王尼堪为定远大将军,统兵往征。
十一月,尼堪轻骑追征于衡山,中伏战死。
十二月,达赖至京。诛黄膘李三及潘文学。
顺治十年(1653年)十六岁。
正月,屡幸内院,与大学士探讨治国之道。
三月,赐汤若望“通玄教师”号。
四月,封达赖与固始汗。
五月,停御史巡按直省。招劝郑成功,封其为海澄公。命大学士洪承畴经略湖广五省。
六月,设十三衙门。
七月,皇二子福全生。
八月,废皇后为静妃。
顺治十一年(1654年)十七岁。
三月,三十日,皇三子玄烨生。诛大学士陈名夏。
六月,立科尔沁镇国公绰尔济之女博尔济锦氏为皇后。
九月,申严隐匿逃人之禁,窝主处死籍没。
十一月,下诏自责,禁称“圣”,大赦天下。
十二月,命明安达礼征罗刹。
顺治十二年(1655年)十八岁。
二月,复遣御史巡按直省。封皇十一弟博穆博果尔为襄亲王。
五月,郑亲王济尔哈朗卒。
六月,命内十三衙门立铁牌。
十一月,诛顺天巡按顾仁。定例贪官赃银十两以上者籍没家产。
顺治十三年(1656年)十九岁。
四月,岁缺兵饷四百余万两,每年军费二千万两。
闰五月,乾清宫等九宫殿建成。
七月,襄亲王博穆博果尔卒。
八月,册内大臣鄂硕之女董鄂氏为贤妃。
十二月,册晋董鄂妃为皇贵妃,大赦。
顺治十四年(1657年)二十岁。
十月,皇四子生(次年正月殇)。诛纳贿舞弊之顺天考官张我朴等。
十一月,皇五子常宁生。南明秦王孙可望降。
顺治十五年(1658年)二十一岁
三月,追封皇四子为荣亲王。
七月,改内三院为内阁。
十一月,江南考官方犹等以纳贿正法。
顺治十六年(1659年)二十二岁。
正月,克云南,平定云贵五省。
三月,命吴三桂镇云南,尚可喜镇广东,耿继茂镇四川(不久改镇福建)。
闰三月,贪官赃满十两者,流徙席北。
七月,郑成功围攻江宁,八月初大败归闽。
八月,绿旗兵六十万名,岁费月粮二百余万石,银一千余万两。
十月,洪承畴以疾解经略任。
十一月,追罪故巽亲王满达海、端重亲王博洛。皇六子奇授生。追谥明崇祯帝为“庄烈愍皇帝”。
顺治十七年(1660年)二十三岁。
正月,下诏自责大赦。
四月,皇七子隆禧生。
六月,停差巡按。
七月,巴海击败罗刹于使犬部地。
八月,皇贵妃董鄂氏卒,追封为端敬皇后。
十一月,复遣御史巡按直省。
十二月,皇八子永干生。
顺治十八年(1661年)二十四岁。
正月初七,福临卒,遗诏罪己,谕立皇三子玄烨为皇太子,继帝位,命索尼等四大臣辅政。贞妃董鄂氏殉。
三月,上大行皇帝尊谥为“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庙号世祖,葬孝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