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是一种浪迹五大洲的动物,由于环境和民族心理等条件的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对兔子的看法和情感也有所区别。
古代的中国人对兔有喜爱、崇拜的一面,但也对兔的狡猾、胆小、“缺唇”等特点持保留态度。
由于兔的弱小、温和、对人不能构成伤害,所以人们认为兔象征善良、平和,又因为兔的形体美观,人们便对兔产生了喜爱之情。
兔子的机灵、警觉、善跑善跳,使人们深感其“灵”,由此产生了对于兔的灵物崇拜,认为它有灵气,又象征着高速度。
兔子的生育能力,使古人对它产生了生殖崇拜,兔子差不多每月都可以怀胎的现象、“望月而孕”的误解、兔的“阴缺”、柔美,又使人们把兔与月亮联系在一起。
灵物崇拜和生殖崇拜经过长期发展,出现了偶像崇拜,兔神和半人半兔的神灵形象产生了。
兔形的神灵被赋予许多人的特征,如直立、会做人的工作等等,是拟人化的兔。半人半兔的神灵为兔首人身。有人认为,半人半兽的造型也许和古人伪装野兽的狩猎方法有关。但人们不可能伪装成野兔去捕兔,所以半人半兔的神灵形象实际上只是人们想象中重新组合并且变形的人与兔。是动物人格化的又一种形式。
把一种动物作为象征,一般不考虑其经济利益,而把它作为概念的体现。
古代的中国人对兔很少有出于经济的考虑,中国古代的经济以农业为主,兔子在未经人工驯养之前,对人们没有太大的经济价值。因此,人们对兔的好感主要出于上面所说的喜爱和崇拜。对于兔的恶感也并不是因为兔对于人做了什么坏事,而是出于人们对兔的某些外观、习性特征的理解,把它当成有缺陷、狡诈、胆小的典型。总之,古代中国人对兔的好恶都主要来自兔的象征意义。
西方的情况有些不同,兔曾给西方人带来过一些麻烦。兔子繁殖快,众多野兔能毁坏大片草场,这对于牧业生产占较大比重的民族,是相当严重的灾害。19世纪,兔被带到澳大利亚,由于当地缺少兔的天敌,所以兔子在那里迅速繁殖,成为灾害,草原的破坏对畜牧业形成了威胁,于是,人们不得不采取捕杀的办法,消灭大量的兔子来保护牧场。
去年,《北京青年报》上刊出一篇《五万狡兔攻占“戴高乐”》的报道,说在法国的戴高乐机场,因为有约五万只野兔生息、掘洞,影响到飞机安全、正常的起飞和降落。于是法国不得不动用很大的人力、物力,除去这些“入侵者”。
从人的切身利益出发,西方人对野兔有几分反感,反映在《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中的兔子那骄傲、吹嘘等特点,是这种心态的折射。
同样从人的切身利益出发,西方人在驯养家兔之后,得到了较大的经济利益,对兔又有出于经济考虑的好感。
从象征意义来说,兔的美好形象,善良、机灵的特征在西方也同样得到肯定。人们认为兔子是惹人怜爱的小动物,在故事中把它人格化。与中国古代的情况所不同的是,西方人把兔子作为“童稚的象征”。而中国古代虽然也曾将兔子作为孩童们饲养、赏玩的动物,但没有把兔作为“童稚的象征”写在文学作品中,更没有为孩子们写的关于兔的故事。
不过,在民间工艺品中,我们有时还可以看到兔作为“童稚的象征”。爱孩子们、喜爱小动物、热爱生活和生命,这三点在中国古代的一般民众中表现得比较明显。
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主要是由兔的象征意义决定的。兔是漂亮、善良、灵气十足的,有时被当成神灵,只是在神界的地位并不算高。兔在民众心目中可亲可爱,被派长住月宫,被选为十二生肖之一,还“应邀”参加许多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是一种很得人心的动物。